焦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焦作市高速公路绿化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河南省焦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14-04-02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焦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焦作市高速公路绿化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焦政办〔2014〕3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焦作市高速公路绿化工程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4年4月2日

焦作市高速公路绿化工程实施方案

根据《河南林业生态省建设提升工程规划(2013—2017年)》(豫政〔2013〕42号)精神和我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的总体要求,为把我市境内高速公路两侧建设成为绿化层次丰富、“一年四季景不同”的景观走廊,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建设任务

对郑云、郑焦晋、长济等三条高速公路两侧进行高标准绿化,计划绿化面积4750亩。其中:

(一)郑云高速:按照生态、景观、产业相结合的原则,在高速公路铁丝网外25米以内营造生态景观带,在25—100米之间建设林业产业基地。

(二)郑焦晋、长济高速:在高速公路铁丝网外25米以内营造生态景观带。

二、技术标准

高速公路绿化工程坚持高标准规划,严格执行造林绿化标准。工程建设与管理实行“五统一”,即“统一流转土地、统一规划设计、统一组织施工、统一技术标准、统一管理维护”。

(一)树种选择。根据立地条件,按照生态、景观、产业相结合的要求,生态景观以女贞、白腊等为主栽树种;林业产业基地(经济林、花卉苗木等)树种由经营者自定。

(二)绿化模式。

1.生态景观带:在25米以内栽植10行树。其中:

郑云高速绿化第1、2行栽植女贞,第3、4行栽植白腊,第5—10行栽植其它树种;

郑焦晋、长济高速绿化第1、2行栽植白腊,第3—10行栽植其它树种。

2.林业产业模式:在郑云高速两侧第25—100米内建设经济林、花卉苗木等基地。

(三)苗木规格。女贞、白腊米径大于3厘米,截干高于2.5米。经济林、花卉苗木等树种规格由基地经营者自定。

(四)整地标准。采用穴状整地方式,规格大小为80×80×80厘米。特殊地段规格为100×100×100厘米,并进行客土回填。

(五)栽植密度。女贞、白腊等栽植密度2×3米,每亩110株;经济林、花卉苗木等栽植密度由基地经营者自定。

三、扶持政策

市政府对高速公路绿化工程采取以奖代补。经市级核查,苗木质量、造林质量、成活率(保存率)达到设计标准,且严格按照规定的宽度和模式造林的,每亩奖1000元,连奖三年。分年拨付:

第一年,当年苗木成活率达到95%以上的,每亩拨付1000元;

第二年、第三年,当年林木保存率达到90%以上的,每亩拨付1000元。

对边角地、超计划的绿化面积,按照实际核查结果比照上述标准进行奖补。

四、工作措施

(一)强化领导,加快进度。各有关县(市)区要将高速公路绿化工作摆上重要位置,明确领导,精心组织,抓住春季植树造林的有利时机,明确时间节点,加快工程进度。2014年3月底前完成绿化区域内土地协调、造林整地和栽植任务;4月底前县(市)区组织自查;10月底前做好补植补造准备;11月底前市政府组织核查。

(二)出台政策,精心管护。各有关县(市)区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的扶持政策,并负责资金筹措、造林地的协调和流转、工程招投标、后期管护等工作。凡市政府奖补的林木,25米以内的树木更新改造必须经县级林业主管部门批准,25米以外的树木更新后要确保林业产业用地用途不变。

(三)加强督导,严格考核。各有关县(市)区要将高速公路绿化工作列入年度目标管理和绩效考核体系,强化督导,严格考核;各级林业部门要加强技术服务与指导,对实施情况进行专项核查;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指挥部办公室要切实履行职责,组织年度考核,加大督导力度,定期通报进度。

附件:高速公路绿化任务分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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