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双30”企业实行分包责任制的通知

颁布单位:河南省焦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12-06-13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焦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双30”企业实行分包责任制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焦作新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企业:

为深入贯彻落实郭庚茂省长莅焦调研重要讲话、《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抓紧组织开展2012年1月—5月经济运行情况分析研究工作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的通知》(豫政办明电〔2012〕93号)和《焦作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的意见》(焦政文〔2012〕92号)精神,进一步加强企业服务工作,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确保全市工业经济平稳较快增长,全面建设中原经济区经济转型示范市,市政府决定对规模效益30强企业和高成长性30高企业(以下简称“双30”企业)实行分包责任制。

一、责任划分

对我市2012年度“双30”企业实行双重分包。企业所在地县(市)区政府为属地分包直接责任人,市直相关职能部门主要领导为定点分包第一责任人,分包责任持续2012年全年(2012年市直相关职能部门定点分包“双30”企业责任分工见附件1)。

二、工作重点

以增强服务意识、落实支持政策、解决实际问题、促进企业发展为重点,组建帮扶工作组,深入企业,一企一策,主要帮助企业解决要素保障、政策落实、环境改善、项目建设等方面的实际困难和问题,促进工业经济稳定增长。

三、工作机制

(一)定期报告机制。市直相关职能部门要按照分包责任要求,围绕工作重点,抓紧落实《焦作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的意见》(焦政文〔2012〕92号)的各项政策措施。市政府每周召开一次工作会议,市直相关职能部门要将工作进度、需要协调解决的问题及时报告。

(二)综合协调机制。对“双30”企业发展中遇到的突出问题,由市政府主管工业的副市长进行协调。

(三)金融保障机制。对“双30”企业中的每一家企业确定一家主服务银行和若干家配合银行,定期组织银企对接,推进银企合作,确保企业资金链不断裂(2012年市级银行业机构分包“双30”企业名单见附件2)。

四、工作要求

各县(市)区、市直相关职能部门、市级银行业机构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迅速统一到市政府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的决策部署上来,采取一切必要措施,全力以赴确保工业经济稳定增长。各分包责任单位要深入企业,加强企业服务,帮助企业解决好发展中的困难和问题,促进企业快速健康发展。6月20日前,市直相关职能部门要对分包企业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进行首轮排查,建立台账,制定具体帮助措施,6月22日前将排查结果报送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政大厦1106房间,电话:3569408)。

附件:1.2012年市直相关职能部门定点分包“双30”企业责任分工

2.2012年市级银行业机构分包“双30”企业名单

http://www.jiaozuo.gov.cn/gov_info_detail.jsp?urltype=news.NewsContentUrl&wbtreeid=2247&wbnewsid=40397

二○一二年六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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