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焦作市大沙河治理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河南省焦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12-05-25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焦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焦作市大沙河治理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焦作新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焦作市大沙河治理工程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二年五月二十五日

焦作市大沙河治理工程实施方案

大沙河是海河流域卫河的一条支流,河道全长115.5公里,我市境内河道长74公里。目前,大沙河河道淤积严重,堤身隐患较多,防洪标准偏低。为切实提高大沙河的防洪能力,改善生态环境,为全面建设中原经济区经济转型示范市提供有力的水利支撑和安全保障,市政府决定,自今年起用三年时间实施大沙河治理工程。为确保工程顺利实施,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程任务与规模

大沙河治理工程分郭村段、秦屯段、铁匠庄段三段进行实施。治理长度12公里,治理范围自大沙河与民主南路交叉口上游300米处至蒋沟河入大沙河口下游900米处。主要建设内容为:河道主槽清淤疏浚12公里,右岸堤防加高培厚12公里,新筑左岸堤防12公里,改建穿堤涵闸4座,新建穿堤涵闸8座。

二、治理标准

河道按20年一遇标准治理,主河槽采用复式梯形断面,设计主槽中心线与原河道主槽基本重合,局部顺直;设计主槽底宽15米(蒋沟河汇流口以下18米),主槽深3.5米,边坡1:2,口宽29米;堤顶宽4米,堤距300米,坡比1:2。

三、实施步骤

(一)组建工作机构。组建项目法人和大沙河治理工程建设管理局,明确工作机构和职责。

(二)划边定界。对大沙河治理范围进行划边定界,设立标志,发布治理公告。

(三)解决工程永久占地和施工临时用地。对工程永久占地和临时占地进行测量,分乡、村、户登记占地范围、面积、数量。

(四)清表清障。对河道治理范围内厂房、养殖厂、树木、坟墓等地面附着物进行清点登记。

(五)工程建设。按规定完成工程招投标,选定监理、施工单位,签订监理、施工合同。按照批复内容完成河道清淤、新建左岸堤防、右岸堤防培厚、新建涵闸等工程内容,及时完成竣工验收工作。

四、任务分解及时间安排

(一)成立焦作市大沙河治理工程建设管理局,全面负责大沙河治理工程建设工作。主要负责工程招投标,签订监理、施工合同,办理开工和质量监督手续,组织协调施工“三通一平”工作,协调监理和施工单位做好工程建设,加强现场监督,对工程质量、安全负总责;做好资金使用管理和工程款支付相关手续;配合焦作新区、修武县以及有关部门做好征地、拆迁、树木清理等相关工作。5月25日前完成项目法人组建,9月底前开工建设。

(二)焦作新区管委会、修武县人民政府负责9月底前完成境内工程土地性质的界定、划拨、征(租)用和工程施工所需土地的提供等工作;完成境内工程用地的地面附着物拆迁、树木采伐、坟墓迁移等工作,按照国家政策做好赔偿等工作。焦作新区和修武县负责落实县级工程配套资金。

(三)市水利局负责大沙河治理工程建设监督管理,配合焦作新区、修武县、有关部门做好征地和地面附着物拆迁、清理等工作。

(四)市财政局负责6月底前落实市级配套资金,及时足额拨付工程资金,并加强对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

(五)林业、国土资源、城乡规划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相应工作。

五、组织领导

大沙河治理工程建设战线长、时间紧、任务重、难度大,为确保治理工程的顺利实施和全面完成,市政府成立焦作市大沙河治理工程建设指挥部,由分管副市长任指挥长,市政府副秘书长、市水利局局长任副组长,成员单位由发展改革、财政、水利、国土资源、城乡规划、林业等部门和焦作新区管委会、修武县人民政府、市投资集团组成,负责治理工程的协调推进。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水利局。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密切配合。焦作新区、修武县和市直各有关部门要提高对大沙河治理工程重要性的认识,切实把该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专门机构,加强组织领导。要按照职责分工,制定具体工作措施,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全面推进大沙河治理工程。

(二)科学组织,协调安排,确保质量。项目法人要精心组织,克难攻坚,严格按照设计标准组织施工,加强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确保按期、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建设任务。大沙河郭村段治理工程要同城市水系规划相结合,主体工程要同步施工。

(三)落实资金,严格管理,专款专用。有关县区和部门要及时落实配套资金,同时,按照《焦作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焦作市水利工程项目建设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焦政文〔2011〕210号)要求,严格水利基本建设资金使用和管理,设立专帐,进行专户核算,专款专用,强化项目审计和专项资金绩效评价。

(四)完善制度,加强督导,严格奖惩。为确保大沙河治理工程顺利实施,指挥部要抽调人员集中办公,建立工作例会制度、效能督查制度和考核奖惩制度,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定期对大沙河治理工程进行效能督查,对完成好的单位进行通报表扬,未按时完成任务的给予通报批评,直至追究相关单位及责任人的责任。

(五)强化宣传,营造氛围,确保稳定。要加强政策宣传,提高大沙河沿线群众及厂矿企业等单位的思想认识,为治理工程营造良好的施工氛围和环境。

延伸阅读

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批转市地震局等6部门关于实施地震安全农居示范工程意见的通知

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白银市2006—2008年社区建设三年规划的通知

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地震安全农居示范工程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