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开封市集中整治露天烧烤经营活动实施“蓝天工程”工作方案的通知
开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开封市集中整治露天烧烤经营活动实施“蓝天工程”工作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河南省开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3-08-02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开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开封市集中整治露天烧烤经营活动实施“蓝天工程”工作方案的通知
汴政办[2013]83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开封市集中整治露天烧烤经营活动实施“蓝天工程”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开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8月2日
开封市集中整治露天烧烤经营活动实施“蓝天工程”工作方案
近年来,我市市区内各类露天烧烤无序增多,呈现出多、乱、脏、差的局面,所造成的污染已成为市民投诉、信访的热点和难点,也是影响我市空气环境质量的主要因素之一。为了减少饮食烧烤油烟对城市空气环境的危害,保证市民群众健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70号)、《河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开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开封市城市饮食业烟尘油烟污染防治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汴政〔2005〕9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市政府决定将取缔非法经营露天烧烤作为我市“蓝天工程”重要内容,对市区露天烧烤经营活动及餐饮业油烟污染进行集中整治。为保证集中整治工作顺利、有序开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整治范围
市区建成区范围内,重点是城市主干道两侧和旅游景区周边。
二、整治任务
(一)取缔城市主次干道、旅游景区及周边以及市政广场、绿地等公共场所非法露天烧烤经营,严禁在沿街门店外进行露天烧烤,规范市场秩序;
(二)严禁无照经营,规范有照经营,加强管理,提升城市品位;
(三)安装油烟净化装置,采用天然气、液化气、电等清洁能源,取缔燃煤,实现污染物大幅减排;
(四)减少因餐饮油烟和噪声污染引发的信访和冲突,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三、部门分工
在市露天烧烤经营活动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按照属地管理、条块结合、以区为主、齐抓共管的基本原则,由各区人民政府具体组织实施,实行环保、城管、工商、公安联合执法。领导小组办公室将邀请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对整治工作进行监督,新闻单位对集中整治行动进行跟踪报道。
(一)各区人民政府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组织环保、工商、城管、市场管理、食品安全、卫生、食品监督、公安等部门参加的不少于30人的联合执法队伍,对本辖区范围内的露天烧烤经营活动及餐饮油烟污染进行集中整治。
(二)环保部门负责责令未采取有效污染防治措施的烧烤及餐饮经营者停止违法行为,限期安装油烟净化装置,可以处5万元以下罚款。鼓励采用天然气、液化气、电等清洁能源,取消燃煤,并督促其按要求完成治理任务。做好市区集中整治行动协调工作。
(三)城管部门负责取缔露天烧烤经营户户外违法占道经营工作。
(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依法查处、取缔无营业执照、擅自从事烧烤经营活动的行为,规范有照户外烧烤经营户的经营行为。
(五)市场发展部门负责饮食夜市、大排档市场的规划、建设和行业监管工作。
(六)宣传部门负责协调各类宣传媒体,对整治露天烧烤工作进行宣传。策划宣传方案,把握舆论导向,高密度跟踪报道整治工作进程和效果,努力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七)信访部门负责做好有关集中整治露天烧烤经营活动信访接待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化解矛盾,促进工作开展。
(八)人社部门负责做好被取缔非法露天烧烤经营户的再就业培训和指导工作。
(九)公安部门负责本次集中整治行动中的治安防范工作。
(十)财政部门负责集中整治露天烧烤经营活动工作经费保障和相关补贴。
(十一)食品安全、卫生和食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对烧烤经营单位和个人食品卫生情况进行检查,不合格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十二)市监察局负责对整治过程中不作为、慢作为和乱作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责任追究。
四、实施步骤
集中治理活动分为三个阶段进行:
(一)准备阶段(2013年7月25日-8月5日)
1.调查摸底阶段。由各区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对管辖的建成区范围内从事烧烤经营情况进行调查摸底,要逐家核实,务求全面、准确。将市区烧烤情况逐一登记造册,建立档案,从实际出发制定集中整治工作方案,并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2.宣传发动阶段。一是在市属媒体上加大宣传力度,并运用板报、广播车等多种社会宣传形式,营造舆论氛围;二是由各区政府组织城管、工商、环保等部门,由整治责任单位向违反本方案经营烧烤的商户下达《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指导商户自行停止违法烧烤活动。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3年8月5日-8月30日)
在宣传发动的基础上,由各区政府牵头,组织联合执法队伍开展集中取缔。城市管理部门对无门店商贩占道烧烤进行取缔;环保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有关规定,责令未采取有效污染防治措施的非法烧烤经营者,停止违法行为,限期安装油烟净化装置,可以处5万元以下罚款;工商部门依据《国务院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70号),对无证经营行为进行取缔;公安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对噪音扰民行为进行处罚。对其它无主管单位的,由卫生部门和食品监督管理部门对食品卫生进行检查,不合格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予以处罚,并将行为恶劣的不法商户在媒体上曝光。公安部门负责治理过程中的秩序保障,依法打击阻挠治理活动的不法人员。
(三)规范管理阶段(2013年8月31日-9月10日)
市领导小组将根据总体工作安排,组织有关成员单位组成验收组,严格按照标准,分阶段、有侧重地对工作完成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验收。要建章立制,巩固成果,将整治露天烧烤工作纳入数字化城管考核,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五、加强领导,明确责任,严肃纪律,狠抓落实
(一)高度重视,强化领导。露天烧烤经营活动不仅污染城市环境、阻碍交通,而且严重影响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干扰市民的正常生活,人民群众对此反应强烈。各区政府、各有关单位要从讲政治、保稳定、促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露天烧烤集中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加强领导。为加强对市区露天烧烤经营活动集中整治工作的领导,市政府成立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名单见附件一),负责统一组织全市集中整治露天烧烤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地点在市环保局。领导小组下设8个专项工作组(名单见附件二),以加强对工作的督导检查。各区政府和市有关部门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组建专门的露天烧烤整治队伍,具体负责本辖区、本职责范围内的露天烧烤整治工作,要明确任务,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抓出实效。
(二)细化方案,落实责任。各区政府、各责任单位要认真研究,制定具体的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切实按照责任分工,各司其职,通力协作,密切配合,抓好落实,确保治理效果。
(三)协调配合,形成合力。及时协调解决集中整治中出现的问题。各区要成立联合执法队,形成合力和震慑。环保、城管、工商、公安、监察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紧紧围绕整治目标任务,按照各自的职责和权限,强化整治力度,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相关部门要有计划的开展联合执法,共同打好集中整治露天烧烤经营活动攻坚战。
(四)强化宣传,公众参与。宣传教育工作是做好集中整治工作的重要保障,要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广泛宣传发动,将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技术等宣传到位,使经营业主明确应承担治理大气污染的法律责任。广大群众是开展露天烧烤集中整治工作的受益者,也是重要的参与者和监督者,环保部门要保持热线电话(12369)畅通,欢迎广大群众积极参与举报和监督,以推动全市露天烧烤集中整治工作的顺利开展。对严重阻碍整治活动开展的违法行为,要组织新闻单位予以公开曝光,以强化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
(五)标本兼治,长效管理。按照“综合整治、标本兼治”的原则,针对集中整治工作中发现的普遍性、倾向性的问题,认真总结经验,及时制定相关制度,并切实加强经常性的监督管理,严防污染反弹。要建立强有力地督查落实机制,对落实不力的单位和个人,加大督导问责力度。
附件:1.开封市市区露天烧烤经营活动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2.专项工作组成员名单及任务分工
附件1
开封市市区露天烧烤经营活动集中整治
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长:张扬副市厅级干部
副组长:刘庆喜市政府调研员
徐超文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王俊生市纪委常委、市监察局副局长
王子全市环保局局长
李国胜市城管局局长
崔延明市工商局局长
成员:闫友军市财政局副局长
刘磊市公安局副局长
祖鹏市信访局副局长
程崇正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吴平市环保局副局长
李伟市环保局副局长
卢向荣市环保局副局长
刘斌市环保局副局长
王铜牛市城管局副局长
王淑梅市工商局副局长
王伟华市市场发展局副局长
刘述荣市政府食安办常务副主任
巴伟市卫生局副局长
刘双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霍其勇鼓楼区政府正区长级干部
陈庆勇龙亭区政府副区长
张青顺河回族区政府副区长
孙涛禹王台区政府副区长
封永元开封新区管委会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市环保局,王子全兼任办公室主任,李伟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附件2
专项工作组成员名单及任务分工
一、污染减排设施推进工作组
组长:王子全
副组长:吴平、刘斌、王淑梅、王伟华
主要任务:负责对污染排放超标、达不到环保要求的饮食烧烤经营单位或个人提出限期改正要求,责令其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手续,按照环保法律规定安装符合要求的油烟净化装置,规范排烟道。鼓励采用天然气、液化气等清洁能源,逐步取缔燃煤。做好市区露天烧烤经营活动集中整治行动协调工作。
二、取缔违法占道经营工作组
组长:李国胜
副组长:王铜牛、王淑梅、刘磊
主要任务:负责督导五区政府做好取缔违法占道经营的烧烤摊点,以及烧烤经营户户外违法占道经营工作。
三、规范经营工作组
组长:崔延明
副组长:王淑梅、程崇正、刘斌
主要任务:负责督导五区政府做好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的露天烧烤经营户进店经营工作,对于拒不进店经营的予以取缔。对无工商营业执照的违法烧烤经营户,符合条件的予以办照,其他坚决予以取缔。对愿意转岗的违法烧烤经营户,做好再就业培训和指导。
四、食品卫生监管工作组
组长:刘述荣
副组长:巴伟、刘双平、卢向荣
主要任务:负责督导五区政府对烧烤经营单位和个人食品卫生情况进行检查,不合格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五、宣传引导工作组
组长:徐超文
主要任务:负责协调各类宣传媒体,对露天烧烤经营活动集中整治工作进行宣传报道。策划宣传方案,把握舆论导向,高密度跟踪报道整治工作进程和效果,努力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六、治安保障工作组
组长:刘磊
主要任务:负责集中整治行动中的治安防范和秩序保障,依法打击阻挠治理活动的不法人员。对饮食烧烤经营过程中出现的噪音扰民行为进行处罚。
七、信访稳定工作组
组长:祖鹏
主要任务:负责做好有关集中整治露天烧烤经营活动信访接待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化解矛盾,促进工作开展。
八、督导问效工作组
组长:王俊生
主要任务:负责对五区和各责任单位开展集中整治活动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整治工作进度落后的地方和单位行政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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