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报送市政府2013年度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项目的通知

颁布单位:河南省开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12-12-06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开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报送市政府2013年度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项目的通知

汴政办[2012]158号

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为有计划地做好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根据《开封市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制作程序规定》(汴政〔2011〕118号)规定,经市政府同意,现将2013年度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项目报送工作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认真做好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项目报送工作

市政府各部门要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打好‘五大攻坚战',确保实现‘五个翻番',努力推动开封快速崛起”的战略部署,在充分调查论证、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经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提出我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急需且条件成熟的2013年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项目,并按照要求向市政府法制办公室报请立项。

报送的项目必须以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政策文件为依据,必须切合当前的实际需要,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宜报请立项:一是国家、省已有详尽规定,无需重复行文的;二是属于部门系统内部事务的;三是改革实践经验不成熟,各有关方面的分歧意见较大,国家、省对有关重大问题尚无明确意见的。

二、具体要求

市政府各部门的立项申请,应当对拟制定规范性文件的必要性、现有法律和政策依据、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拟确立的主要制度、拟完成时间等作出说明,于2012年12月19日前送市政府法制办公室法规科(市政府办公楼304房间)。

对未列入年度计划的规范性文件制定项目,市政府原则上不予受理和制发。

三、切实做好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项目的筛选论证工作

市政府法制办公室负责对各部门报送的计划项目进行严格审查,充分调查论证。制定市政府2013年度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计划,要明确规范性文件名称、起草单位、完成时间等事项,报市政府批准后正式下发执行。

联系人:黄义学张凯

联系电话:3859629

附件:2013年度市政府规范性文件计划项目立项申请表.doc

http://www.kaifeng.gov.cn/upload/121214/chinavvv_1212141609358330.doc

开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0一二年十二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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