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开封市15万亩高标准粮田示范区工程建设规划的通知
开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开封市15万亩高标准粮田示范区工程建设规划的通知
| 颁布单位:河南省开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3-01-23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开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开封市15万亩高标准粮田示范区工程建设规划的通知
汴政办[2013]13号
尉氏县、通许县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开封市15万亩高标准粮田示范区工程建设规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开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1月23日
开封市15万亩高标准粮田示范区工程建设规划
开封市人民政府
目录
前言···········································3
一、规划背景······································5
二、基本情况······································5
2.1全市农业基本情况··························5
2.2规划区基本情况····························6
三、项目区粮食生产现状与潜力······················7
四、存在问题及制约因素····························8
4.1存在问题··································8
4.2制约因素··································8
五、指导思想与建设目标····························9
5.1指导思想··································9
5.2建设目标··································9
5.2.1建设原则································9
5.2.2总体目标································10
5.2.3具体目标································11
六、总体布局和建设标准····························11
6.1总体布局··································11
6.2建设标准··································12
6.2.1产出效益标准····························12
6.2.2产业服务标准····························12
6.2.3设施能力标准····························12
6.2.3.1水利设施标准························12
6.2.3.2农业设施标准························13
6.2.3.3林业措施标准························16
七、主要建设内容································16
7.1田间工程建设····························16
7.2科技服务建设····························17
7.3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17
7.4项目区尉氏县、通许县具体建设内容········18
八、投资估算····································19
8.1投资估算································19
8.2资金筹措································19
九、效益分析····································19
9.1经济效益································19
9.2社会效益································19
9.3生态效益································19
9.4经济评价································21
十、保障措施····································21
10.1组织保障·······························21
10.2项目保障·······························22
10.3管理保障·······························23
10.4制度保障·······························24
10.5奖励保障·······························24
10.6宣传保障·······························24
前言
建设高标准粮田是国家实施新增千亿斤粮食生产能力提出的一项重要战略措施。高标准粮田是在现代农业理念的指导下,配套水平较高的农田基础设施、先进的农业科学技术和高效的农业经营模式等要素的集成。高标准粮田建设是稳步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保障国家粮食长久安全的基础性工程,是发展现代农业、促进农民增收的基本措施,也是推进农业现代化、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现实要求。
国务院《关于支持河南省加快建设中原经济区的指导意见》中明确了中原经济区建设的五大战略定位之一——国家重要的粮食生产和现代农业基地,要求河南省集中力量建设粮食生产核心区,巩固提升在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中的重要地位,而建设高标准粮田是打造粮食生产核心区、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的必然选择。在新的形势下,我市根据《全国新增1000亿斤粮食生产能力开封市粮食生产核心区建设规划》(2009-2020年)和《开封市农业发展“十二五”规划》(2011-2015年),实施高标准粮田建设,通过整合资金,聚拢政策,集中布局,强化管理,提供配套服务,加快建设一批百亩方、千亩方和万亩方,统筹推进水、电、路、林等田间生产设施建设和平原村庄规划布局,集中打造“田地平整肥沃、灌排设施完善、农机装备齐全、技术集成到位、优质高产高效、绿色生态安全”的高标准永久性粮田。
本规划编制依据:
1.《全国新增1000亿斤粮食生产能力开封市核心区建设规划》(2009-2020年)
2.《开封市农业发展“十二五”规划》(2011-2015年)
3.《开封市人民政府关于建设高标准粮田的实施意见》(汴政〔2012〕75号)
4.《农业部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
5.《河南省高标准粮田建设专项工作方案》(豫政办〔2012〕164号)
一、规划背景
为了适应我市现阶段农业发展需要,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支持河南省加快建设中原经济区的指导意见》(国发〔2011〕32号),夯实“三化”协调科学发展的基础,稳定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加快推进新型农业现代化,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建设高标准粮田的指导意见》(豫政〔2012〕26号)要求,市政府高度重视高标准粮田建设工作,出台了《开封市人民政府关于建设高标准粮田的实施意见》(汴政〔2012〕75号),并提出着力打造尉氏县、通许县集中连片15万亩高标准粮田示范工程,计划到2013年底形成土地平整肥沃,灌溉设施完善、农机设备齐全、技术集成到位、优质高产高效、绿色生态安全的农业生产示范区。
二、基本情况
2.1全市基本情况
开封市地处河南省中东部,总面积966.6万亩,耕地面积591.5万亩,常年农作物种植面积在1150万亩以上;总人口543万人,农业人口445.6万人,占全市总人口82%。全市乡镇91个,共有2390个行政村,乡村农户98.5万户,乡村农业劳动力266万人。2011年,全市农林牧渔业总产值达到434.3亿元,其中农业产值257.7亿元,林业产值5.4亿元,牧业产值144.2亿元,渔业产值4.2亿元,农林牧渔服务业产值22.8亿元;全市农林牧渔业增加值237.5亿元,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6492元。
2011年全市粮食播种面积695万亩,总产量达到258.95万吨。其中夏粮面积443万亩,产量173.73万吨;秋粮面积252万亩,产量85.22万吨;棉花种植面积73万亩,产量5.1万吨;油料种植面积157万亩,产量42.9万吨;蔬菜瓜类种植面积272万亩,产量841.2万吨。
开封市作为农业资源大市,是河南省粮食生产主产区。开封农业资源丰富,自然条件较好,地势平坦,土壤为粘土、壤土和沙土,适宜多种农作物种植,是我国小麦、玉米、棉花、花生、瓜菜、淡水鱼生产和出口基地,市属五县均是国家商品粮生产基地。2011年,全市农田有效灌溉面积483.3万亩,占耕地面积的80%,旱涝保收田364万亩,占耕地面积的62%,机电排灌面积434万亩,占耕地面积的73%。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始终坚持把实施国家粮食战略工程放在“三农”工作的突出位置,紧抓粮食生产不放松,制定了《全国新增1000亿斤粮食生产能力开封市粮食生产核心区建设规划》(2009-2020年),大力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努力打造粮食生产核心区,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围绕高标准农田示范项目、田间工程及农机服务、万亩粮田改造、耕地质量提升等项目建设,力争用10年左右的时间实现全市粮食主产区达到高标准粮田的奋斗目标。
2.2规划区基本情况
规划区总面积15万亩,涉及尉氏县张市镇、十八里镇,通许县的大岗李乡,共3个乡镇55个村,人口10.68万人,现有机井957眼,机电井954眼,桥773座,路90.85千米,高压线21.09千米,地埋线227.86千米,变压器45台。规划区中,通过提升标准能够达到高标准粮田的有11.8万亩,未开发面积有3.2万亩。其中:
张市镇:包括南谢、北谢、东西万村、沈家等16个村,耕地面积53289亩,人口33266人,现有机井396眼,机电井206眼,桥154座,路17.75千米。
十八里镇:包括丁家、石槽李、大、小王货、周庄等26个村,耕地面积52676亩,人口41272人,现有斗桥44座,农桥232座,现有路长18.7千米,沟长85.77千米,机井404眼,机电井218眼,高压线7.76千米,地埋线69.6千米,变压器16台。
大岗李乡:包括南岗、大岗游、陈村、三王、刘寸岗、杜庄铁佛寺、游庄、任张、宋营、苏刘庄、吴召、小岗张等13个村,耕地面积53200亩,人口32849人,现有斗桥101座,农桥242座,现有路长54.4千米,沟渠长70.54千米,机井157眼,机电井530眼,高压线13.33千米,地埋线158.26千米,变压器29台。
三、规划区粮食生产现状与潜力
规划区土壤主要是两合土和粘土地,肥力中等,平均有机质含量为0.88%,速效氮59mg/kg,速效磷9.2mg/kg,速效钾78mg/kg,PH值为7.1,适宜种植小麦、玉米、瓜菜等作物。2011年,规划区粮食总产量93277吨,其中小麦平均亩产400公斤,玉米平均亩产393公斤。
本项目规划实施后,规划区内年亩均粮食生产能力达到1250公斤,增产潜力巨大。
四、存在问题及制约因素
4.1存在问题
4.1.1农田设施不配套,耕地利用率低
规划区农田设施配套不完善,尤其是耕地治理后的农田配套设施比较缺乏,导致耕地质量下降,农业机械化程度低,农民科技意识不强,导致耕作粗放,土地利用率相对较低,但开发潜力较大。夏季主要种植小麦,秋季主要种植玉米、棉花和少量的大豆、花生等农作物,并有部分水果瓜菜种植。农业生产投入大,产出少,粮食年平均亩产800公斤左右,很难抵御自然灾害冲击。
4.1.2组织化程度低,服务体系不健全
人多地少,农业机械化程度低,加之单一的粮食种植模式,新技术新品种推而不广,使耕地的产出率难以提高。目前土地流转,特别是粮食生产向种田大户转移受阻,土地股分合作也由于利益分配矛盾仅是小规模范围,资源优化配置、生产要素投入机制都没有形成集中统一的发展模式,加之农副产品市场建设和管理不完善,都成为制约农业生产发展的瓶颈。
4.2制约因素
4.2.1自然因素
规划区主要自然灾害有:干旱、洪涝、冰雹、霜冻和干热风等,其中以干旱、洪涝和风灾最重。
4.2.2社会因素
规划区内现有灌溉措施不配套,大水漫灌、灌水量大、灌水时间长、费时费工、灌水质量差、肥力流失和水资源浪费严重。
4.2.3技术因素
目前传统的农业生产种植方式、现有的农村经济条件造成对农业生产的技术投入不足,限制了农业生产的发展。
4.2.4经济因素
规划区以传统农业生产为主,第二、三产业较为落后。依靠地方财政对规划区进行综合治理困难较大。
五、指导思想与建设目标
5.1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三化”协调发展的要求,以转变农业发展方式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工程建设为基础,以科学创新为支撑,与发展新型现代化农业相结合,与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相衔接,与管理服务、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科技服务、农业产业集群相配套。强化政策支持,加大投入力度,集成技术措施、改善生产条件,提高装备水平,提高农业专业化、规模化、标准化、集约化水平,实现可持续发展。
5.2建设目标
5.2.1建设原则
一是土地集中连片。合理确定规划区内高标准粮田百亩方、千亩方、万亩方的规模。耕地连片面积最少100亩,少于1000亩的划为百亩方;1000亩以上,少于10000亩的划为千亩方;多于10000亩的划为万亩方。15万亩高标准粮田规划区域内要有完善的农业生产设施,要避开村庄、重要交通干线和重要设施,利于大型农机作业。二是基础设施配套。高标准粮田百亩方、千亩方、万亩方划定后,按照年亩产1250公斤粮食生产能力的要求,配套农田基础设施、农机、农业技术等物质技术装备,显著提高耕地的抗灾减灾能力,提高单产水平,适应现代农业发展需要。三是规模集约化经营。统一规划、设计、建设高标准粮田,创造条件,逐步将高标准粮田区域内的农民转移到城镇和新型农村社区。坚持统分结合,推进土地流转,改进管理模式,实行统一经营,提高劳动生产率。四是管理服务到位。根据高标准粮田规模、建设需要,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建立和完善配套的行政管理、技术服务机构,各项扶持政策必须到位。
5.2.2总体目标
按照“科学规划、综合配套、稳定面积、规模经营、集中投入、主攻单产”的原则,建设“田成方、林成网、渠相通、路相连、旱能浇、涝能排、电配套、农机化、科技优”的高标准粮田。到2013年底,规划区将全部实现田网、渠网、路网、林网、电网“五网”配套和农田排灌能力、土壤培肥能力、农机作业能力“三力”提升,达到“田地平整肥沃、灌排设施完善、农机装备齐全、技术集成到位、经营机制先进、优质高产高效、绿色生态安全”标准,把15万亩粮田建成全市高标准粮田建设的样板区,新品种、新技术、新成果转化应用的展示区,农业体制机制创新的试验区和现代农业发展的先导区。
5.2.3具体目标
(一)抗灾害的能力:农田灌溉保证率达到100%,日降雨150-200毫米,雨后1天排出积水。
(二)耕地质量要求:项目区耕层厚度大于20厘米,有机质含量每公斤20克以上,秸杆机械化全量还田。
(三)道路林网设置:农田机耕路硬质化,路面净宽5米,两侧配置2行林带,生产道净宽3米,配置1行林带,按一级农业田林网(每格300亩)相间建设。
(四)机械化程度:农业机械综合作业率不低于80%。
(五)打井配套:按照50亩一眼井的规模,合理规划。
(六)农业技术服务:项目区良种覆盖率、病虫害统防统治率、测土配方施肥覆盖率均达到100%。
(七)产出效益:年亩均生产粮食1250公斤。
六、总体布局和建设标准
6.1总体布局
6.1.1布局设置
为确保高标准粮田的永久性利用,规定高标准粮田要在基本农田集中度较高,优质基本农田所占比例较大的基本农田集中区规划。根据其示范带动效果,规划以张市镇、十八里镇、大岗李乡乡级公路为轴心,在两侧集中连片建设15万亩高标准粮田。其中张市镇5万亩、十八里镇5万亩、大岗李乡5万亩。
6.1.2规划年限及目标任务
(一)规划年限:2012-2013年
(二)目标任务:按照高标准粮田建设要求,在通许县、尉氏县建设15万亩高标准粮田示范工程,其中尉氏县10万亩、通许县5万亩。
6.2建设标准
6.2.1产出效益标准
粮食生产能力年亩均稳定在1250公斤,种植其他作物亩纯收入在3000元以上,与一般农田相比单位面积产出效益提高30%以上。
6.2.2产业服务标准
规划区主要农产品市场竞争力显著提高,农业生产专业化、社会化服务水平明显提高。规划区内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农民种植大户等经营主体规模经营的面积在60%以上。要积极推广先进的工程措施、农业措施和生物措施等适用技术,结合农业生态环境建设,产品质量标准化生产,加快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化生产等方面的技术,提高产品效益。规划区要实行项目公开、政务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6.2.3设施能力标准
6.2.3.1水利设施标准
(一)灌溉工程标准:规划区灌溉设计保证率100%,灌溉水质达到农田灌溉用水标准(GB5084-94)。完善灌溉系统,合理布置输水、配套渠系。渠道布置应结合排水系统、田间道路统一规划,减少交叉建筑物和占地。渠系水利用系数达到0.7。新建、加固和更新改造的渠道、闸门、涵等小型水利工程,应符合国家和水利行业技术规范和设计标准。不同区域的灌溉渠道衬砌防渗率在30~50%,渠道断面尺寸应通过水力计算确定。农田灌溉制度科学合理,灌水方法先进,规划区提倡节水灌溉技术,推广砼防渗渠道,适当发展低压管道和微喷灌技术。
(二)排水工程标准:排涝设计标准达到日降雨150-200毫米,雨后1天排出,农田地下水位埋深在雨后3天内降至地面0.8米以下,满足小麦生长期降渍的需求。排涝沟疏浚,使其达到设计排涝模数的排涝能力。排涝系统力求健全,排水出路力求通畅。排水系统依据当地地形条件、河网特点,按高水高排、低水低排、就近排泄,力争自排的标准设置。各级排水明沟宜相互垂直布置,排水路线宜短而直。排水沟道断面及坡度设计合理,末级固定排水沟的深度和间距符合机耕作业及农作物对地下水位的要求。
(三)配套建筑物标准:农田中沟渠以上建筑物配套率和完好率达到100%,田间灌排工程配套率和完好率在90%以上,建筑物性能与技术指标达到相应的规范标准。
6.2.3.2农业设施标准
(一)基本农田标准:农田工程建设中,农田集中连片,土地平整,以有林道路或较大的沟渠为基准形成网格田,以满足农业机械化和田间管理的要求。农田林网一个网格面积控制在300亩左右。规划区通过施用农家肥、秸秆还田等措施对土壤进行培肥改良,使土壤中各类微生物均衡,理化性状协调,通透性适宜。耕层土壤有机质含量应达20克/公斤以上。农田耕作层厚度达20厘米以上,地表以下1米土体无明显障碍层。化肥、农药等投入量符合无公害农产品生产的要求。
(二)田间道路标准:田间道路分为机耕路(干道)、生产路(支路)两级。机耕路与村庄及乡村公路连接,生产路连接机耕路与田块。机耕路净宽5米,主要路段硬化,设置间隔回车点。生产路净宽3米。田间道路结合规划区内灌溉沟渠合理布置,达到既利于灌排、机械作业,运输和田间管理,又能节约土地,减少平整土地和田间配套建筑物。
农田道路建设规格表
级别
通达范围
旁靠沟渠级别
行车情况
路面宽
(米)
简易公路
沟通乡与乡、乡与村之间
大、中沟
双车道
6-8
支路
沟通村与村
中沟、斗渠
单车道
加错车道
5
田间路
通往田间
小沟、农渠
单车道
3-4
生产路
深入田间
隔水沟
不行机动车
1-2
(三)耕地质量标准:高产耕地质量标准的四个主要指标:基础地力、耕作条件、基础设施、主要作物生产能力,见下表:
表1基础地力表情况表
项目
有机质
(g/kg)
全氮
(%)
破解氮
(mg/kg)
有机磷
(mg/kg)
速效钾
(mg/kg)
阳离子代换量
(cmol/kg)
标准
20
0.15
75
15
100
14-24
表2耕作条件表情况表
项目
耕层厚度(cm)
旱季地下水位
(cm)
PH
标准
20
80以下
6.0-8.0
表3基础设施情况表
项目
单元规模(亩)
田间道路
(Km/k㎡)
粮田林网
(Km/k㎡)
节水灌溉面积占有效灌溉面积的(%)
标准
500
12
5
80
表4主要作物生产能力情况表
项目
小麦
(公斤/亩)
棉花
(公斤/亩)
玉米
(公斤/亩)
花生
(公斤/亩)
一年两熟麦玉米、麦棉、麦花生轮作制度
标准
550
300
600
350
6.2.3.3林业措施标准:农田防护林网建设按照《河南省林业生态提升规划》中提出的农林间作控制率稳定在95%。干支渠和机耕道两侧共配置2行林带,农渠一侧配置1行林带。规划区粮田林网按每格300亩相间建设。
七、主要建设内容
根据项目区高标准粮田主要建设内容汇总,高标准粮田示范区建设规划面积15万亩,本着“新建区要高标准建设、完善区要填平补齐建设”的原则,合理规划主要建设内容,突出新技术的集成、组装和配套。规划区建设的主要内容分为田间工程建设和农业科技服务体系建设。
7.1田间工程建设
田间工程建设主要包括:打井、建桥、土地平整、土壤培肥、灌溉排水沟渠、渠系建筑物、农用输配电、田间道路、农田防护林网等内容,以便于农业机械作业和农业科技应用,全面提高规划区农田综合生产水平,保持持续增产能力。计划河渠清淤113千米,完成开挖土方24.6万立方米;新打机井681眼,修复机井91眼,配深井泵等配套设施1060台(套),埋设地埋管道480千米,架设高压线112千米,安装变压器122台,铺设地埋线408千米,维修旧桥383座,修建水泥路99公里,农用机械70台(套),改良土壤15万亩。2012-2013年规划区营造防护林1万亩,农田林网防护林以杨树、桐树等树种为主,也可种植当地适宜乡土树种。
7.2农业科技服务体系建设
按照高标准粮田建设标准,改良项目区土壤,主要通过小麦、玉米秸秆机械化全量还田、优化轮作制度、增施有机肥和实行测土配方施肥等技术,促进土壤物质和能量的良性循环。加强规划区基层服务体系建设,增强农业技术力量,依靠阳光工程培训,健全病虫害统治统防、良种统一供给服务体系,为高标准粮田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撑。主要种植小麦品种:矮抗58、周麦18、周麦22、兰考198;主要种植玉米品种:郑单958、浚单20、浚单22、喜玉12;主要种植棉花品种:富棉289、豫杂35、鲁研棉15;主要种植花生品种:豫花15、开农49、开农41。主要推广技术:小麦超高产栽培技术、玉米高产栽培技术、麦套花生技术。搞好农机作业推广工作,突出推广小麦生产机械化、玉米生产机械化、秸秆还田机械化、高效植保机械化、现代高效农业配套机械化等农机先进适用技术,确保规划区农业生产机械化综合水平达80%以上,秸秆综合利用水平达100%,高效植保机械化水平达90%以上,现代高效农业配套机械化水平达80%以上。通过各种措施的建设,使项目规划区科技进步份额贡献率达到70%以上,比非规划区增加10个百分点以上。
7.3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
大力推进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积极扶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组织15个,强化专业化生产,加快土地流转,发展规模经营,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土地流转集中经营面积由1万亩增加到3万亩;农民合作经营面积由3万亩增加到10万亩;积极调整规划区种植业结构,着力发展高效设施农业面积2万亩。
7.4项目区尉氏县、通许县具体建设内容
规划区县域道路需要打通三条道路,第一条:尉氏县南谢村——通许县北户岗村;第二条:尉氏县北谢村——通许县宋营村;第三条:尉氏县南谢村南——通许县南户岗村。具体建设内容,分县实施。
尉氏县实施内容如下:
规划区共需投入资金共计11567万元,计划河渠清淤93千米,完成开挖土方22.2万方;新打机井646眼,修复机井91眼,配深井泵等配套设施737台(套),埋设地埋管道318千米,架设高压线92千米,安装变压器102台,铺设地埋线318千米,维修旧桥366座,修建水泥路81公里,建设区域农业技术服务站一个。
通许县实施内容如下:
规划区共需投入资金共计4685.4万元,计划河渠清淤20千米,完成开挖土方2.4立方;新打机井175眼,修复机井157眼,配深井泵等配套设施332台(套),埋设地埋管道90千米,实施节水灌溉2.3万亩,架设高压线20千米,安装变压器20台,铺设地埋线90千米,维修旧桥15座,修建水泥路18公里,建设区域农业技术服务站一个。
八、投资估算
8.1投资估算
开封市15万亩(尉氏县、通许县)高标准粮田示范工程建设总投资额来源于尉氏县、通许县规划投资估算数据,到2013年12月底,完成该项目。按照两县投资估算,共需投入资金16252.4万元。其中,田间工程建设需要投资11182.3万元,农田科技建设需要投资5070.1万元(详见附件4)。
8.2资金筹措
一是积极争取中央财政对高标准农田建设的支持;二是整合各类支农资金投入高标准粮田建设,按照“渠道不乱、性质不变、统筹安排、集中使用、各负其责、各记其功”的原则,统筹运用;三是按照“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和“总量持续增加,比例逐步提高”的政策要求,加大市、县财政资金投入力度。
九、效益分析
9.1经济效益
规划项目实施后,将建成高标准粮田示范田15万亩,每亩年可增产粮食450公斤,项目区全年增加粮食产量6750万公斤,增加农民收入1.35亿元,项目区农民年人均增加收入1264元。
9.2社会效益
规划项目实施后,将成为全市高标准粮田的示范区,带动全市高标准粮田创建工作,使农田基础设施普遍得到改善,抗灾能力明显增强;现代农艺技术和农业机械的推广,将极大地改善农业生产条件,降低劳动强度,有利于促进土地流转,逐步改变农民对土地的依赖,促进二、三产业的发展。
一是改善农业基本生产条件,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规划项目实施完成后,规划区新增灌溉面积5万亩,改善灌溉面积6万亩;新增除涝面积3万亩,改善除涝面积2万亩;新增节水灌溉面积4万亩,改良土壤面积15万亩。有利于提高土地利用率,土地产出率和劳动生产率。
二是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随着规划区各项工程措施的全面配套完善和物质装备的提升,不仅给规划区农业生产提供有力保障,也使规划区内的交通运输、供电、给排水、林网等设施和等生态环境得到明显改观,农民的生产、农事作业条件和生活状况将发生深刻变化,对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产生积极的影响。
三是提高粮食产量,保障有效供给。规划项目实施后,规划区每年新增粮食6750万公斤,充分发挥了增粮保供给的作用。同时随着农业基础设施的改善,设施农业、精品农业得以快速发展,以适应部分高档消费的需求,发挥了拉动内需,刺激生产,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效能。
四是促进增长方式的转变。推进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形式的突破,建立新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和农业合作体系,推行农产品生产企业化的法人经营模式,实行农产品生产的区域化、专业化、规模化、组织化,解决农户小规模与大市场的矛盾,大力提升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探索科研、龙头企业、农民的利益联结模式,以及建立农业生产经营社会化服务体系,完善产业链,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促进更多的农民向非农产业转移,增加农民更多的工资性收入。
9.3生态效益
规划营造农田防护林1万亩,规划区农林间作控制率由86%提高到95%。在建设高标准农田过程中,通过工程措施、生物措施和农业措施,减少和控制水土流失。规划区改良土壤15万亩,增加土壤有机质,减少化肥用量,改善土地理化性状,避免了土壤的进一步板结。
9.4经济评价
项目投资根据农业部高标准粮田建设的有关标准进行投资测算,项目建设总投资16252.4万元,建成后将成为我市高标准粮田建设的示范区、观摩区,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显著。
十、保障措施
10.1组织保障
项目县和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任务,强化措施,切实抓好高标准粮田示范区建设工作。市里成立以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农林、农业综合开发、发展改革、财政、交通运输、水利、国土资源、粮食、农机、供销、供电、气象、科技、农林科学等部门领导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见附件1);项目县要成立以县长为组长,县直有关单位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市、县领导小组对涉及高标准粮田示范区建设工作的重大问题进行综合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以及相关部门工作人员,负责高标准粮田项目的组织、设计、实施和管理。同时,规划区乡镇成立项目工程指挥部,由乡镇长任总指挥,组织各类项目的实施管理,确保项目建设按计划顺利实施。
10.2项目保障
整合项目资金按照规划区建设规划进行合理投入,这是高标准粮田建设的亮点,也是难点。高标准粮田建设是政府行为,市、县及各相关部门要按照“渠道不乱、性质不变、统筹安排、集中使用、各负其责、各记其功”的原则,确保各类项目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农办负责农业综合开发标准粮田项目、中低产田改造项目在规划区投入;发展改革部门负责国家千亿斤粮食标准粮田项目在规划区投入;科技部门负责农业科技项目和科技培训工作;财政部门负责粮油倍增计划项目、现代农业项目在规划区投入;国土资源部门负责规划区涉农项目用地的保障和土地整理项目在规划区的安排;水利部门负责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项目、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规模化节水增效综合示范项目在规划区投入;供电部门负责规划区的农田电网工程建设;交通运输部门负责乡村道路建设和县乡道路改造工程建设;农机部门加大规划区农机推广服务力度,加大机收、机种、机防面积,推进农业机械化;供销部门负责对农资的协调、管理及供应;粮食部门承担粮食监测预警,指导协调粮食收购、储存;气象部门负责气象监测预报,建立小气候观测站;农林科学部门负责农业科技创新、新成果转化推广,新品种、新技术在规划区率先利用;农林部门负责将农田林网建设、农业基层服务体系建设、阳光工程培训、病虫害统治统防、测土配方施肥和土壤改良项目、统一供种及农技服务项目优先安排在规划区。各有关部门要相互配合,共同努力,搞好年度项目安排,坚持集中投入、连续投入、连片开发、整体推进,建立高产稳产粮田和高效农业示范区,形成高标准粮田集中整片开发的特色。同时,充分发动农民群众,积极参与高标准粮田建设,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农村一事一议、农民投工投劳相关政策,做好宣传动员工作,坚持农民群众自愿原则,拟定农民投劳方案,确保项目建设按时完工。
10.3管理保障
由于高标准粮田示范区工程建设涉及到多部门、多层次、多行业,不同项目建设内容和建设目标不尽一致。因此在管理上要“求大同,存小异”。一是按行业要求抓好项目管理,同时要充分体现统筹管理,以发挥各自优势,相得益彰,达到1+1>2的整合效果。各有关部门要按照项目立项要求,抓好项目争取,项目实施和项目管理,要最大限度地满足规划区建设标准要求,充分发挥各类项目的最大效益,确保建设任务完成。二是搞好综合配套管理服务。项目区根据分布区域和规模,因地制宜设立高标准粮田管理机构,负责规划实施工作,统一对高标准粮田区域内的土地道路、电网、渠网、林网、环保等公共设施进行管理,确保田间设施完好和正常运行。同时,配套设置农业技术区域服务站,主要负责制定农业技术推广计划和实施,粮食作物病虫害和农业灾害的监测、预报和防治,农业资源、农业生态环境和农业投入品使用监测,农业公共信息和培训教育服务等。
10.4制度保障
项目县要针对规划工作特点,相应建立工作考核制度、项目实施管理制度和项目竣工验收制度,按照规划总体要求,抓好制度建设,并纳入年度政府工作目标考核内容。要把项目建设指标分解到各有关部门,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把项目争取落到实处,并按规划区域组织实施。年中组织项目督查,了解项目到位实施情况,解决项目实施中的难点、热点问题,年底组织项目验收。要通过例会和项目督导工作,抓好阶段性和年度工作考核,并进行年度工作总结评比,评定项目优劣,根据评定结果对项目县和各相关单位进行表彰奖励或通报批评。
10.5奖励保障
按照项目建设考评办法,对组织领导、规划编制、工程进度、管理服务机构设置、社会化服务体系等进行综合考评。有计划、分步骤地开展高标准粮田示范建设工程竞赛活动,对高标准粮田建设先进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在中央、省财政安排项目资金的基础上,市财政也将安排一定资金,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支持高标准粮田示范区工程建设。
10.6宣传保障
要充分发挥报纸、电视、电台、网络等新闻媒体的作用,大力宣传高标准粮田建设的重大意义,宣传推进高标准粮田建设的好做法、好经验,宣传先进典型和模范人物,充分发挥舆论引导和监督作用,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高标准粮田建设的良好氛围。
附附件:1.开封市15万亩高标准粮田示范区工程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名单.doc
2.2.开封市15万亩高标准粮田示范区基本情况表.xls
3.3.开封市15万亩高标准粮田示范区工程主要建设内容表.xls
4.4.开封市15万亩高标准粮田示范区工程建设投资估算表.xls
延伸阅读
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批转市地震局等6部门关于实施地震安全农居示范工程意见的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