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市2013至2014年四河七渠截污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市2013至2014年四河七渠截污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河南省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3-01-06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市2013至2014年四河七渠截污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洛政办〔2013〕2号
各城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洛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洛阳新区管委会办公室,各有关单位:
《洛阳市2013至2014年四河七渠截污工程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1月6日
洛阳市2013至2014年四河七渠截污工程
实施方案
为全面提升我市水环境质量,促进洛阳经济社会与环境协调发展,市政府决定从2013年1月至2014年底,分批对全市建成区范围内的伊河、洛河、瀍河、涧河、秦岭防洪渠、中州渠、邙山渠、铁路防洪渠、西干渠、东干渠和伊滨区伊东渠等“四河七渠”两岸进行截污整治,根据相关规划,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福民强市为总目标,以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为载体,坚持以人为本、建管并重的建设理念,不断完善城市排水功能。通过完善“四河七渠”两岸排水基础设施、实施雨污分流、河渠清淤、污水泵站升级改造、市政管网清淤疏通维修等五大工程,实现城市区河渠景观水质显著提升,洛阳城市生态环境明显改善。
二、主要任务
根据我市“四河七渠”两岸雨污水管网建设和污水排放现状以及城市排水建设情况,除随市政道路铺设敷设排水管网外,重点对河渠两岸污水管网进行截污整治。
(一)2013年工作任务
1.市区东出口污水管道建设工程。在瀍河区史家街至机车厂路段铺设直径1350毫米污水干管1500米。
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相关责任单位:瀍河区人民政府,市园林局、财政局、交通运输局
完成时限及任务区分:2013年5月底前瀍河区人民政府完成辖区项目建设段征迁工作;市园林局负责完成施工范围内绿化苗木迁移工作;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完成涉及瀍河高速收费站设施迁移工作。2013年底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完成污水管道建设任务。
2.涧河截污一期工程。沿涧河铺设衡山路桥至下沟村段、符家屯段、冯庄段直径700毫米污水管道2500米。
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相关责任单位:涧西区、西工区人民政府,市水务局、财政局、城市监察管理局
完成时限及任务区分:2013年4月底前,涧西区、西工区人民政府分别完成辖区项目建设段征迁工作;2013年底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完成涧河衡山路桥至下沟村段、符家屯段、冯庄段污水管道建设;2013年底前西工区人民政府完成党湾桥至衡山路桥段污水管道建设项目的征迁工作;市城市监察管理局完成涧河两岸已投用雨污管网的疏通、养护维修管理工作,保证污水管道通畅,并对有污水的雨水口,排查污水来源,督查相关责任单位进行整改。
3.涧河污水提升泵站扩容改造工程。对涧河污水处理厂污水提升泵站进行扩容改造。
牵头单位:市公用事业局
相关责任单位:涧西区人民政府,市水务局、住房城乡建设委
完成时限及任务区分:2013年5月底前,涧西区人民政府负责完成辖区项目建设段征迁工作;2013年底前市公用事业局负责完成提升泵站扩容改造工作。
4.瀍河铁路桥下游截污管网建设工程。沿瀍河铺设直径700毫米污水管道2000米,建设提升泵站1座。
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相关责任单位:瀍河区人民政府,市水务局、财政局
完成时限及任务区分:2013年6月底前瀍河区人民政府完成辖区项目建设段征迁工作,年底前完成区管道路排污口整治工作;2013年底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完成瀍河铁路桥以下污水管网建设。
5.洛河污水截流工程。对高新区洛河北岸区雨水泵站进行改造,对进入雨水泵站的污水进行截流。对安乐片区洛河沿岸排污口进行截流。
牵头单位:高新区、洛阳新区管委会
相关责任单位:洛龙区人民政府,市水务局、园林局
完成时限及任务区分:2013年7月底前,高新区管委会完成雨水泵站改造,确保污水进入市政管网。2013年7月底前洛阳新区管委会完成安乐沿河污水截流和跨过洛河进入瀍东污水处理厂的污水干管建设工作。
6.大明渠排水设施提升工程。对大明渠河道覆盖段污水出水口进行改造,对入涧河口处除污格栅及入河口渠道进行提升改造。
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相关责任单位:涧西区人民政府,市水务局、财政局、城市监察管理局
完成时限及任务区分:2013年3月底前涧西区人民政府完成大明渠两岸私接生活污水的截流工作;2013年6月底前市水务局完成大明渠清淤工作;2013年底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完成大明渠河道覆盖段污水出水口和入涧河口提升改造,需要拆迁地段由涧西区人民政府按工程建设要求完成;市城市监察管理局负责大明渠两岸现有污水管道的清淤疏通,保障污水管道畅通。
7.中州渠东段截污一期工程。对中州渠瀍河以东至310国道段河道两岸铺设污水管道,对沿线排污口进行截流。
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相关责任单位:瀍河区、洛龙区人民政府,市水务局、财政局
完成时限及任务区分:2013年2月底前市水务局提出中州渠瀍河以东段蓝线;2013年5月底前瀍河区、洛龙区人民政府分别完成辖区项目建设段征迁工作;2013年10月底前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完成中州渠铁路桥以西段3个排污口截流工作,结合中州渠综合整治,年底前完成中州渠瀍河以东至310国道段排污口截污工作;2013年年底前,瀍河区、洛龙区人民政府启动中州渠310国道以东段征地拆迁工作。
8.秦岭防洪渠污水截流工程。武汉路至秦岭路段铺设直径700毫米污水管道2900米,解决沿线10个排污口污水截流工作。八一桥上游铺设直径500毫米污水管道40米、截流井2座、溢流井3座,保持管道疏通。
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相关责任单位:涧西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水务局、财政局、城市监察管理局
完成时限及任务区分:2013年5月底前涧西区人民政府完成辖区项目建设段征迁工作;2013年6月底前高新区管委会完成八一桥上游直径500毫米污水管道40米、截流井2座、溢流井3座,并由高新区管委会牵头,涧西区人民政府配合对东马沟排水管道进行清淤疏通;2013年底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完成武汉路至秦岭路段截污管道建设;市水务局要加强渠道管理,清除渠道种植物,防止因种植物破坏污水管道;市城市监察管理局负责渠两岸现有污水管道的清淤疏通,保障污水管道畅通。
9.邙山渠截污工程。铺设直径700毫米污水干管200米,对烈士陵园和隧道局附近渠道污水进行截流。
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相关责任单位:老城区、西工区人民政府,市水务局、财政局
完成时限及任务区分:2013年6月底前西工区、老城区人民政府完成项目建设范围内的征迁工作;2013年底前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完成截污管道建设。
10.伊东渠渠首至沙沟河段截污工程。该项目位于龙门风景区和伊滨区,渠首位于龙门管委会西草店村,渠道全长31.5公里,其中渠首至沙沟河,长12公里。
牵头单位:洛阳新区管委会
相关责任单位:伊滨区、龙门管委会,市水务局
完成时限和任务区分:2013年3月底前市水务局完成规划设计,10月底完成清淤治理工作;2013年底前,龙门管委会和伊滨区管委会将各辖区内污水收集至市政污水管网。
11.铁路防洪渠排污整治。对防洪渠沿岸排污口进行排查;制订铁路防洪渠规划综合整治方案,并对重点部位进行清淤整治;按照防洪渠规划,拆除渠道及两侧违章建筑。
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相关责任单位:西工区、老城区人民政府,市水务局、规划局、财政局
完成时限及任务区分:2013年10月底前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完成防洪渠沿岸排污口排查工作;2013年底前市水务局完成铁路防洪渠规划综合整治方案的制订工作,并对重点部位进行清淤整治;2013年底前西工区、老城区人民政府分别完成铁路防洪渠辖区段规划蓝线内违章建筑征迁工作。
12.市政道路和生活小区雨污分流工程。一是根据市政道路年度建设投资计划,对新建、改建道路按规划实施雨污分流,并对沿线单位预留雨污水接入口;二是按照洛阳市人民政府市长办公会议纪要〔2012〕78号要求,由各城市区负责,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居民小区和单位进行排查,对未实行雨污水分流或分流不彻底的,抓紧进行改造。
责任单位:涧西区、西工区、老城区、瀍河区、洛龙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伊滨区管委会、龙门管委会,市住房城乡建设委、洛阳新区建设一局
完成时限和任务区分:按照年度道路建设计划,市住房城乡建设委负责洛北城区市管新建、改建市政道路雨污分流管道的组织实施;洛阳新区建设一局负责新区市管新建、改建市政道路雨污分流管道的组织实施;各城市区政府(管委会)负责本辖区区管新建、改建市政道路雨污分流管道的组织实施,并按照分批期的原则,督促、协调相关单位,完成居民小区和单位污水排入市政雨水管网和雨水排入市政水污管网的分流改造。
(二)2014年工作任务
1.涧河截污二期工程。沿涧河党湾桥至衡山路桥段左岸铺设直径700毫米污水干管2800米。
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相关责任单位:西工区人民政府,市财政局、水务局
完成时限及任务区分:2013年底西工区人民政府完成党湾桥至衡山路桥段污水管道建设项目的征迁工作;2014年底前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结合综合整治完成该段污水管道建设。
2.瀍河铁路桥上游截污管网建设工程。沿瀍河东岸310国道至陇海铁路桥段铺设直径700毫米污水管道1800米。
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相关责任单位:瀍河区人民政府,市水务局、财政局
完成时限及任务区分:2014年月底前瀍河区人民政府完成辖区项目建设段征迁工作;2014年底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结合综合整治完成该段污水管道建设。
3.中州渠东段截污二期工程。对中州渠310国道以东段渠两岸铺设截污管道,对沿线排污口进行截流。
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相关责任单位:瀍河区、洛龙区人民政府,市水务局、财政局
完成时限及任务区分:2013年底前瀍河区、洛龙区人民政府分别完成辖区内中州渠310国道以东段征地拆迁工作;2014年底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结合中州渠综合整治完成该段规划污水管道的建设。
4.铁路防洪渠截污工程。对铁路防洪渠进行综合整治,并在两岸铺设污水管道。
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相关责任单位:西工区、老城区人民政府,市水务局、规划局、财政局
完成时限及任务区分:2014年底前市水务局完成铁路防洪渠的综合整治。2014年底前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结合防洪渠综合整治完成渠两岸规划污水管道的建设。
5.洛河南岸截污工程。对洛河南岸沿线排污口进行截流。
牵头单位:洛阳新区管委会
相关责任单位:洛龙区人民政府,市园林局、水务局
完成时限及任务区分:2014年5月底前洛龙区人民政府完成项目沿线建筑物征迁工作;2014年底洛阳新区管委会分别完成隋唐城路建设(或污水管道建设)和李楼污水泵站建设任务。
6.伊河截污工程。该项目位于关林区域东南及焦柳铁路东南、伊河西北岸区域范围内。主要解决东干渠入伊河的污水排放问题。
牵头单位:洛阳新区管委会
相关责任单位:洛龙区人民政府,市水务局
完成时限及任务区分:2014年6月底前洛龙区人民政府完成项目建设范围内征迁工作,2014年底同步完成区管污水管网的完善及污水口收集工作;2014年底洛阳新区管委会完成东环路市政污水管网建设。
7.伊东渠沙沟河以下段截污工程。该项目位于龙门风景区和伊滨区,渠首位于龙门管委会西草店村,渠道全长31.5公里,其中沙沟河以下19.5公里。
牵头单位:洛阳新区管委会
相关责任单位:伊滨区管委会、龙门管委会,市水务局
完成时限及任务区分:2014年底前,伊滨区管委会完成沙沟河以下污水截流收集工作,市水务局完成清淤治理工作。
三、时间安排
本次“四河七渠”截污工程于2013年1月全面开展前期工作,2014年底前全部完成。其中:第一批项目2013年3月底前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完成截污施工图设计和施工、监理招标;2013年4月底前各城市区政府完成征地拆迁工作,具备开工条件,5月初工程陆续开工,12月底前完成年度截污任务。第二批项目2013年底前各城市区政府完成征地拆迁工作,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完成截污施工图设计和施工、监理招标工作,2014年2月中旬工程陆续开工,12月底完成建设任务。部分跨年度工程要在2015年7月底前完成。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实行市级领导联系工作制、区政府和相关单位主要领导负责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管辖谁负责”的原则,防止推诿扯皮,确保每项工程落到实处。各责任单位要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立即启动,抓紧制订和完善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成立相应组织,加快实施步伐。各级各单位要定期召开协调会,及时研究解决工程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对工程质量和进度实施监督检查,组织好验收评比。
(二)加强督查验收。此次截污工程由市创模办负责协调、督促落实,每月由市创模办不定时进行暗查暗访,每季度对重点工程、重要节点进行督查督办,通过督查及时发现和处理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对圆满完成目标任务、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未按要求完成单项任务或年终未完成所承担任务的单位,进行全市通报,并启动问责机制,对相关责任人实施责任追究。
(三)加强资金筹措。市财政部门和各城市区政府要采取多种渠道,积极筹措建设资金,确保各项工程顺利实施。
(四)加强沟通协作。此次全市开展“四河七渠”截污工程,进一步完善河渠两岸排水设施,防止河渠水体污染。城建、规划、园林、水务、公用等部门和各城市区政府要密切配合、通力协作,确保截污工程有序推进,如期完成。同时,要按照职能分工,完善河渠相应的管理措施,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把截污成果巩固好。
此次河渠综合整治工程时间长、任务重、标准高、要求严,各单位和各城市区政府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细致安排,采取得力措施,按时保质完成截污整治任务。同时,要注重舆论引导,取得社会各界、广大市民的理解、支持和配合,切实把这一事关全市人民的好事办好、办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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