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平顶山市林业生态建设提升工程规划(2013—2017年)的通知
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平顶山市林业生态建设提升工程规划(2013—2017年)的通知
| 颁布单位:河南省平顶山市人民政府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3-12-04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平顶山市林业生态建设提升工程规划(2013—2017年)的通知
平政〔2013〕6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新城区、高新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平顶山市林业生态建设提升工程规划(2013—2017年)》已经2013年11月22日市政府第74次常务会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3年12月4日
平顶山市林业生态建设提升工程规划(2013—2017年)
2007年,河南省委、省政府作出建设林业生态省的重大决策以来,平顶山市认真组织实施了《平顶山市林业生态省建设规划(2008—2012年)》(以下简称《规划》),林业生态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了长足进展。一是造林绿化成效显著。全市共造林95万亩,完成了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重点地区防护林、造林补贴试点、森林抚育补贴试点等国家、省级林业重点工程项目建设任务。2012年全市森林面积达到364万亩、森林蓄积量达到873万立方米,森林覆盖率达到31.2%。二是林产基地及林下经济发展迅猛。目前,全市已建成以核桃、柿、梨等为主的经济林40余万亩,以杨树、泡桐等为主的速生林60余万亩,以油桐、黄连木为主的能源林20余万亩。发展林下种植养殖及采集加工面积9.12万亩,年产值4.43亿元;花卉苗圃经营面积2.1万亩,苗木生产销售人员达到3000人,带动劳动就业3万人,年销售收入1.2亿元;2012年,我市森林旅游共接待境内外游客2532.5万人次,旅游总收入达到118.9亿元。三是林业生态效益显现。2012年,全市林业生态效益总价值为237.51亿元,森林固定二氧化碳468万吨,相当于全市工业用煤二氧化碳排放量的45%,减缓了温室效应,实现了间接减排,提高了经济社会发展的环境承载能力。四是林业生态文化建设成绩斐然。全市建设省级生态文明教育基地1处,市级生态文明教育基地6处,建立国家级自然保护区1处,国家级森林公园3处,国家级湿地公园1处,国家城市湿地公园2处,省级森林公园4处,市级森林公园17处,森林公园、湿地公园总面积达90万亩。目前,《规划》确定的生态工程造林面积、森林覆盖率、林业产业总产值等主要目标全面实现,10个县(市、区)全部建成林业生态县,我市成功创建国家森林城市。但是,我市林业生态建设还处于低档次水平,距离全省乃至全国林业先进地区还有较大差距。森林资源总量不足,人均资源占有量少;林分结构不合理,低质低效林林分偏大,林地利用率、生产力低下,林业产业缺乏区域特色,缺少明星企业和龙头企业,支撑体系不完善等问题仍是制约我市林业发展的瓶颈。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要求,完成和实现森林资源“双增”目标,加快我市林业生态建设步伐,依据《河南林业生态省建设提升工程规划(2013—2017年)》(豫政〔2013〕42号印发),结合我市实际,编制本规划。
第一章指导思想和建设目标
第一节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突出重点、整体推进,因地制宜、注重质量,依靠科技、改革创新,改善民生、统筹兼顾”的原则,深化林业改革,转变林业发展方式,提高林地生产力和林业产业集约度,实现森林覆盖率和森林蓄积量增长“双增”,为建设美丽鹰城作出新的贡献。
第二节建设目标
到2017年,森林覆盖率进一步提高,生态系统稳定性增强,人居环境明显改善。全市森林面积、蓄积量稳步增加,林种树种结构趋于优化,森林、湿地等系统功能大大增强,木材及其他林产品有效供给稳步增加,林业主导产业快速发展,生态文化体系基本形成,全民生态文明意识明显增强。
一、总体目标
——造林(含新造林和更新造林)45万亩,森林面积达到392万亩,森林覆盖率达到33.2%。
——森林抚育和改造40万亩,森林蓄积量达到1200万立方米以上,森林植被总碳储量达到800万吨以上,年林业生态效益价值达到300亿元以上。
——林业产业年总产值达到40亿元以上,形成销售收入1亿元以上的林业产业化集群11个。
——农民来自林业的纯收入平均达到1500元。
——省级以上生态文明教育基地达到7个。
到2020年,全市森林面积达到423万亩,森林覆盖率达到35.8%以上,森林蓄积量达到1500万立方米以上,林业年产值达到56亿元;形成销售收入1亿元以上的林业产业化集群15个;年林业生态效益价值达到350亿元,其中森林年生态效益价值300亿元,湿地年生态效益价值50亿元。农民来自林业的纯收入达到2000元以上。
二、具体目标
——沟、河、路、渠、湖库周边宜绿化地段绿化率达到95%以上,平原农区防护林网、农林间作控制率稳定在95%,城镇、社区建成区绿地率达到40%以上。
——林地生产力达到4立方米/亩。
——主要经济林产品总产量达到13万吨。
——花卉苗木种植面积保持在7万亩。
——林下种植养殖经营面积达到30万亩,专业合作组织发展到110个。
——商品材年产量达到20万立方米左右,人工林商品材供应率达到90%左右,森林资源综合利用率达到95%以上。
——森林防火瞭望覆盖率达到95%,火灾受害率稳定控制在1‰以下。
——无公害防治率达到85%以上,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4‰以下,种苗产地检疫率达到95%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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