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乡市推广应用复合混凝土剪力墙(简称CL)建筑体系实施意见的通知

颁布单位:河南省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新政办(2010)93号
颁布日期:2010-04-28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乡市推广应用复合混凝土剪力墙(简称CL)建筑体系实施意见的通知

新政办(2010)9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新乡市推广应用复合混凝土剪力墙(简称CL)建筑体系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望遵照执行。

二○一○年四月二十八日

新乡市推广应用复合混凝土剪力墙(简称CL)建筑体系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加快我市建筑节能新技术推广应用步伐,大力发展节能省地型建筑,不断提高我市住宅小区及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品质,现就推广应用复合混凝土剪力墙建筑体系(以下简称CL建筑体系)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高度重视,深刻领会推广CL建筑体系的重大意义

我国是一个土地资源和能源短缺的国家,面对新世纪城乡建设迅猛发展的形势,建设节能省地型建筑,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CL建筑体系具有抗震性能好、节能标准高、施工速度快、扩大使用面积等特点,被建设部鉴定为“综合技术达国际先进水平”,列为“全国建设行业科技成果推广项目”。CL建筑体系的推广是落实建设领域科学发展观要求、建设节约型社区、提高资源利用率、保障经济社区可持续发展的具体体现。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提高认识,深刻领会推广使用CL建筑体系的重大意义,积极采取措施,大力推广应用CL建筑体系。

二、加强领导,为推广应用CL建筑体系提供组织保障

为推广应用CL建筑体系,新乡市政府决定成立引进推广CL建筑体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CL建筑体系推广应用工作的组织协调。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作为引进推广CL建筑体系的日常办公机构。负责协调解决推广CL建筑体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出台推广意见和方案,制定CL建筑体系推广经济激励政策,组织示范项目的验收以及补贴资金的办理,开展对示范项目的跟踪服务。各县(市)、区要抓紧成立本地区引进推广CL建筑体系领导小组,出台推广意见,迅速开展工作。

三、“示范”引路,迅速开展CL建筑体系示范项目建设

为进一步加大CL建筑体系的推广力度,积极实施CL建筑体系示范项目建设,2010年,要突出做好已经申报的新乡市豫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紫星花园、河南新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星湖嘉苑和凤泉新城、新乡市宇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蓬莱华府等四个项目的CL建筑体系应用示范工作。同时积极探索在新型农村住宅社区中应用CL建筑体系,在全市范围内选择10个新型农村社区,每个社区实施3-5户实施CL建筑体系示范。通过“示范”引路,宣传发动,使市民能够充分认识CL建筑体系的优越性,逐步形成百姓接受CL建筑体系住宅,建设单位主动采用CL建筑体系的良好市场氛围,为全市大面积推广CL建筑体系打好基础。

四、政策激励,加快推进CL建筑体系的推广应用步伐

CL建筑体系在我市尚处于起步阶段,该项技术要得以尽快推广和应用,还需要政策引导和环境保障,市政府将通过“以奖代补”的方式对新乡市豫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首批实施CL建筑体系示范项目建设的三家开发企业进行奖励,对采用CL建筑体系的50户新型农村社区示范项目进行补贴。大力促进CL建筑体系产业化基地建设,尽快扶持建设规模化的CL建筑体系生产基地,满足我市及周边地区的建筑市场的需求。各县(市)、区政府要制定经济激励措施,设立专项资金,通过“以奖代补”或直接补贴的方式支持CL建筑体系示范项目建设。

五、严格责任,确保推广应用工作取得实效

为加快推进CL建筑体系在全市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中的应用,按照市政府统一部署,对2010年计划实施CL建筑体系的50户示范户进行了任务分解,实行属地化管理。各县(市)、区长是第一责任人,主管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和城建工作的副县长是主要责任人,农办主任和建设局长是直接责任人。市推广CL建筑体系办公室将加大跟踪督导力度,定期通报50户示范户建设进度。对不能按时完成任务的县(市)、区政府,将严格效能督察和责任追究。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推广应用CL建筑体系工作,加强联动、密切配合,采取有效措施推广应用CL建筑体系。

附件:1.新乡市引进推广CL建筑体系工作领导小组

2.新型农村社区CL建筑体系示范户责任分解表

附件1附件1

新乡市引进推广CL建筑体系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贾全明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吴毅强市政府副秘书长

赵秀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刘思江市农办主任

成员:窦敬市建委调研员

汪洋市城乡规划局副局长

范玉岭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王雁伦市发展改革委员会副主任

李分顺市财政局副局长

孟宪光市审计局副局长

马新民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

任春明市环境保护局副局长

张克红市地税局副局长

邵长征市农办副调研员

常永安市地震局副调研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主任由窦敬同志兼任,邵长征、许建民、王玉芬、聂常仁、常正林、裴庆伟任办公室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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