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市人民政府关于维护京港澳高速公路驻信段改扩建工程建设秩序的通告
信阳市人民政府关于维护京港澳高速公路驻信段改扩建工程建设秩序的通告 颁布单位:河南省信阳市人民政府 | 文号: ---|--- 颁布日期:2012-12-20 | 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信阳市人民政府关于维护京港澳高速公路驻信段改扩建工程建设秩序的通告 通告〔2012〕5号 京港澳高速公路驻信段
信阳市人民政府关于维护京港澳高速公路驻信段改扩建工程建设秩序的通告
| 颁布单位:河南省信阳市人民政府 | 文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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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2-12-20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信阳市人民政府关于维护京港澳高速公路驻信段改扩建工程建设秩序的通告
通告〔2012〕5号
京港澳高速公路驻信段改扩建工程是国家重点建设项目,计划工期为2012年12月至2015年12月。该工程开工建设对巩固我市全国交通枢纽地位、扩大对外开放、改善投资环境、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意义重大。为了维护京港澳高速公路驻信段改扩建工程建设秩序,优化工程建设的外部环境,特作通告如下:
一、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凡在高速公路征用范围内的土地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不得改变原有的地形地貌,不得增加新的建筑物和其它地面附属物。
二、凡在高速公路征地范围内的地面附属物(包括供电、供水、供暖、通讯光缆、电缆等)必须在规定时限内依照补偿协议的约定拆迁完毕。
三、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擅自向施工单位收取各种杂费,严禁乱摊派、乱罚款、乱扣施工车辆、抢装抢卸、强买强卖等阻碍正常施工的行为发生。
四、严厉打击盗窃和哄抢建筑材料、破坏施工机械设备的违法行为。对围攻、谩骂、殴打工程施工人员的,当地公安机关要及时严肃查处,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在工程施工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形式干扰、阻挠工程建设,否则将依纪依法严肃处理。各级公安机关对蓄意破坏高速公路工程建设的不法行为,要依法惩处。
六、京港澳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沿线各级政府及广大人民群众要顾全大局,全力支持工程建设。对支持工程建设的有功人员,由市、区政府给予表彰和奖励。
七、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信阳市人民政府
2012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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