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信阳市全民技能振兴工程2013年度专项行动计划的通知
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信阳市全民技能振兴工程2013年度专项行动计划的通知
| 颁布单位:河南省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3-09-11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信阳市全民技能振兴工程2013年度专项行动计划的通知
信政办〔2013〕112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管理区、开发区,市政府有关部门: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制定的《信阳市全民技能振兴工程2013年度专项行动计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9月11日
附件下载:
信阳市全民技能振兴工程2013年度.doc
信阳市全民技能振兴工程2013年度
专项行动计划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2013年9月11日)
为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全民技能振兴工程的若干意见》(豫政〔2012〕60号)和《河南省全民技能振兴工程2013年度专项行动计划》(豫政办〔2013〕55号)文件精神,全面提升我市人力资源素质,扩大城乡就业,增加居民收入,承接产业转移,推动产业集聚区发展,加快农村改革发展综合试验区建设,特制定此计划。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围绕“民生为本、人才优先”的工作主线,坚持“三改一抓一构建”(改革单一的封闭式办学模式,积极推进校企合作;改革单一的政府投资模式,建立多元投资办学机制;改革单一的公办学校经费供给机制,充分发挥政府投资效益;抓好一批全民技能振兴工程项目,实施项目带动;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和“六路并进”(发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教育、农业、民政、扶贫、残联部门作用),紧紧围绕服务中心、扩大就业、增加收入、承接产业转移、推进产业集聚区建设,把培育人力资源新优势作为富民强市的重要举措,以实施全民技能振兴工程和职业教育攻坚为主线,以培养高素质技能人才和实用人才为重点,以实施职业技能培训项目、提升职业技能培训能力为抓手,创新职业技能培训机制,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全面提升劳动者职业技能素质和就业、创业能力,为农村改革发展综合试验区建设和信阳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的人力资源支撑。
二、目标任务
全年完成劳动者职业技能培训20万人次,其中:农村劳动力转移技能培训6万人;企业职工技能提升培训4万人;再就业培训2万人;“阳光工程”2万人;“雨露计划”2.9万人;退役士兵技能培训1500人;残疾人就业技能培训6900人;劳动预备制培训1万人;创业培训5600人;培训考核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人员7000人。
职业教育在校生规模达到16万人。其中,技工院校招生2000人。
新培养高技能人才3600人,职业技能鉴定人数超过2万人。
以现有技工院校、职业院校实训基地为基础,全面加强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建设;以现有职业教育园区为基础,着力加强示范性职业教育园区建设;以现有民办职业教育培训机构为基础,重点加强民办短期培训示范基地建设。全市建设10个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技能培训示范基地,1个省级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技能培训示范基地,1个高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1个技能大师工作室,1个市级公共实训鉴定基地,1个创业培训服务示范基地和1个创业带动就业孵化基地。
三、重点工作
(一)大力开展各类职业技能培训,全面提升我市人力资源素质
1.实施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计划。积极发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的职能作用,组织开展“百校百县”培训对接和“一人一技”培训活动。充分利用社会各类教育培训资源,扩大培训覆盖范围,重点面向农村富余劳动力以及有就业和培训愿望的劳动者,以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技能培训为重点,着力提升农村劳动力技能素质和转移就业能力,全年完成培训6万人次。
2.实施企业职工技能提升计划。结合我市产业聚集区和工业园区对各类职工技能水平、工种类别等的需求,推动企业建立长期企业职工培训制度。鼓励企业开展形式多样的岗位练兵、技术比武和技术攻关等活动,提升职工岗位技能水平,全年完成培训4万人次。
3.实施失业人员技能再就业计划。依托就业训练中心和各类职业培训机构,面向城镇登记失业人员组织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失业人员再就业培训,全年完成培训2万人次。
4.实施劳动预备制培训计划。根据我市承接产业转移对后备技能人才的需求,重点面向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初、高中毕业生等新成长劳动力开展6-12个月的劳动预备制培训;鼓励当年退役并有就业愿望的退役士兵和有需求的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参加相关职业技能培训,全年完成培训1万人次。
5.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人员技能培训计划。结合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的特点和需求,开展多种形式的在岗技能培训,提升工勤技能岗位人员整体素质,全年完成培训7000人。
6.实施能力促创业计划。面向有创业意愿并具备一定创业条件的农村劳动者、返乡农民工和农村籍高校毕业生,开展创业意识教育、创办企业和企业经营管理培训,全年培训创业主体5600人。
7.实施“阳光工程”。以提高农民从业技能和综合素质为目标,以种养大户、专业合作社和社会服务组织等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的骨干农民为重点对象,结合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等重大项目,对种植业生产服务人员和畜牧及渔业生产服务人员等开展农业职业技能培训。围绕粮棉油高产创建等项目,以种植养殖、病虫害防治、测土配方施肥、农产品质量安全等农业实用技术为主,开展面对面、手把手的现场培训和示范指导,重点对社会服务组织等从业人员开展农业专项技术培训。围绕农业产业集聚区和当地农业生产发展需求,对在农业领域有创业意愿和创业基础的中青年农民,特别是对农村未升学的初、高中毕业生和复转军人、返乡农民工开展创业培训。全年安排培训资金850万元,完成培训2万人次。
8.实施“雨露计划”。以贫困家庭农民为主要对象,以提高贫困人口自我发展、就业、创业能力和增加贫困人口收入为目的,认真实施贫困家庭职业教育助学工程、贫困家庭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工程、贫困村产业发展农村实用技术培训提升工程和贫困村劳动力就地就近培训就业工程,加快贫困农民脱贫致富步伐。全年安排培训资金2570万元,完成培训2.9万人。
9.开展退役士兵技能培训。择优选择培训机构,健全教育培训统计、定期检查通报和奖惩制度,完善校企合作培训机制,根据退役士兵的文化水平、自身特点和就业需求,有针对性地开展定向式、订单式培训。对没有条件开展培训的县区,由市统筹组织。建立分级负责、合理分担的培训经费保障机制,积极争取中央、省财政加大对经济困难地方和兵源较多地方培训资金的专项补助或转移支付力度,确保培训正常需求。全年完成培训1500人。
10.开展残疾人就业技能培训。根据城乡残疾人对培训就业的不同需求,推行就业导向的培训模式,以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后就业率检验培训成效,职业技能培训后残疾人获取职业资格证书的比率不低于70%。制定残疾人职业培训示范基地标准,建设一批残疾人职业培训示范基地。建立市、县二级残疾人就业服务信息平台,加强培训实名制动态管理。残疾人就业培训按照人均不低于1000元培训费用的标准,为6900名残疾人免费进行培训。安排不低于规定比例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用于残疾人培训和就业扶持,提高培训质量,确保就业实效。
(二)持续实施职业教育攻坚计划,强力推动职业教育发展
坚持以就业为导向,以服务为宗旨,按照“三改一抓一构建”的要求,继续做好职业教育攻坚工作。
1.加快职业教育改革发展。深入研究职业教育对产业集聚区发展的推动作用,进一步增强职业教育服务产业集聚区建设的能力。开展职业院校服务产业集聚区“百校千企”合作活动和产业集聚区用工百万培训计划,大力推进校企合作,全面推行“工学结合、校企合作、顶岗实习”技能人才培养新模式,以产业和专业为纽带,推进实现学校培养培训与区域经济发展及企业需求对接。积极探索建立“知识+技能”考试制度,贯通初、中、高级技能人才发展培养通道,建立高技能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互通机制,构建中高职一体化和普教职教相互衔接、相互沟通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为我市产业发展对技能人才的需要和劳动者终身不同层次的技能培养培训搭建平台。
2.加强职业院校和技工院校建设力度。按照建设河南省职业教育示范院校和特色院校要求,积极实施品牌示范校、特色校省市共建计划,强化项目学校管理,重点建设一批示范校、特色校,提升职业学校办学质量和水平。积极鼓励各级各类中等职业学校扩大宣传,采取多种形式,面向各种群体,广泛开展各种形式的学历教育,面向校企合作企业开展职工教育、培训工作。优化职业院校布局和专业结构,引导职业学校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结构调整需要,调整专业设置,优化课程体系,改革培养模式,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结构调整升级。
3.充实职业培训师资力量。实施职业培训教师素质提升计划,大力开展以骨干教师为重点的全员培训,全面提高教师的实践能力、教学水平和相关学历层次。完善职业培训教师到企业实践制度,继续实施“双百双向”计划。加快“双师型”教师培养,职业院校中实践性较强的专业教师,可申请评定第二个专业技术资格,也可申请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支持职业院校面向社会聘用工程技术人员、高技能人才担任专业课教师或实习指导教师。
(三)不断创新高技能人才培养模式,切实提高技能人才服务保障能力
1.大力开展各类职业技能竞赛活动。引导社会各方面力量,开展各种形式的岗位练兵和职业技能竞赛等活动,为发现和选拔高技能人才创造条件。对取得省级一类技能大赛前5名、省级二类技能大赛前3名的职工,授予“河南省技术能手”称号,按有关规定直接晋升职业资格。对在全国技能大赛中获得“全国技术能手”称号和省级技能大赛中获得第1名职工,按程序推荐申报“河南省五一劳动奖章”。对市级竞赛的前3名可授予“信阳市技术能手”称号,获第1名的按程序申报市五一劳动奖章,取得决赛前6名的,可优先参加当年的技师考评。建立完善以政府奖励为导向、以企业奖励为主体、以必要的社会奖励为补充的技能人才评选表彰制度。开展“信阳市优秀高技能人才”评选表彰活动,对做出突出贡献的高技能人才由市委、市政府授予“信阳市优秀高技能人才”称号,享受市级专业技术拔尖人才有关待遇,并同时可推荐申报“河南省杰出人才奖”。对荣获国家“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和‘河南省技术能手’荣誉称号的高技能人才,将给予重奖。
2.实施急需紧缺高技能人才培养计划。进一步完善急需紧缺高技能人才培养计划的实施细则,围绕我市特色产业集群建设,和我市“一县一品”的劳务经济特色,在“特”字上做文章,集中开展专业化、特色化的高技能人才培训,打造具有本地域特色的高技级人才培养培训品牌。依托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高等职业院校、社会职业培训机构和大型骨干企业(集团),建设一批以培养高级技工、技师和高级技师为目标的高技能人力培训基地,实施基地化培训。充分发挥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和高职院校的基础作用,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公共职业技能实训基地的示范作用,大力加强高技能人才培训开发,全年新培养高技能人才3600人。
3.发挥企业行业用工主体作用。建立产业集聚区和重点企业人力资源保障机制,根据企业用工需求大力开展定向、定岗和订单培训。围绕我市用工需求增长较快的行业和企业,坚持招商引资与人力资源保障培训并重,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与产业用工需求紧密结合,搭建企业发展与人力资源配置保障培训服务平台,形成企业发展与人才发展的良性循环。以行业企业职工培训中心为依托,或与职业院校和社会培训机构联合培养、委托培养,开展多形式、多层次、多对象的高技能人才培养。支持“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中原技能大奖”获得者领办或创业技能大师工作室,推动企业建立培训师制度、新学徒制度和技能研修制度,健全企业高技能人才培养长效机制。
(四)严格就业准入,强化职业技能鉴定服务
1.严格落实就业准入制度。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商部门要加大对就业准入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对违反规定、随意招录未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的劳动者从事技术工种的用人单位,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罚,并责令其限期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
2.强化职业技能鉴定服务。把参加职业技能鉴定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专项能力证书或创业培训合格证书)作为获得职业培训补贴的必备条件和检验职业培训效果的主要标准,大力加强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推动县级职业技能鉴定机构重点向产业集聚区企业和农民工拓展服务,对参加职业技能鉴定的农村劳动力,按规定给予一次性职业技能鉴定补贴。
3.扩大企业技能人才评价试点范围。尊重和保障企业用人、评价自主权,进一步推动企业技能人才评价体系建设,继续扩大企业技能人才评价试点,建立企业内部工人职业技能鉴定考核制度。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各部门要把实施全民技能振兴工程作为一项重要的战略任务,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全面落实各项措施,加强督促检查,定期通报进度,确保全民技能振兴工程取得实效。
(二)密切部门配合。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发展改革、财政、教育、农业、扶贫、民政、国资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共同推进。各级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等人民团体要充分发挥社会影响,积极开展各种形式的职业技能培训。市直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与省厅局的对口衔接,分别研究制定本部门的具体工作方案,经市政府同意后印发实施。
(三)完善政策和资金支持。要进一步完善职业培训补贴政策体系,根据产业发展规划、就业状况及企业用人需要,科学合理地确定职业培训补贴政策和补贴标准。省财政在整合职业技能培训有关专项资金的基础上,对2013年工程建设项目采取以奖代补和安排引导资金等形式予以支持,项目单位要根据项目需要安排必要资金,引导社会资金参与全民技能振兴工程项目建设。要把全民技能振兴工程资金列入财政预算,财政性教育经费、就业专项资金和教育费附加要向全民技能振兴工程倾斜。建立职业培训补贴资金使用与培训质量、技能鉴定、就业效果挂钩的绩效考评机制,提高政府购买培训成果资金使用效益。加强职业培训信息管理平台建设,对承担培训任务的培训机构和接受政府补贴培训的人员进行动态管理,对参训人员实行实名制管理。
(四)强化督导检查。各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进一步完善政府主导、人社牵头、部门配合、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加强工程实施的督导调度,按时上报工作进度。各县区、各部门要坚持重在持续,每年实施一批示范项目,建立职业技能培训的长效机制。市里将派出专项工作组不定期对各县区、各部门的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及时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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