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信阳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审计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河南省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13-07-08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信阳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审计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

信政办〔2013〕78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管理区、开发区,市政府有关部门:

《信阳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审计整改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7月8日

附件下载:

信阳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审计整改工作方案.doc

信阳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审计整改工作方案

2012年11月12日至2013年1月14日,省审计厅对我市2010年至2012年各类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进行了审计,审计充分肯定了我市此项工作取得成效的同时,也指出了我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在投资、建设、分配、运营等方面存在着一些问题,需要进一步改进和完善,并要求认真进行整改。为扎实做好审计整改工作,推动全市住房保障工作科学健康开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集中整改审计发现的重大问题,使住房保障机制建设更加健全完善,保障性安居工程在目标任务分配、资金筹集管理、工程建设监管、分配使用管理、落实配套支持政策上更加科学规范,监管有力,以机制规范行为,以制度堵塞漏洞,真正实施好保障性安居工程这一惠及广大人民群众的重大民生工程。

二、整改内容

重点整改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资金筹集管理方面存在筹集不到位、拨付管理不规范、违规使用等问题;二是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管理方面存在部分项目建设、设计、施工单位未严格履行管理责任,工程未严格履行法定程序问题;三是保障性住房分配和使用管理方面存在未建立部门联合共享的信息系统,动态监管困难、机构不健全、业务基础薄弱、不符合条件对象获得住房保障、保障房长期闲置等问题;四是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支持政策落实方面存在着土地未批先用、擅自改变土地用途、违规收取税费等问题。同时,对审计发现问题的相关责任人、责任单位进行责任追究,严肃法规法纪。

三、实施步骤

(一)集中整改阶段(2013年5月25日至6月25日)

各县(区)、各管理区(开发区)、相关职能部门要对照审计报告指出的问题,列出整改事项,明确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全面开展整改。对已整改到位的,要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对于尚未整改到位的,查找问题根源,进行分析,作出说明,并形成整改情况报告,加盖县(区)政府、管理区(开发区)管委会、职能部门公章后,于6月20日前报市审计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重点整改阶段(2013年6月25日至7月25日)

对于短时间不能解决的问题,要制定整改计划、具体措施和整改期限,直至整改到位;对于难以解决的,要提出意见和建议,提交审计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认后,以审计督办通知书等形式,组织挂牌督办,重点落实整改;对于涉及体制机制和需要从政策层面予以明确的,要提交审计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报请市政府及省级主管部门研究解决。同时,审计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组成联合督导组,赴各地进行督查,力争边督导检查、边发现问题、边督促整改,对纳入的重点问题和挂牌督办的问题,逐一检查验收。

(三)总结验收阶段(2013年7月25至2013年8月25日)

市审计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县(区)、各管理区(开发区)、相关职能部门整改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在一定范围内通报整改情况,对整改工作成效显著的予以表扬,对整改不力,造成重大影响和损失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针对审计发现问题及整改情况,分析原因,研究对策,建立长效机制,提高住房保障工作水平。各地总结报告于8月20日前报市审计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县(区)、各管理区(开发区)、相关职能部门要高度重视审计整改工作,制定审计整改工作方案,加强对审计整改工作领导,成立审计整改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专人负责,科学安排,周密部署,认真查找问题,切实加以整改。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通力协作,形成合力,确保审计整改工作顺利进行。

(二)强化整改,确保实效。按照“问题不查清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放过,责任不落实不放过”的原则,坚持整体推进与突出重点相结合,全面整改与重点整改相结合,查摆问题与整改建制相结合,采取行之有效的方法和措施,确保整改工作达到预期目的和效果,坚决防止搞形式、走过场。

(三)严肃纪律,追究责任。对被审计单位不按规定期限和要求进行整改的或整改不力的,要进行责任追究,并在全市通报,问题严重的要给予纪律处分。

五、组织领导

市政府成立以分管副市长为组长的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市发展改革、财政、国土资源、城乡规划、审计、监察、民政、房管等部门联系住房保障工作负责人及各管理区分管副主任组成。负责开展审计整改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督办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房产管理中心,市房产管理中心主任担任办公室主任,各成员单位指定专门人员参与办公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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