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信阳市促升级强基础提层次惠民生四百工程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河南省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10-08-12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信阳市促升级强基础提层次惠民生四百工程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管理区、开发区,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信阳市促升级强基础提层次惠民生“四百”工程建设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年八月十二日

信阳市促升级强基础提层次惠民生“四百”工程

建设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在继续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的同时,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升级,市政府决定2010年在固定资产投资领域实施促升级、强基础、提层次、惠民生“四百”工程。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促升级、强基础、提层次、惠民生为重点,进一步转变固定资产投资工作思路,实现保增长与调结构、促转型相统一,着力实施一批经济效益好、关联度高、辐射力大、带动力强的重大项目,通过不断优化投资结构,有效带动产业结构升级,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增强经济发展后劲,全面提升我市经济综合竞争力。

二、选择原则

“四百”工程:一是以全市重点工业项目为抓手,在装备制造业、冶金建材、食品医药等行业,选择100个重大工业项目作为工业升级项目,力争年度完成投资100亿元以上,带动全市工业加速膨胀规模,提升层次,充分发挥重大工业项目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推动作用。二是以全市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为抓手,在能源基地、综合交通体系、水利设施、产业集聚区、城市建设等领域选择100个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力争完成年度投资150亿元以上,进一步夯实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有效提升我市可持续发展能力。三是以现代服务业项目为抓手,在电子信息、宾馆酒店、旅游、现代物流、城市房地产五大领域,实施100个现代服务业项目,力争年度完成投资100亿元。进一步提高我市现代服务业水平。四是以改善民生项目为抓手,在现代农业、安居工程、廉租住房、医疗卫生、教育、文化、体育等领域,实施100个改善民生项目,力争年度完成投资50亿元,进一步改善民生。

“四百”工程项目选择遵循以下原则:一是技术含量比较高、经济社会效益比较好,真正能够带动产业升级,促进节能减排,有效改善薄弱环节;二是符合我市五大产业振兴、自主创新体系、现代服务业、粮食核心区、综合交通体系、产业聚集区等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发展方向;三是项目总投资规模一般在5000万元以上,社会事业、节能减排、自主创新项目在1000万元以上;四是保持项目实施的连续性,优先从2009年实施的8218项目、重点工业项目中选择;五是新开工项目前期工作达到一定深度,当年能实质性开工建设,并完成一定投资工作量。

三、目标任务

“四百”工程总体目标是2010年全市组织实施400个以上重大项目,其中新开工150个以上、续建250个以上、建成160个以上,全年完成投资400亿元以上,带动全社会投资完成1000亿元以上。

工业升级,围绕发展壮大五大战略支撑产业,提高产业核心竞争力,重点实施食品、治金、建材、装备制造等方面重大项目100个左右,完成年度投资100亿元以上。

高新技术产业,围绕促进电子信息产业升级和培育战略新兴产业,重点实施创新药物、新材料等方面重大项目22个,完成年度投资15亿元左右。

现代农业,围绕建设现代农业产业体系、新农村综合改革示范区建设、优质粮食产业工程、茶叶产业化、生态茶基地建设、规模养殖场区、花卉苗木生产等方面重大项目46个以上,完成年度投资36亿元以上。

现代物流,围绕进一步提升发展层次,重点现代物流等方面重大项目23个以上,完成年度投资13亿元以上。

综合交通体系,围绕巩固提升综合交通枢纽地位,形成现代化多样式便捷交通网络,重点实施高速铁路及客运专线、机场建设、高速公路等方面重大项目27个左右,完成年度投资85亿元以上。

能源基地,围绕加快建设综合能源基地,以调整结构和优化布局为主线,重点实施电网结构完善及风电、天燃气管道、供热、生物质发电、新能源等方面重大项目13个左右,加快核电前期工作,完成年度投资18亿元以上,风电总装机10.54万千瓦。

水利设施,围绕完善防洪、农业灌溉、城市供水三大体系建设,重点实施大中型水库建设及除险加固、重点河道治理、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等方面重大项目15个左右,完成年度投资10亿元以上。

生态建设,围绕推进林业生态市建设和园林城市建设,重点实施国土绿化、林产工程等方面重大项目10个以上,完成年度投资2.5亿元左右。

产业集聚区及城镇建设,围绕进一步完善城市基础设施,提升城市综合服务功能,构建就业充分、环境宜居的现代化城市体系,重点实施产业集聚区、中心城市科学发展示范区、城镇建设、安居工程等方面重大项目180个左右,完成年度投资100亿元左右。

社会事业,围绕进一步完善公共服务设施,全面提高公民素质,构建和谐社会,重点实施高校建设、职业教育攻坚、医疗、文化、体育设施提升完善等方面重大项目50个左右,完成年度投资26亿元以上。

四、推进措施

(一)完善项目筛选调整机制。按照“条块结合、逐批确定、留有余地”原则,全市“四百”工程项目由市直各有关部门,各县区、管理区、开发区负责组织筛选,报市发展改革委汇总,经市政府同意后在2010年一季度下达建设计划任务。对“四百”投资计划项目实行按季度动态微调机制,允许各县区、各部门根据项目前期工作进展情况、重大项目招商情况等,及时提出增补项目,分别在二、三季度末对项目进行两次动态微调,增补的项目要求在投资规模、技术水平、市场效益等方面优于淘汰项目。

(二)建立市、县(区)政府齐抓共管机制。市政府将重大产业结构调整项目纳入市重点项目建设管理。对市重点项目前期工作和建设中的重大问题,由市政府主管领导牵头组织有关部门协调推进。市重点项目办加强协调服务、监督检查,特别重大问题报请市重点项目领导小组解决。将投资规模大、带动性强的工业结构调整、重大基础设施项目、招商引资项目列入县区重点项目管理,由各县区政府负责组织实施。“四百”工程项目的组织实施责任主体为项目所在县区政府,直接隶属市直部门实施的项目,组织实施的责任主体为市直有关部门,对“四百”工程项目由责任单位实行“一个项目,一个领导、一套班子、一抓到底”,市政府对责任主体完成目标情况进行考核。加强部门分工协作。政府各部门相互配合、上下联动、齐抓共管,共同组织好“四百”工程项目实施,确保完成年度目标。

(三)加快项目前期工作。将“四百”工程中的新开工项目纳入市、县联审联批,按项目隶属关系由本级联审联批办公室按月度排出项目单子,将具体报批、审批任务进行分解,确保各项手续及时办结。对于2010年计划开工建设的项目,各级联审联批办要按照项目开工节点倒排日程,力争在9月底以前办结所有新开工项目的审批手续。涉及报请国家、省有关部门办理的事项,由市直有关部门对口负责,及时上报和跟踪落实。

(四)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在项目资金、土地、环境容量等方面优先保障“四百”工程项目。资金方面,按照“整合资金、统筹安排,渠道不乱、用途不变”的原则,市有关部门将所管理的专项建设资金,按照本部门规定的标准、条件统筹用于“四百”工程项目建设。同时,市政府对“四百”工程项目资金需求实行“三个优先”,即优先争取中央资金支持,优先安排地方财政配套资金,优先争取金融机构贷款。土地方面,把“四百”工程项目纳入土地预算管理,市重点项目由市国土资源局集中上报用地指标,优先安排“四百”工程项目建设用地,县区项目由县区通过挖潜,保障建设用地。县区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指标重点向产业集聚区配置。环境准入方面,市重点项目由市环保局统筹协调上报环境总量指标,当地不足部分通过全市统一调剂、有偿使用、排污权交易等方式解决;县区项目由各县区通过减排腾出的环境总量指标给予优先保障。

(五)加强项目监督检查。加强对“四百”工程项目实施情况的动态监测,建立“四百”工程项目进度情况月报制度,由各县区、各部门于每月底前将项目进展情况及存在问题及时报市发展改革委,市发展改革委将情况汇总后进行全市通报。定期进行现场观摩点评,随机抽查,加快推进项目进度。围绕“四百”工程新开工项目开工情况、在建项目投资完成进度、竣工项目完成情况、投资环境等项指标,年终对各县区、市各部门履行“四百”工程建设责任进行综合评比,对圆满完成计划目标任务、综合考核优秀的,给予必要的精神鼓励和物质奖励;对未能按计划完成建设任务、工作不力、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县区部门年度评先评优资格,存在问题较多的给予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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