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2012年全民技能振兴工程行动计划的通知

颁布单位:河南省郑州市人民政府文号:
颁布日期:2012-09-21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2012年全民技能振兴工程行动计划的通知

郑政文〔2012〕232号二○一二年九月二十一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现将《郑州市2012年全民技能振兴工程行动计划》印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执行。

郑州市2012年全民技能振兴工程行动计划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支持河南省加快建设中原经济区的指导意见》(国发〔2011〕32

号)精神,全面提升我市城乡全体劳动者的职业素质和技能水平,加快培养适应我市都市区建设和跨

越式发展需要的技能人才和合格劳动者,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

进全民技能振兴工程的若干意见》(豫政〔2012〕60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

2012年全民技能振兴工程专项工作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12〕83号),特制定郑州市2012年全民

技能振兴工程行动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省九次党代会精神,坚持人才优先、民生为本,以继续推

进全民技能振兴工程为统领,以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为重点,不断健全面向城乡全体劳动者的职业

技能培训制度,健全职业培训网络体系,突出项目建设,深化机制改革,加强校企合作,切实提高

职业技能培训的覆盖率、有效性和针对性,打造全国重要的职业培训基地和公共实训基地,为中原

经济区建设和河南振兴提供高素质技能人才保障。

二、目标任务

(一)全年完成各类职业培训30.17万人次。其中,组织实施“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技能培训计

划”、“阳光工程”、“雨露计划”、退役士兵和残疾人等就业技能培训16.59万人;企事业单位职工岗位技能提升培训13万人;创业培训0.58万人。

(二)职业教育院校在校生规模达到36万人。其中,高中等职业教育在校生规模29万人、技工院

校在校生规模7万人。

(三)新培养高技能人才1.34万人,技术工种(职业)技能鉴定考核7.3万人。

三、主要工作

(一)六路并进,大力实施各类职业技能培训。围绕服务中原经济区建设、招商引资承接产业转

移和产业集聚区发展,着眼向省外输出和省内就近非农产业转移两大市场,发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

教育、农业、扶贫、民政等部门和残联、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的作用,充分利用各类教

育培训资源,扩大培训覆盖范围,对有就业和培训愿望的劳动者开展多种形式的培训,突出抓好高

校毕业生、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等重点群体培训。组织实施“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技能培训计划”、

“阳光工程”、“雨露计划”、退役士兵和残疾人等就业技能培训16.59万人;企事业单位职工岗位

技能提升培训13万人;创业培训0.58万人。

(二)项目带动,强力提升各类职业院校基础能力。加快我省2011年全民技能振兴工程重点项目

建设步伐,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评估验收,对达标单位按规定拨付第二批建设

资金。建立项目申报设立、评审淘汰、监督实施、成效评估、项目观摩和问责制度,提高项目实施

效能,提高培训质量。加强示范性职业院校和职业教育园区建设,在落实好已审批全民技能振兴工

程项目、职教攻坚项目和国家中等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项目的同时,继续争取国家、省支持,努

力建设一批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技能培训示范基地、高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高技能人才公共实

训鉴定基地、技能大师工作室、国家级创业培训服务示范基地、省级创业带动就业孵化基地、职业

院校师资培养培训示范基地和努力打造一批示范性职业院校和特色职业院校。

(三)改革机制,大力实施校企合作。要深化职业院校办学体制机制改革,落实《河南省人民政

府关于印发河南省职业教育校企合作促进办法(试行)的通知》(豫政〔2012〕48号),改革单一的封

闭式办学模式,大力开展校企合作办学,根据市场需求设置专业培训课程、制订教学计划,把培训

和就业、人才培养和市场需求紧密结合。市委、市政府将重点支持一批特色鲜明、优质高效、能充

分发挥示范带头作用的职业院校和企业,给予资助和奖励;对招生困难、规模偏小、吸引力不强的,

予以整合。公办职业院校实行“以补促改”,民办职业院校实行“以奖代补”。评选郑州市中等职

业教育校企合作办学示范单位;评选命名若干企业为郑州市职业教育校外实习实训基地;对校企合作培养高技能人才成绩突出的职业院校,优先推荐参加高技能人才基地和全民技能振兴工程建设项

目评审。

(四)难点突破,实施行业、企业人力资源开发计划。各相关部门要引导支持企业建立现代企业

职工培训制度,要主动联系行业、企业,积极开展企业内技能人才评价试点工作,切实提高在岗职

工职业素质和技能水平。企业要按规定足额提取和使用职工教育经费(职工工资总额的1.5%-2.5%),

职工教育经费的60%以上应用于一线职工的教育和培训,全年确保技能岗位职工的20%得到至少一次

技能提升培训。企业新录用职工由企业自身培训机构和政府认定的培训机构开展岗前培训并按照规

定进行培训鉴定补贴。

发挥失业保险基金作用。对参加失业保险的各类企业职工和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加大培训补贴

支持力度。各类失业保险培训补贴均由统筹地区失业保险基金据实列支,其中,企业内部培训补贴

每年累计不超过该企业上年度缴纳失业保险费的10%;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的培训补贴每人每年不超

过3个月当地失业保险金标准。

开展企业职工教育经费依法统筹管理试点工作,对自身没有能力开展职工培训以及未开展高技

能人才培训规模以上的企业,由地税部门按应提取职工教育经费的60%统一征收,由财政部门代管,

由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统一组织培训。

(五)重点推进,大力实施高技能人才培养计划。围绕我省十大振兴产业、新兴战略性产业及经

济社会发展急需、紧缺行业(领域)对高技能人才的需求,调整培训结构,提高培训层次,以技师、

高级技师培养为重点,依托具备高技能人才培训能力的职业培训机构和公共职业技能实训基地,大

力实施国家高技能人才振兴计划,完成高技能人才培养目标。对参加急需紧缺技师、高级技师培训,

经考核取得相应技师、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由当地政府按每人2000元的标准对个人予以

补助,所需资金从就业专项资金中列支。探索开展取得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证书人员按规定参加相

应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推动专业技术人员参加高技能人才职业技能鉴定考核,取得相应职业资

格证书。评选表彰“郑州市突出贡献高技能人才”和“郑州市优秀技师”,对荣誉获得者给予一次

性奖励并加强宣传报道。

(六)保障质量,严格职业技能鉴定和就业准入工作。凡属国家和省规定实行就业准入控制的职

业(工种),应从取得职业资格证书、职业院校学历证书或职业培训合格证书的人员中录用;其他的

职业(工种),应优先录用取得职业院校学历证书和职业培训合格证书的人员;从事个体工商经营的人员应接受相应的职业培训。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商等部门要加大对就业准入制度执行情况的

监督检查力度,对违反规定、随意招录未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的劳动者从事技术工种的用人单位,

要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罚并责令其限期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

全面实行和规范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加强职业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质量管理,完善社会化职业

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企业技能人才认定、职业院校学生职业资格认证、农村劳动力职业培训技能

鉴定和专项职业能力考核的技能人才评价办法,把参加职业技能鉴定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专项能力

证书或创业培训合格证书)作为获得职业培训补贴的必备条件和检验培训效果的主要标准。参加职业

培训或职业技能鉴定人员可按有关规定申请职业培训补贴或一次性职业技能鉴定补贴,对个人申领

有困难的,可委托培训机构或鉴定机构代为申领。开展职业技能鉴定“质量年”活动,加大对职业

技能鉴定机构的指导和检查力度,提高职业资格证书的公信力。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在郑州市全民技能振兴工程共建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市人社局负责组织

实施,并会同相关部门完善工作机制,形成部门联动、分级负责、分类实施、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

各地各单位要将本计划的实施作为人才工作的重点进行部署和推动,实行目标责任制,将技能人才

培养作为绩效评估、干部业绩考核、相关经费划拨的重要依据。

(二)强化监控评估。切实加强对目标任务完成、重点工程项目推进、政策创新及实施的督促检

查,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保证全民技能振兴工程的顺利实施。要制定投入成本与效益评价指

标体系,并将评价结果作为资金投入的主要依据,提高政府投资的综合效益。职业院校要严格财务

管理,完善内控机制,实行财务公开和项目资金集体决策制度。

(三)保障资金投入。切实推进以政府投入为主,行业、企业和社会资金举办职业教育的多元投

入机制改革。加大对职业教育的投入,统筹使用各类教育培训经费,保证教育费附加用于职业教育

的比例不低于30%。依法扩大就业专项资金支出范围,用于职业技能培训的比例不低于20%。落实中

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学生免学费等职业培训鉴定补贴政策。实施全市公办职业院校生均经费财政

拨款改革,要根据财力水平,结合专业类别和毕业生就业率等因素,确定生均经费财政拨款标准,

并随财政保障能力的增强逐步提高生均经费财政拨款标准。同时,加大全民技能振兴工程工作经费

投入,确保落实技能人才培养等各类项目,并对技能人才师资培训、评选表彰、教材开发、技能大

赛、氛围宣传、紧缺工种高技能人才培养等工作给予必要的经费支持。(四)营造舆论氛围。各地各部门要大力宣传加强技能人才工作的重大战略思想和方针政策,宣

传行动计划实施的新进展、新成效、新经验,使“劳动光荣、技能成才”的观念深入人心,营造“四

个尊重”的良好社会氛围。适时召开全市全民技能振兴工程表彰大会,树立典型,交流经验,表彰

先进,督促落后,切实把全民技能振兴工程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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