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落实2011年省十项重点民生工程各项工作任务的通知

颁布单位:河南省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号:郑政办〔2011〕46号
颁布日期:2011-06-17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落实2011年省十项重点民生工程各项工作任务的通知

郑政办〔2011〕46号二○一一年六月十七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委八届十一次全会、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省十一届人大四次会议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的部署,按照《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1年河南省十项重点民生工程工作方案的通知》(豫办〔2011〕10号)要求,对我市承担省十项重点民生工程各项任务及责任单位进行明确,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责任分解

(一)大规模实施保障性安居工程

1.全年新增公共租赁住房2.4万套。

主办单位:市住房保障局、各相关区(管委会)

协办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城建委、国土资源局、规划局、物价局

2.开工建设经济适用住房21750套。

主办单位:市住房保障局

协办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城建委、国土资源局、规划局、物价局、市内各区

3.开工建设廉租住房3829套。

主办单位:市住房保障局、各县(市、区)

协办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城建委、国土资源局、规划局

4.改造棚户区4244套。

主办单位:市住房保障局

协办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城建委、国土资源局、规划局

5.继续加大廉租住房补贴发放力度,年底前新增发放租赁补贴户数2612户。

主办单位:市住房保障局、各县(市、区)

协办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规划局、财政局、民政局

(二)千方百计扩大就业

6.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建立覆盖城乡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和公共就业信息平台,加强就业技能培训、就业信息服务和就业援助,重点解决高校毕业生、农村转移劳动力、城镇就业困难人员、退役军人、残疾人的就业问题,扶持自主创业和自谋职业,确保全年城镇新增就业11.9万人,失业人员再就业2.8万人,帮助困难人员就业1.3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动态消除“零就业家庭”。

主办单位:市人社局、民政局、残联

协办单位:各县(市、区)

7.继续实施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技能计划,全年新增转移就业农村劳动力6万人。

主办单位:市人社局

协办单位:各县(市、区)

8.继续实施“雨露计划”,完成培训4080人。

主办单位:市扶贫办

协办单位:市财政局、各县(市、区)

9.继续实施“阳光工程”,完成培训1.5万人

主办单位:市农委

协办单位:市财政局、各县(市、区)

(三)提高社会保障水平

10.继续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幅度不低于全市平均养老金水平的10%。

主办单位:市人社局

协办单位:市财政局、各县(市、区)

11.在抓好去年3个县(市)(荥阳、登封、中牟)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基础上,今年再申请1个县(市、区)列入试点范围,对试点县(市、区)60岁以上自愿参保的农村居民,给予每人每月不低于65元的财政补贴。

主办单位:市人社局

协办单位:市财政局、各县(市、区)

12.完善城乡低保制度,适当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和补助水平,做到应保尽保。

主办单位:市民政局

协办单位:市财政局、各县(市、区)

13.巩固和提高农村五保对象集中供养率,提高供养标准,年分散供养标准每人不低于1320元,年集中供养标准每人不低于2240元。

主办单位:市民政局

协办单位:市财政局、各县(市、区)

14.努力稳定市场物价。加强价格调控,强化价格监管,严厉打击囤积居奇、哄抬价格等不法行为。

主办单位:市物价局

15.建立物价上涨与最低生活保障联动机制,妥善应对物价波动对困难群众生活造成的影响。

主办单位:市物价局、民政局

(四)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

16.继续加强农村公路建设,逐步提高农村公路路网等级和服务水平,重点推进“乡联县畅”和县乡公路大中危桥改造工程,全年新建改建县乡公路151.5公里、大中危桥617延米。

主办单位:市交通委

协办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各县(市、区)

17.再解决15万农村居民安全饮水问题。

主办单位:市水务局

协办单位:各县(市、区)

18.继续在适宜地区推进农村沼气建设,全年新增户用沼气1万户以上,新建3处大中型沼气工程、30个乡村沼气服务网点。

主办单位:市农委

协办单位:各县(市、区)

19.加大农村扶贫开发力度。对14个贫困村整村推进扶贫,完成501户1972人深山区、石山区独居散居贫困农户的搬迁扶贫任务,改善贫困地区群众生产生活条件。

主办单位:市扶贫办

协办单位:各县(市、区)

20.创新扶贫开发模式,确保再解决全省1.52万农村贫困人口脱贫致富问题。

主办单位:市扶贫办

协办单位:各县(市、区)

(五)大力实施文化惠民工程

21.全年新建农家书屋750个。

主办单位:市文广新局

协办单位:各县(市、区)

22.继续推进各级文化文物部门归口管理的公共博物馆、纪念馆向社会免费开放。

主办单位:市文物局

23.继续实施舞台艺术送农民和农村电影放映工程,为全省所有乡镇免费送一场演出,为每村每月公益性放映一场电影。

主办单位:市文广新局

协办单位:各县(市、区)

24.组织实施科普惠农兴村专项行动计划,对一批有突出贡献、较强区域示范作用、辐射性强的农村专业技术协会、科普示范基地、农村科普带头人等先进集体和个人,开展科普惠农活动补助和奖励。

主办单位:市科协

协办单位:市财政局、各县(市、区)

25.继续实施好百村万户旅游富民工程。

主办单位:市旅游局

协办单位:各县(市、区)

(六)着力提高城乡教育水平

26.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提高保障标准,继续对全省义务教育阶段农村中小学生免除学杂费和免费提供教科书,为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补助生活费。

主办单位:市财政局

协办单位:市教育局、各县(市、区)

27.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逐步解决农村师资总量不足和结构不合理等问题,提高农村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

主办单位:市教育局

协办单位:市编办、财政局、人社局、各县(市、区)

28.继续为城市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免除学杂费。

主办单位:市财政局

协办单位:市教育局、各县(市、区)

29.建立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资助制度,资助面占普通高中在校生总数的20%,每生每年补助1500元。

主办单位:市财政局

协办单位:市教育局、各县(市、区)

30.强力推进职业教育攻坚,继续实施中等职业学校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涉农专业学生免学费政策,享受免学费政策的学生比例为学校扣除涉农专业学生后在校生的15%。

主办单位:市财政局、教育局

协办单位:各县(市、区)

(七)着力提高公共医疗卫生服务水平

31.加大各级政府医改投入,积极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确保全省城乡居民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提高到25元。

主办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卫生局、财政局

协办单位:各县(市、区)

32.巩固完善新农合制度,提高新农合保障水平,扩大门诊统筹试点。

主办单位:市卫生局

协办单位:各县(市、区)

33.继续实施扩大国家免疫规划,维持无脊灰状态,降低5岁以下儿童乙肝表面抗原携带率,对6.4万名农村妇女进行宫颈癌检查,对2000名农村妇女进行乳腺癌检查。继续实施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农村妇女孕前和孕早期补服叶酸等重大公共卫生项目。

主办单位:市卫生局

协办单位:各县(市、区)

34.提高全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

主办单位:市人社局、市卫生局

协办单位:各县(市、区)

(八)加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

35.加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建立完善农村环保以奖代补、以奖代治机制,创建39个省级生态文明村,8个省级生态乡镇。

主办单位:市环保局

协办单位:市财政局、城建委、农委、各县(市、区)

36.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全年完成农村改厕任务18497户,全省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提高1.3个百分点,农村环境卫生进一步改善。

主办单位:市爱卫办

协办单位:各县(市、区)

(九)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

37.加大食品安全监管力度,继续深入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做好风险监测和预警,全省食品质量监督检查和风险监测合格率较2010年提高1个百分点以上(主办单位均提高1个百分点以上),确保食品质量安全。

主办单位:市卫生局、农委、质监局、工商局、食品药品监管局

协办单位:各县(市、区)

38.深化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全省药品质量评价性抽检合格率保持在97%以上,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

主办单位: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协办单位:市公安局、工商局、文广新局、邮政局、各县(市、区)

(十)扎实推进平安河南建设

39.推进乡镇(街道)综治工作中心规范化建设,整合资源,构建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治安防控、法律服务援助、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特殊人群帮教管理、社区矫正等功能为一体的便民利民工作平台,90%以上的综治工作中心达到规范化建设标准。

主办单位:市综治办

协办单位:各县(市、区)

40.加强综治工作信息化建设,4个县(市、区)(中牟县、中原区、惠济区、巩义市)建成省、市、县、乡信息网络系统。在人口较多的乡镇(街道)设立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站,加快流动人口信息服务管理系统建设。

主办单位:市综治办

协办单位:各县(市、区)

41.继续完善和加强治安防控体系建设,80%的县(市、区)、90%的乡镇(街道)完成视频监控系统的升级改造,建成616个居(社)委会、400个村委会视频监控平台。

主办单位:市综治办

协办单位:各县(市、区)

42.推进村(社区)警务战略,80%的村(社区)警务室达到二级以上警务室标准。

主办单位:市公安局

协办单位:各县(市、区)

43.县城区、乡(镇)建设专职治安巡访队。

主办单位:市综治办

协办单位:各县(市、区)

44.加强基层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每个村(社区)配备综治协管员和民调员各1名。

主办单位:市维稳办

协办单位:各县(市、区)

45.深入推进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以企业改制、征地拆迁、涉农利益、教育医疗、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容易引发社会稳定问题的领域为重点,在省、市、县三级建立重大社会决策、重大工程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确保重大项目、重大决策的风险评估率达到100%。

主办单位:市维稳办

协办单位:各县(市、区)

46.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全面启动安全河南创建活动。实施安全素质提升工程,着力提高全民安全素质、从业人员安全技能和安全监管监察人员执法水平;强化主体责任落实,加大公共安全投入,深化整治攻坚,严格打非治违;突出抓好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监察,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事故总量有所下降,全省安全生产总体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主办单位:市安监局

协办单位:各县(市、区)

二、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主办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部署、科学组织,确保省十项重

点民生工程顺利实施、加快推进、按期完成;各协办单位要积极参与、全力配合,协助主办单位把民生工程办实、办好。

(二)加强组织领导。各主办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省十项重点民生工程办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主办单位要结合实际,抓紧对承担的任务进行再细化、再分解,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

(三)强化督查考核。各主办单位要在每月底前将所承担的民生工程完成情况报市政府督查室进行汇总。市政府办公厅对民生工程办理情况每月进行通报,每季度组织一次考评,年终进行综合考核验收,对完成好的单位予以表彰,完成差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

(四)加大宣传力度。市政府新闻办要及时组织新闻媒体(含网络媒体)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报道,方便群众咨询和监督,确保民生工程取得更好效果。

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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