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提高城市管理水平攻坚实施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河南省周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周政办 〔2015〕 92号
颁布日期:2015-08-31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周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提高城市管理水平攻坚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经济开发区、东新区、港口物流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周口市提高城市管理水平攻坚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15年8月31日

周口市提高城市管理水平攻坚实施方案

为全面提升城市管理水平,切实解决城市管理服务水平低,城市功能不完善,以及重建设、轻管理等问题,营造良好的城市人居环境,促进和谐社会建设,现就开展城市管理攻坚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城镇化进程和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的要求,坚持以人为本,创新城市管理手段,逐步建立分工明确、责任到位、监督有力、运转高效、科学规范的城市管理长效机制,不断提高城市文明程度和居民生活环境质量,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基本原则。坚持科学合理规划,突出地域特色和文化特色,优化城市管理流程,逐步推行数字化城市管理;坚持严格执法、人性化管理,创新城市管理理念和手段,实行人性化执法、亲情化服务;坚持群众参与,加强公众监督,着力解决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主动接受民主评议、公众评价和舆论监督。

(三)总体要求。把开展城市管理攻坚与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和创建文明城市、卫生城市活动结合起来,不断提高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促进全市城市面貌明显改善,逐步形成基础设施完善、交通方便快捷、市容干净整洁、环境质量优良、城市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局面。

二、主要措施

(一)统筹安排,精心组织。结合实际,制定开展城市管理攻坚方案和年度实施计划,确定管理重点,量化管理目标,细化管理标准,强化职责分工,加强协调配合,提高管理质量。

(二)突出重点,注重特色。突出抓好城市管理长效机制、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公用事业管理、市政设施建设与管理、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各地可以从实际出发,确定各自重点工作内容,形成管理特色。

(三)深化改革,创新机制。深化城市管理体制改革,着力搞好城市管理有关部门之间、条块之间的配合、协调和衔接。按照城市管理的有关行业标准,学习借鉴先进的数字化城市管理经验,积极创造条件,因地制宜地逐步推行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提高发现问题和处置问题的能力。

(四)加强宣传,全面发动。牢固树立群众观念,引导全社会关注并参与城市管理攻坚活动,形成人人关注、全民参与的良好氛围。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等新闻媒体进行广泛宣传,大力普及科学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积极推进城市管理攻坚活动。

(五)建章立制,文明执法。加强城市管理法制建设,促进依法行政。完善城市管理目标、执行责任和考核监督体系,建立责任明确、考核严格、监督到位、责权统一的管理机制。加强城市日常管理,提高建设行政执法水平。加强对城市管理执法队伍的教育培训,不断提高城市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服务能力。

三、加强领导

开展城市管理攻坚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是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改善政府公共管理和人民生活环境的具体行动。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把这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全面落实领导责任制。各部门要通力协作,加强配合,确保城市管理攻坚取得实效。

附件:1.周口市提高城市管理水平攻坚考核评比办法

2.周口市提高城市管理水平攻坚考核项目及评分标准

附件1

周口市提高城市管理水平攻坚

考核评比办法

为加快实施周口崛起方略,全面提高城市管理水平,维护城市建设成果,明确各有关部门在城市管理工作中的责任,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评范围

川汇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新区、港口物流产业集聚区、项城市、淮阳县、商水县、西华县、太康县、郸城县、沈丘县、扶沟县。

二、考评项目及评分标准

周口市提高城市管理水平攻坚考核项目及评分标准。

三、考评形式

每年第四季度,市提高城市管理水平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对4个区和8个县(市)提高城市管理水平攻坚进行综合考评。

四、考评等级设定

考评等级分别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4级,依据考核总评分值确定。

(一)综合成绩满分为100分,具体得分由各单项分值按以下公式加权重计算:

综合分=(建立城市管理长效机制分值)×15%+(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分值)×25%+(城市公用事业管理分值)×20%+(市政设施建设与管理分值)×20%+(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分值)×20%。

(二)单项满分成绩为100分。

(三)考核等级分值标准:综合评分值在85分以上(含85分)为优秀,75分至85分(不含85分)为良好,65分至75分(不含75分)为合格,65分以下(不含65分)为不合格。

五、考核结果

市提高城市管理水平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每年各县(市、区)开展提高城市管理水平攻坚的考评结果按照分值排出名次,报请市委、市政府同意后在全市通报结果。综合评定等级为优秀的城市将被授予“周口市提高城市管理水平攻坚优秀城市(区)”。

六、考评工作组织机构

考评组将对城市管理长效机制、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城市公用事业管理、市政设施建设与管理、城市园林绿化管理5个项目进行考评。市提高城市管理水平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考评组设在市城管局,具体负责综合考评及评定的组织工作。

2015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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