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周口市城市河流清洁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河南省周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14-11-29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周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周口市城市河流清洁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周政办[2014]11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周口市城市河流清洁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4年11月29日

周口市城市河流清洁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全省推进城市河流清洁行动计划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城市河流清洁行动计划的通知》(豫政〔2014〕53号)要求,为加快城市河流综合整治,持续改善水环境质量,建设环境良好、人水和谐的生态宜居城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重要意义。城市河流是城市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防洪排涝的重要通道、水资源的主要载体、生态环境的关键要素,是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基础性资源。我市沙颍河从市区穿越而过,水与城相互交融,打造城市水系的条件得天独厚。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大力推进沙颍河城区段两岸综合治理,不断加快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和节能减排重点工程建设,推进城市河流综合治理,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是,城市河道水体污染形势依然严峻,生态功能缺失,河流河水颜色发黑、垃圾漂浮、气味刺鼻发臭,与人民群众的环境需求还有较大差距。实施城市河流清洁行动,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倒逼经济转型升级的重要抓手,是提升城市品质、增强综合竞争力的重大举措,是顺应广大群众热切期盼、保障人民群众健康的必然选择,是建设美丽周口,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内容。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城市水系建设对增强城市软实力、加快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意义,把实施城市河流清洁行动作为民心工程,统筹谋划、分步实施、合力攻坚。

(二)基本思路。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改善城市生态环境、提高人民生活质量为目标,以截污治污和河流生态建设为重点,坚持“科学规划、标本兼治,突出重点、整体推进,齐抓共管、综合整治”的基本原则,优先实施污染源头治理,着力推进垃圾河清理整治、河流截污整治、工业污染源整治三大治理工程;注重提升河流生态建设水平,着力推进污水处理设施、河道生态修复、河流沿岸景观三大建设工程,推动县级以上城市规划区内的河道及沿岸环境质量和面貌持续改善,努力把城市河道打造成为集绿色、生态、环保、休闲于一体,人工景观与自然生态景观和谐共生的生态廊道,提升城市品位,建设亲水型宜居城市。

(三)主要目标。按照“一年新变化、三年见成效、五年水更清”的总体目标,争取经过3—5年的努力,城市规划区内河流水环境质量明显好转,基本建立河道长效保洁机制,形成河网“水清、流畅、岸绿、安全”的生态新格局。

——2014年,全面消除垃圾河,开工建设河道治理87.11公里及截污工程、引水工程,达到污水不进主河道的目标。

——2015年,基本消除建成区污水直排现象,完成主河道治理、支流河道治理、截污工程、引水工程,开工建设河道两侧景观绿化工程、主河道桥梁工程、生态湿地工程,实现污水100%收集、100%输送、100%处理,达到河畅水清的目标。

——2016年,全面消除黑臭河,基本完成市城区和各县(区)规划区内河道治理任务,消除劣V类水质;以沙颍河城区段治理工程为重点,经过3年左右的努力,沙颍河干流及主要支流生态基本恢复,水环境质量明显提升,形成“河畅、水清、岸美、生态”的新格局。

再经过2年左右的努力,到2018年,生态河流建设取得明显成效,城市河流干流及主要支流生态基本恢复,城市水环境质量明显提升,河畅水清、岸洁景美、人水和谐的城市河网水系基本形成。

二、实施河流清洁重点工程

(一)垃圾河清理整治工程。开展打捞清理专项行动,清理河道水面漂浮物和沿岸垃圾,清除河道内排污口、水闸、河埠等附属设施周边区域的废弃物、堆积物,彻底消除影响水质环境的各种污染物。全面开展城区河道两侧垃圾清运、设施建设和垃圾死角清理等工作。结合城市河道整治总体安排、城市片区开发和相关项目建设,认真履行河道整治执法职责,依法依规拆除影响城市行洪、截污治污、河道景观改造的违法违章建设。2014年全面完成河面废弃漂浮物及河岸垃圾清理打捞工作,实现河面无漂浮物、河岸无垃圾,沿岸垃圾收运设施基本到位。

(二)河流截污整治工程。以整治污水直排为重点,分年度、有重点开展污水直排口整治、雨污分流管网改造、污水管网建设完善专项行动,逐步实现城市建成区内污水全部进入污水处理设施集中处理。

污水直排口整治。按照“雨污分流、污水纳管、排放达标”的原则,制定整治方案。全面开展污水源普查工作,2014年第四季度全面完成污染源和河道直排口调查工作,区分雨污混流排放口、工业企业废水排放口、市政污水排放口等不同类型,制定污水接入城市污水管网实施方案。力争到2015年年底,基本完成建成区直排污染源截污纳管工作,消除污水直排现象。

雨污分流管网改造。在查清雨污混流排水口污水来源的基础上,对因排污管网不完善造成雨污混流的,完善管网,实施雨污分流改造;对因排污点源私接或错接雨水管道造成雨污混流的,实施点源改造整治。近期无法完成雨污分流改造的,在雨污混流排放口处建设封闭型临时截污设施,将混排污水全部收集并接入市政污水处理管道。实施城市排水专项规划,对城中村、城乡结合部、老工业区、沿河等管网欠缺的重点区域,优先安排排水管网建设项目,还清旧账;新区配套建设完善排水管网,不欠新账。加快雨污分流管网建设,利用3年时间基本完成现有建成区雨污分流改造任务。

城镇污水收集管网建设。对分区开发不衔接、排污设施不配套形成的市政污水排放口,通过加快完善区域污水管网,实现污水管网有效衔接和覆盖。加大点源排污整治力度,对进入市政污水管道的污水必须达标排放、统一处理。以产业集聚区为重点,加快污水收集管网建设,提高污水收集率,3年新增污水收集管网300公里以上。到2016年,市城区污水管网覆盖率达到90%以上,县城达到85%以上,产业集聚区实现污水管网全覆盖。

(三)城区工业污染源整治工程。加强工业污染源控制,对废水排放量小、不能保证稳定达标的工业企业排放口,实施污水接管工程,封堵排水口;对废水排放量较大,废水处理设施完善的工业企业,通过提升改造、加强监管等措施,确保排放口所排废水稳定达标,有条件的企业实现内部循环利用;制定实施现有城市规划区内重污染企业环保搬迁方案,对已列入搬迁计划的工业企业,加快搬迁进度,确保按时实现停产搬迁。强化产业布局引导,推动新建工业企业向产业集聚区、工业园区集聚。到2016年年底,原则上城市建成区内未实现达标排放的重点排放水污染物的工业企业要搬迁至产业集聚区或予以停产关闭。

(四)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工程。以产业集聚区为重点,加快污水处理设施建设,3年内新建、扩建污水处理厂10座,新增污水处理能力30万吨/日以上,产业集聚区全部建成污水处理设施。推进现有城市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到2016年,全部完成现有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任务,达到一级A排放标准。2016年设市城市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90%,县城达到80%以上。加强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泥无害化处置设施建设,到2016年,全市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率达到80%以上。

(五)河道生态修复建设工程。不断强化河道综合整治及生态修复工作,开展河道清淤疏浚、河水净化、河流补源专项行动,建设完善河道拦蓄水设施、中水回用设施,强化河流水环境及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控,促进河道水质不断改善。

河道清淤疏浚。以中心城区沙颍河治理为重点,开展河道清淤疏浚,清除河床污染底泥,减轻河道内源污染,2015年年底前基本完成。加快拆除影响河道行洪的建筑物、构筑物以及其他附属设备与设施,实现河道畅通,增加行洪、泄洪空间。

河水净化工程。以恢复河流自然生态系统为目标,采取种植沉水、挺水、浮水植物,组合放养浮游动物、滤食性鱼类及底栖动物等,改善河道水生态环境,形成有利于水污染物降解的河道水生态系统。在有条件的地方结合调蓄工程建设和再生水利用,建设人工湿地净水工程,有效降低河流中的化学需氧量、氨氮和总磷等污染因子浓度,促进水质提升和水生态优化。到2016年年底,所有城区河道实现有水有鱼的水质目标。

河流补源工程。加大中水利用力度,提高雨水综合利用效率,建立完善以中水、雨水为动态水源的河道生态补水体系,合理调配雨水和再生水进入城市河道循环,建设和改造引换水泵站,保证合理的河水流速,增强水体自净能力。有条件的县(市)要建设环城生态水系循环系统。以中心城区为重点,积极推进污水处理厂中水回用工程建设,3年内再生水利用率达到30%。

水环境和重点污染源监控。2016年年底前将日废水排放量300吨以上或化学需氧量排放量30公斤以上的企业,以及重金属污染物排放企业、废水直接排入河流的企业和环评审批有明确要求的企业,作为安装在线监测设备实施自动监控的重点企业,分阶段在重点河流建设水质自动监测站。列入年度国家和省重点监控企业名单以及新、改、扩建项目需建设自动监控基站的,必须按照环保部门要求按期完成并稳定运行。

(六)河流沿岸景观建设工程。在实施各项水质提升工程的基础上,以提升景观品质、改善生态、改善环境为目标,实施河流沿岸景观化改造,形成亲水型、具有现代人文气息的滨水生态景观。

河岸绿化美化。加快生态护岸和自然岸线建设,按水系、分片区制定植树绿化方案,重点提升主要河道沿岸的生态景观效果,一般河道主要对重点节点部位进行局部景观绿化,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建立生态隔离带。

亲水景观工程。以沙颍河城区段治理建设项目为重点,推进沙颍河河两岸的生态景观保护和建设,建成一批城中湖、滨河公园、慢行带游步道、亲水设施、文化景观,合理布局沿岸开放空间公共艺术,绿化、美化、彩化、亮化沿河景观带,提升滨水生态景观品质,带动城市品质提升。在尽可能保持河道形态自然化的前提下,结合城市片区开发和新城区建设,规划实施水系连通工程。到2016年年底,力争中心城区建成2条以上河流生态景观廊道,县级城市建成1条以上河流生态景观廊道。

三、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城市河流清洁行动实施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市城区河流清洁行动方案的综合协调,及时解决治理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各县(市、区)要成立相应机构,组建强有力的领导班子,健全工作机制,明确专人负责,尽快开展工作,建立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部门负责人保落实的组织保障体系。各级各部门都要增强大局意识、家园意识,真正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把城市河流清洁行动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明确分工、密切配合,构建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工作网络。

(二)明确部门分工。建立健全全市河流清洁行动工作台账,明确工作任务、工作标准、时间要求和责任主体。各责任单位要严格把握时间节点要求,按照职能分工,制定相关配套政策措施,协调联动、克难攻坚,确保各项工作任务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发展改革部门负责统筹协调,积极争取国家政策扶持资金,向社会资本推介项目,优先安排河流清洁行动项目纳入重点项目;环境保护部门负责垃圾河清理整治、工业污染源整治、水环境和重点污染源监控三大治理工程推进督导工作,加强对污染源的监督检查,对影响城区河流水质的污染企业进行逐一排查,采取有效措施促其限期整改到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负责污水处理设施、河道生态修复、河流沿岸景观三大建设工程推进督导工作,检查督促城镇排水、生活污水处理、城市节水、生活垃圾处理、城区河道清淤及园林绿化等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城市河流综合整治规划及设计的技术指导;水利部门负责指导督促城市入河排污口排查与管理、污水直排口整治、河道上下游及过境河道清淤工作,减少污染物入河量,提高城市河道下游排涝能力,保障城市排涝泄洪,合理配置水资源;工信部门负责落实国家产业政策,淘汰落后产能,减轻企业外排废水对水环境质量的影响;财政部门统筹整合有关专项资金,加大对河流清洁行动的支持力度;市政府金融办要推进金融机构与县(市、区)政府开展合作,争取项目融资支持;宣传部门要积极做好舆论宣传工作,及时组织报道工作动态和成效;其他部门也要按照各自职责分工,积极参与,共同做好河流清洁行动工作。

(三)建立河道管理养护长效机制。依据国家、省有关河道管理法律法规制定河道管理办法,尽快形成河道监督、执法、管理、养护长效机制。建立健全城区河道管理维护网络和沿河机关、企事业单位以及个人河岸保洁责任区制度,加大监管和执法力度,加强日常管护,实现所有河道都有明确的管护责任人和责任单位。推行河道管养分离,完善社会资金参与河道治理、日常养护的具体措施,积极引导有资质、专业技术强的企业参与河道治理和管养,逐步实现河道设施养护作业专业化、市场化,提高城市河道设施养护水平。

(四)强化督导落实考核。市政府对各县(市、区)城市河流清洁实施方案情况进行监督考核。对整治效果良好、城市河流清洁治理改善明显的、工作成效突出的,要及时挖掘推广其经验做法;对综合整治不力、效果不明显的,要严格执行约谈、通报批评等责任追究制度。

(五)引导全民参与。加强舆论引导和宣传动员工作,把宣传工作贯穿行动计划实施的全过程。充分宣传河流清洁治理的重要意义,对河流清洁治理治理情况进行连续报道。开设专栏,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附件:1.周口市城市清洁河流行动实施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周口市城市河流清洁行动工作分工

附件1

周口市城市清洁河流行动实施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刘占方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程新华市政协副主席、市发展改革委主任

姚天民市公安局局长

韦刚市政府副秘书长

熊和平市环境保护局局长

成员:齐宏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张义坤市监察局副局长

尹殿超市财政局副局长

程俊华市公安局副局长

常志华市环境保护局副局长

陈心宇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殷玉柱市城市管理局副局长

何东华市水利局副局长

高举市工业信息化局副局长

马国文市政府金融办副主任

马力克市规划局副局长

安红月市综合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

张峰周口报业传媒集团纪检书记

程战国周口广播电视台副台长

靳玉林周口供电公司副总经理

康波川汇区政府副区长

支利民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

李跃进市东新区管委会副主任

杜广贤周口港口物流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发改委,齐宏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张义坤、尹殿超、程俊华、常志华、陈心宇、殷玉柱、何东华、高举、马国文、马力克、安红月、康波、支利民、李跃进、杜广贤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具体负责组织协调周口市城市河流清洁行动实施方案的落实。

附件2

周口市城市河流清洁行动工作分工

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城市河流清洁行动计划的通知》(豫政〔2014〕53号)精神,根据各单位各部门的工作职责,现将重点工作分工如下:

一、垃圾河清理整治工程。开展打捞清理专项行动,清理河道水面漂浮物和沿岸垃圾,清除河道内排污口、水闸、河埠等附属设施周边区域的废弃物、堆积物,彻底消除影响水质环境的各种污染物。全面开展城区河道两侧垃圾清运、设施建设和垃圾死角清理等工作。依法依规拆除影响城市行洪、截污治污、河道景观改造的违法违章建设。2014年全面完成河面废弃漂浮物及河岸垃圾清理打捞工作,实现河面无漂浮物、河岸无垃圾,沿岸垃圾收运设施基本到位。(市环保局、市城管局、市水利局、周口市沙颍河城区段治理指挥部负责。排在第一位的部门为牵头部门,下同)

二、河流截污整治工程。污水直排口整治。全面开展污水源普查工作,2014年全面完成污染源和河道直排口调查工作,区分雨污混流排放口、工业企业废水排放口、市政污水排放口等不同类型,制定污水接入城市污水管网实施方案。力争到2015年年底,基本完成建成区直排污染源截污纳管工作,消除污水直排现象。(市水利局、市环保局、市城管局、市住建局负责)

雨污分流管网改造。在查清雨污混流排水口污水来源的基础上,对因排污管网不完善造成雨污混流的,完善管网,实施雨污分流改造;对因排污点源私接或错接雨水管道造成雨污混流的,实施点源改造整治。近期无法完成雨污分流改造的,在雨污混流排放口处建设封闭型临时截污设施,将混排污水全部收集并接入市政污水处理管道。实施城市排水专项规划。加快雨污分流管网建设,利用3年时间基本完成现有建成区雨污分流改造任务。(市住建局、市城管局负责)

城镇污水收集管网建设。加快完善区域污水管网,实现污水管网有效衔接和覆盖。加大点源排污整治力度,对进入市政污水管道的污水必须达标排放、统一处理。以产业集聚区为重点,加快污水收集管网建设,3年新增污水收集管网300公里以上。到2016年,设市城区污水管网覆盖率达到90%以上,县城达到85%以上,产业集聚区实现污水管网全覆盖。(市住建局、市城管局负责)

三、城区工业污染源整治工程。加强工业污染源控制,实施污水接管工程,封堵排水口;通过提升改造、加强监管等措施,确保排放口所排废水稳定达标;制定实施现有城市规划区内重污染企业环保搬迁方案,推动新建工业企业向产业集聚区、工业园区集聚。到2016年年底,原则上城区内未实现达标排放的重点排放水污染物的工业企业要搬迁至产业集聚区或予以停产关闭。(市环保局、市工信局负责)

四、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工程。以产业集聚区为重点,加快污水处理设施建设,3年内新建、扩建污水处理厂10座,新增污水处理能力30万吨/日以上,产业集聚区全部建成污水处理设施。到2016年,全部完成现有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任务,达到一级A排放标准。2016年设市城市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90%,县城达到80%以上。2016年,全市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率达到80%以上。(市住建局、市城管局负责)

五、河道生态修复建设工程。河道清淤疏浚。以中心城区沙颍河治理为重点,开展河道清淤疏浚,2015年年底前基本完成。加快拆除影响河道行洪的建筑物、构筑物以及其他附属设备与设施,实现河道畅通,增加行洪、泄洪空间。(市水利局、市住建局、周口市沙颍河城区段治理指挥部负责)

河水净化工程。以恢复河流自然生态系统为目标,采取多种手段改善河道水生态环境,形成有利于水污染物降解的河道水生态系统。结合调蓄工程建设和再生水利用,建设人工湿地净水工程,促进水质提升和水生态优化。到2016年年底,所有城区河道实现有水有鱼的水质目标。(市水利局、市住建局负责)

河流补源工程。建立完善以中水、雨水为动态水源的河道生态补水体系,合理调配雨水和再生水进入城市河道循环,建设和改造引换水泵站,保证合理的河水流速,增强水体自净能力。有条件的县(市)要建设环城生态水系循环系统。以中心城区和规模较大的县(市)为重点,积极推进污水处理厂中水回用工程建设,3年内再生水利用率达到30%。(市城管局、市住建局负责)

水环境和重点污染源监控。2016年年底前将日废水排放量300吨以上或化学需氧量排放量30公斤以上的企业,以及重金属污染物排放企业、废水直接排入河流的企业和环评审批有明确要求的企业,作为安装在线监测设备实施自动监控的重点企业,分阶段在重点河流建设水质自动监测站。列入年度国家和省重点监控企业名单以及新、改、扩建项目需建设自动监控基站的,必须按照环保部门要求按期完成并稳定运行。(市环保局、市工信局负责)

六、河流沿岸景观建设工程。河岸绿化美化。加快生态护岸和自然岸线建设,按水系、分片区制定植树绿化方案,重点提升主要河道沿岸的生态景观效果,一般河道主要对重点节点部位进行局部景观绿化,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建立生态隔离带。(市住建局、市水利局、市城管局、周口市沙颍河城区段治理指挥部负责)

亲水景观工程。推进重点河流两岸的生态景观保护和建设,建成一批亲水文化景观,合理布局沿岸开放空间及沿河景观带,提升滨水生态景观品质,带动城市品质提升。在尽可能保持河道形态自然化的前提下,结合城市片区开发和新城区建设,规划实施水系连通工程。到2016年年底,力争中心城区建成2条以上河流生态景观廊道,县级城市建成1条以上河流生态景观廊道。(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周口市沙颍河城区段治理指挥部负责)

七、强化项目支撑。统筹协调,对上衔接,积极争取国家政策扶持资金,优先安排河流清洁行动项目纳入市重点项目。及时将工作任务分解到部门,加强项目建设进度动态跟踪管理,确保清洁行动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市发改委、市环保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工信局、周口市沙颍河城区段治理指挥部负责)

八、落实国家产业政策。淘汰落后产能,减轻企业外排废水对水环境质量的影响。(市工信局负责)

九、统筹整合政府资金。加快整合各类专项资金,特别是梳理整合现有的水利、环保、园林绿化等配套资金,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更好地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市财政局负责)

十、拓宽融资渠道。推进金融机构与政府开展合作,争取项目融资支持。(市政府金融办、市综合投资有限公司负责)

十一、引导全民参与。加强舆论引导和宣传动员工作,把宣传工作贯穿行动计划实施的全过程。充分宣传河流清洁治理的重要意义,对河流清洁治理治理情况进行连续报道。开设专栏,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周口广播电视台、报业传媒集团负责)

以上工作任务负责单位为市直有关单位,配合单位为: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东新区管委会、港口物流产业集聚区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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