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规范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周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规范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河南省周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周政办[ 2010 ] 67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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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0-03-31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周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规范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周政办[2010]67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周口市人民防空办公室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规范年活动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一○年三月三十一日
周口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规范年活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巩固人防工程清查成果,严格落实人防工程建设联合审批长效机制,防止人防工程建设中减、免、缓违规行为的发生,确保人防工程质量和安全。市政府决定于2010年4月1日起,在全市开展“人防工程建设管理规范年”活动。根据《河南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印发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规范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豫防办〔2010〕25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的意义
人防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是人防部门的主要职责之一,人防工程建设关系到人们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全。从2008年人防工程清查的情况看,发现存在不少问题。一是擅自减免应建防空地下室面积和易地建设费的现象比较突出;二是人防工程建设缺乏总体规划,有规划的执行不严;三是联合审批的长效机制有些地方还未建立,有些地方落实还不到位;四是人防部门监管不力,参建各方主体有的不具有相关资质、资格,个别防空地下室的质量达不到规范标准。对这些问题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有针对性地加以解决十分必要,这对于我市人防工程建设与城市建设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实施,从源头抓好人防工程质量和安全非常重要。
二、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军事斗争人防应急准备为统揽,认真贯彻“长期准备,重点建设,平战结合”的方针,坚持与经济发展相协调,与城市建设相结合。坚持依法查纠,强化管理,重在规范的原则,全面落实人防工程建设与管理方面的政策法规,进一步提升人防工程建设管理水平。
三、目标要求
(一)工作目标
以防空地下室建设项目审批为重点,对2008年6月1日以来,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项目的审批和已审批人防工程建设项目的实施进行全面排查,加强审批和建设过程的管理。力促联合审批的长效机制建立健全,更加完善,人防工程管理法规进一步落实,人防工程建设市场进一步规范,人防工程质量进一步提高。
(二)基本要求
1、贯穿“一条主线”:即把管理创新这条主线贯穿始终。力争在规范年活动中不断发现问题、认真研究问题、切实解决问题。
2、突出三个重点:一是突出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建设,努力提高工程结建率。二是突出规划先行,协调发展,努力构建布局合理的防护工程体系。三是突出平战结合,积极关注民生,努力提高工程的实用性。
3、实现五个结合:一是紧密结合城市总体规划修编,使人防工程专项规划与城市总体规划相结合。二是紧密结合城市民用建筑,使人防工程建设与城市民用建筑审批相结合。三是紧密结合城市民用建筑竣工验收,使防空地下室竣工验收与民用建筑竣工验收相结合。四是把该项活动与国家和省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工作相结合,真正纠正人防工程建设中的违规问题。五是与人防发展战略全局工作相结合,促进人防建设科学发展。
四、主要内容
1、纠正与国家法律、政策、法规有抵触和不适应人防工程建设科学发展的地方性文件,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
2、检查各级规划委员会是否有人防主管部门参加,是否将人防工程建设规划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一并实施,进一步规范人防工程建设布局。
3、查纠以收代建和易地建设费减、免、缓违规行为,进一步规范联合审批机制。
4、查纠防空地下室违规审批、易地建设费严重拖欠等违纪行为,规范人防自身审批程序。
5、查纠人防工程建设各参建主体是否按国家规定具有人防资质或资格,参建主体单位人员是否按国家规定具有上岗资格或上岗证书,规范人防工程建设市场。
6、查纠人防工程是否按国家规定进行施工图审查或违规设计变更、不按施工图建设、规避审批等违法违规项目,进一步规范人防工程建设质量管理。
7、检查防护设备生产销售企业是否按国家规定定点生产和准入销售,进一步规范防护设备企业生产和销售市场。
8、检查平战转换预案是否编制造册,设备设施是否按规定落实到位,规范人防工程平战结合工作。
9、检查工程竣工后是否按规定经质检部门验收并在各级人防主管部门备案,规范人防工程竣工备案程序。
10、推广先进管理经验,对防空地下室审批程序和竣工备案实现全市统一,以期达到行政审批规范化。
五、方法步骤
该项活动实行自查自纠与上级查纠相结合,自2010年4月1日起,分6个阶段进行。
1、宣传发动(4月1日—4月30日)。把对规范年活动的宣传纳入新中国人民防空60周年系列宣传活动之中,扩大影响,营造氛围。突出对相关部门的宣传,搞好协调,争取配合和支持;突出对开发企业和建设单位的宣传,提高他们对规范年活动的认识和依法修建人防工程的自觉性;突出对人防系统干部职工的宣传,使他们了解活动的目的、目标和重要内容,为活动取得实效奠定坚实基础。要把规范年活动的宣传与人防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结合起来,贯穿规范年活动的始终。
2、排查摸底(5月1日—5月31日)。一是对2008年6月1日以来,规划、建设部门审批的民用建筑项目(含未经审批已经开工建设的项目)进行排查,摸清这些项目是否按规定面积和标准已修建防空地下室或缴纳易地建设费;二是对2008年6月1日以来已经审批和开工建设的人防工程建设项目进行排查,摸清这些项目是否按建设程序和质量标准进行实施。排查摸底要注重掌握项目的基本情况和资料,制订表格,登记造册,确定查纠对象。
3、自查自纠(6月1日—8月31日)。严格按照活动内容和要求,重点查纠人防工程建设与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研究解决这些问题的办法和措施。对建设项目的查纠,要以法律法规和周政办〔2009〕45号文件规定为依据,可比照“三年清查”的办法进行;对管理方面的查纠,以查摆问题,分析原因,规范纠正为重点。
4、建章立制(9月1日—10月31日)。要根据人防工程建设与管理的工作要求,以建立健全联合审批长效机制为重点,完善和规范人防工程建设的规划管理、审批管理、程序管理、质量监督和安全管理。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使人防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达到制度化、规范化,逐步走上良性循环的轨道。
5、上级查纠(11月1日—11月30日)。根据各县市进展情况,市人防办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对县市的工作开展进行检查。同时,做好迎接省人防办检查的准备工作。
6、验收总结(12月1日—31日)。各县市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自查和总结。市人防办在各县市自查的基础上,对规范年活动进行检查验收和总结。
六、组织领导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市人防工程建设管理规范年活动领导组,市政府副市长陈锋任领导组组长,市政府调研员张志全、周口军分区参谋长徐义团、市人防办主任张庆兴任领导组副组长,市监察局、财政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规划局等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领导组要加强对全市规范年活动的组织领导,及时协调解决活动开展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各县市要组建强有力的工作班子,明确分工,职责到人,确保活动扎实有效地进行。
2、注重搞好协调。此项活动的重点是对人防工程建设与管理进行规范,与城市建设联系密切,因此涉及相关职能部门。希望各县市人防办要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的沟通与协调,争取支持和配合。
3、狠抓工作落实。此项工作是今年全省人防系统的重点工作,各县市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依据方案,狠抓落实,确保活动扎实推进、有效开展。一是市人防办领导实行分片负责制。定期对所包片开展活动情况进行督促检查指导。在自查自纠阶段要组织召开片会,听取工作汇报,掌握动态,交流情况,指导工作。二是进一步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市人防办对各县市执行人防法律法规情况进行检查,重点查处人防工程建设与管理中违法违规行为,主要案件市、县联合查处,重大案件交省或市人防办直接查处,强力推进人防法律法规的落实。三是抓典型,促后进。要根据全市活动的开展情况,突出1—2个县市为重点,适时召开现场经验交流会,树立典型,推广经验,督促后进,推进工作。四是加强信息交流。市人防办以简报等形式向县市人民政府通报全市活动开展情况,各县市人防办要对阶段工作进行小结,及时报送相关信息材料。同时,对活动开展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及时向政府主管领导和市人防办进行汇报,确保活动顺利进行。
4、严格检查验收。要把开展规范年活动与完成年度责任目标结合起来,在年度目标考评时作为一项重要指标纳入考评内容。对组织不力、工作落后的单位,除通报批评外,年终考核不得被评为完成年度责任目标先进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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