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全市2015年农村公路乡村畅通工程以奖代补资金的通知
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全市2015年农村公路乡村畅通工程以奖代补资金的通知
| 颁布单位:河南省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驻政办〔2016〕16号 |
|---|---|
| 颁布日期:2016-02-17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驻政办〔2016〕16号
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全市2015年农村公路乡村畅通工程以奖代补资金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2015年,各县、区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积极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着力加强乡村畅通工程建设,全年完成农村公路建设1048公里、桥梁5626延米,完成投资8.36亿元,占年度投资计划的100.7%。全年完成养护生产投资1.66亿元,新创建并经省交通运输厅命名农村公路省级文明示范路137.3公里,占全省新创建里程的1/10;积极推进了乡级管理养护站规范化建设,全市163个有农村公路管养任务的乡镇管养站全部正常开展工作,全市100%的县乡道和76.8%的有铺装村道实现了经常性养护,超额完成了年度目标任务。
按照市政府《关于开展农村公路乡村畅通工程活动的意见》(驻政〔2014〕13号)规定,结合市政府考评结果和各县区农村公路工作目标完成情况,现下达全市2015年农村公路乡村畅通工程以奖代补资金3216.81万元,其中泌阳县621.55万元、遂平县603.95万元、正阳县401.5万元、平舆县321.22万元、上蔡县317.44万元、西平县310.99万元、确山县249.07万元、汝南县243.31万元、驿城区146.38万元、开发区1.4万元,用于对农村公路建设和养护经费补助。
各县、区要按照专款专用的原则做好资金使用,农村公路养护补助资金原则上用于农村公路养护生产,农村公路建设补助资金原则上用于项目的排水设施、安保等附属设施的完善,任何部门不得截留或挪作他用。
附件:2015年农村公路乡村畅通工程市财政补助资金汇总表
http://www.zhumadian.gov.cn/html/site_gov/articles/201603/27188.html
2016年2月17日
延伸阅读
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批转市地震局等6部门关于实施地震安全农居示范工程意见的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