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全市农村公路乡村畅通工程以奖代补资金的通知

颁布单位:河南省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15-02-27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全市农村公路乡村畅通工程以奖代补资金的通知

驻政办〔2015〕15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2014年,各县、区紧紧抓住省、市开展农村公路乡村畅通工程活动的机遇,不等不靠、积极主动,按照建养并重的原则,全面落实县、乡两级政府农村公路建管养责任,强力推进了活动开展,圆满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全市农村公路呈现出良好的发展态势。

根据《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农村公路乡村畅通工程活动的意见》(驻政〔2014〕13号),结合市政府综合考评结果和各县区农村公路工作目标完成情况,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下达全市农村公路乡村畅通工程以奖代补资金2078.5万元(见附件),未完工县乡道、村道和桥梁建设项目待项目完工、验收合格后另行补助。

各县区要按照专款专用的原则做好资金使用,农村公路文明示范路创建和村道养护补助资金原则上用于农村公路养护生产,农村公路建设补助资金原则上用于项目的排水设施、平面交叉等附属设施的完善,任何部门不得截留或挪作他用。

附件:驻马店市农村公路以奖代补资金分配表

2015年2月27日

附件

驻马店市农村公路以奖代补资金分配表

单位:万元

序号

县区

养护补助

县乡道建设补助

合计

小计

村道养护补助

省级示范路补助

全市

1695.6

765.3

930.3

382.9

2078.5

1

驿城区

92

79.2

12.8

13.7

105.7

2

遂平县

349.5

84

265.5

34.2

383.7

3

西平县

138.1

111.1

27

11.9

149.9

4

上蔡县

212.2

75.3

136.9

8.0

220.2

5

汝南县

159.5

65

94.5

21.7

181.2

6

平舆县

163.5

66

97.5

68.9

232.4

7

正阳县

216.5

84.5

132

31.8

248.3

8

确山县

132.4

73.5

58.9

18.7

151.1

9

泌阳县

227.5

122.3

105.2

174.1

401.6

10

开发区

4.4

4.4

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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