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齐哈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3年市政府实事的通知

颁布单位: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号:
颁布日期:2013-03-20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齐齐哈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3年市政府实事的通知

齐政办发〔2013〕2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有关委、办、局,各有关单位:

2013年度市政府实事经广泛征集、严格筛选、认真论证、反复磋商、市领导审签,业经市政府15届9次常务会议通过,共确定实事30件。现下发给你们,请按照责任分工和完成时限认真抓好落实。

各承办部门要把实事推进工作纳入重要日程,高度重视,明确分工,制定详细的阶段性工作方案,高标准、严要求抓好落实。一要落实责任领导;二要落实责任部门;三要专人负责;四要按季度将实事推进情况及时反馈到市政府督查室。

市政府督查室将对实事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办,采取不定期现场办公、实地督办、定期检查等办法,逐件逐项跟踪落实情况,并将实事在政府网站和媒体上进行公布。

附件:附件2013年市政府实事.xls

2013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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