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伊春市2012年政府绩效管理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黑龙江省伊春市人民政府文号:伊政发〔2012〕13号
颁布日期:2012-03-16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伊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伊春市2012年政府绩效管理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伊政发〔2012〕1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林业局),省属、中属在伊行政机构,各企事业单位,市政府各委、办、局: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伊春市2012年政府绩效管理工程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二年三月十六日

伊春市2012年政府绩效管理工程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提高政府行政效能,推进市委、市政府各项重点工作任务落实,全面完成我市2012年经济社会发展的各项工作目标,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践行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落实市十一次党代会、市委经济工作会议及全市三级干部会议精神,围绕“推进三次创业,加快转型跨越,努力建设美丽富庶、文明和谐、健康幸福新伊春”战略目标,审时度势,开拓创新,扎实推进,狠抓落实,确保完成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全年各项目标任务,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更好更快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是坚持统筹兼顾原则。将市十一次党代会确定的战略任务和市委经济工作会议明确的重点工作、重点项目与招商引资重点项目,以及《政府工作报告》所提出的各项工作任务进行统筹、细化、分解,形成政府绩效管理实施方案,实行统筹抓落实。

二是坚持分工负责原则。根据全市整体工作任务安排,结合市政府(林管局)领导工作分工,将梳理出的各项工作分解为10个工作板块,原则上1位副市长(副管局长)负责1项工程。

三是客观公正原则。对各战线和部门重点工作完成情况实施绩效考评,具体考评办法另行制定。

三、目标任务及工作措施

2012年,伊春市政府绩效管理工程确定为“财源及重大项目建设,招商引资、工交及园区建设,农林特色产业发展,国际化森林旅游城市建设,生态保护建设,商贸及文体建设,城市建设提档升级,公共服务与民生保障,平安伊春、民生项目及钼矿建设,行政效能建设”等10个方面。市政府绩效管理工程中除单项目标任务外,各位副市长(副管局长)还须承担共性目标任务的推进落实,共计194项工作目标任务。

(一)共性目标任务有6项(两升两降两零)

1、本战线对上争取资金额度同比上升30%。

2、本战线招商引资额度同比上升30%。

3、本战线信访量同比下降15%。

4、本战线安全生产事故同比下降15%。

5、认真做好本战线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确保零违纪。

6、大力节约行政成本,本战线“四项指标”零增长。

上述目标分别由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招商办、市信访局、市安监局、市监察局年终时统计确定。

(二)单项目标任务有188项

高环市长对“市政府十大绩效管理工程”全部目标任务的整体推进落实负总责。

赵晓峰副市长负责财源及重大项目建设工程22项、行政效能建设工程2项。

张义龙副市长负责公共服务与民生保障工程27项。

李龙吉副市长负责商贸及文体建设工程17项。

李伟东副市长负责平安伊春、民生项目及钼矿建设工程12项。

程洪胜副市长负责生态保护建设工程16项。

白波副管局长负责城市建设提档升级工程35项。

张野副市长负责招商引资、工交及园区建设工程6项。

孙浩然副管局长负责农林特色产业发展工程23项。

范庆华副管局长(秘书长)负责国际化森林旅游城市建设工程25项。

李忠培副管局长专项负责全国总工会劳模休养中心项目、五道库水库及森林会都项目建设。

侯颖达同志专项负责市中心城区(兴安湖水库)供水工程项目建设。

附件:伊春市2012年政府绩效管理工程任务分解表

http://www.yc.gov.cn/zwgk/zfwj/szfwj/2012/04/8776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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