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政府工作报告》主要工作任务责任分工的通知

颁布单位: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11-03-05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政府工作报告》主要工作任务责任分工的通知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政府各部门:

经州政府同意,现将州六届人大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主要工作目标任务,分解到州政府各部门和各县市人民政府。各地各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强化工作措施,认真抓好落实,确保《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目标任务圆满完成。州直各责任单位要加强协调指导和督办检查,并负责在下一个季度的首月15日前,将各自负责的工作任务进展情况报州政府督查室。州政府督查室将实行跟踪督查、按季通报。

附:《政府工作报告》主要工作任务责任分工

二〇一一年三月五日

《政府工作报告》主要工作任务责任分工

一、生产总值增长12%。(州发改委、县市政府)

二、工业增加值增长15%。(州经信委、县市政府)

三、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23%。(州发改委、县市政府)

四、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8%。(州商务局、县市政府)

五、地方一般预算收入增长12%。(州财政局、州地税局、州国税局、县市政府)

六、外贸出口增长12%,利用外资增长10%。(州商务局、县市政府)

七、接待中外旅游者1400万人次,实现旅游综合收入70亿元。(州旅游委、县市政府)

八、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10%;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12%。(州发改委、州农业局、州调查队、县市政府)

九、减少贫困人口10万人。(州扶贫开发办、县市政府)

十、居民消费价格指数涨幅控制在4%左右。(州物价局、县市政府)

十一、城镇新增就业3.1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2%以内。(州人社局、县市政府)

十二、城镇化率提高2个百分点。(州住建委、县市政府)

十三、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6‰以内。(州人口计生委、县市政府)

十四、节能减排完成省下达的目标任务。(州发改委、州环保局、州统计局、县市政府)

十五、大力实施“六百双五”(烟叶、茶叶、特色蔬菜、林果、药材各100万亩,畜牧业综合产值100亿元;马铃薯种薯、魔芋基地各50万亩)工程,新建一批特色产业乡、特色产业村。(州农业局、州林业局、州畜牧兽医局、州药办、州烟草公司、县市政府)

十六、加大“恩施玉露”茶、“思乐”畜产品、“大山鼎”蔬菜、“清江源”烟叶等品牌建设力度。(州农业局、州畜牧兽医局、州烟草公司、州质监局、州工商局、县市政府)

十七、抓好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推进农业科技进村入户,提高农业机械化水平。(州农业局、县市政府)

十八、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提高农民的组织化和农业的市场化程度。(州农经局、州供销社、县市政府)

十九、有序推进水电、风电、天然气资源开发,抓好石煤综合利用项目建设。(州发改委、有关县市政府)

二十、加大矿产资源开发力度,抓好武钢恩施铁矿开发项目。(州发改委、州国土资源局、有关县市政府)

二十一、推进湖北中烟公司恩施卷烟厂调整产品结构,支持金叶烟草公司打叶复烤生产线技改扩能。(州经信委、恩施市政府)

二十二、以石材开发、旋窑水泥等项目建设为重点,促进建材工业提档升级。(州住建委、州发改委、州经信委、县市政府)

二十三、力争新增规模以上企业30户以上(按国家新统计口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认定标准由年销售收入500万元提高到2000万元)。(州经信委、县市政府)

二十四、突出恩施大峡谷、利川腾龙洞、咸丰坪坝营、建始野三河等核心景区的深度开发,巩固提升巴东神农溪景区,规划开发好恩施清江画廊,打造具有较高知名度和吸引力的品牌景区和精品线路。(州旅游委、相关县市政府)

二十五、围绕完善“吃、住、行、游、购、娱”等旅游要素,加强旅游配套设施建设。(州旅游委、州商务局、州交通运输局、州文体局、州民宗委、州住建委、县市政府)

二十六、大力推动星级宾馆和星级农家乐建设,切实提高旅游接待承载能力。(州旅游委、县市政府)

二十七、有效开展宣传促销,在巩固和发展重庆、武汉等重点客源市场的基础上,积极向成都、郑州、广州等地拓展,形成多元化的客源市场。(州旅游委、县市政府)

二十八、充分发挥恩施物资铁路专用线的作用,推动现代流通业快速发展。(州铁路办、相关县市政府)

二十九、抓好工业品下乡和农副产品进城“双向流通”工作,进一步完善新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州商务局、州供销社、州农业局、县市政府)

三十、推进科技创新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加大适用技术推广应用力度,建立完善科技创新和技术推广长效机制。(州科技局、县市政府)

三十一、以迎接建州30周年为契机,积极谋划和实施一批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项目,确保全年完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295亿元以上;计划安排州级重点项目86个,完成投资120亿元。(州发改委、县市政府)

三十二、重点做好渝利铁路、黔张常铁路、宜巴高速、恩黔高速、恩来高速、江坪河电站、郁江流域梯级开发等省级重点项目建设的服务工作;重点做好安恩张铁路、郑渝铁路、恩黔铁路、利万高速、恩奉高速、鹤来高速、州城环线快速通道、新兴铸管集团铁矿开发、姚家平水利水电枢纽工程等重点项目的前期推进工作,力争尽早开工建设。(州发改委、州铁路办、州交通运输局、相关县市政府)

三十三、切实抓好恩施民族中学、州民族文化中心、州精神卫生中心、恩施客货运中心、巴东黄土坡整体搬迁等州级重点项目建设。(州教育局、恩施州经济开发区、州卫生局、州交通运输局、州国土资源局、巴东县政府)

三十四、努力抓好恩施机场二期扩建、恩施大峡谷—利川腾龙洞大型综合旅游服务枢纽、鸦来公路鹤峰城区至宣恩当阳坪段、巴东至野三关公路、坪坝营旅游公路、齐岳山风电二期工程等新开工项目建设。(州发改委、州交通运输局、相关县市政府)

三十五、抓好项目谋划争取工作,力争有更多的项目进入国家、省规划笼子和投资计划。(州发改委、县市政府)

三十六、认真落实《恩施州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条例》,充分发挥规划在城镇建设中的龙头作用,切实维护规划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州住建委、州规划局、县市政府)

三十七、大力推进新型城镇化进程,今年安排城镇建设重点项目150个,总投资50亿元。(州住建委、州发改委、县市政府)

三十八、州城建设重点抓好金凤大道及机场隧道、金龙大道、金山大道、209绕城线民族西路等工程建设,不断提升州城的承载力。(州住建委、恩施州经济开发区、恩施市政府)

三十九、抓好20个重点镇建设,大力培育中心镇和特色镇。(州住建委、相关县市政府)

四十、整理基本农田3万亩,改造低丘岗地5万亩。(州国土资源局、县市政府)

四十一、继续抓好8个省级新农村试点乡镇建设,大力推进农村新型社区和中心村建设,重点抓好100个示范村建设。(州住建委、州农业局、县市政府)

四十二、围绕争创全国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实施一批生态建设工程。实施城乡绿色工程,大力发展经济林和生态公益林,调整造林结构,提高绿化水平,全年完成25万亩造林绿化任务。(州林业局、县市政府)

四十三、积极争取国家、省出台生态补偿政策,逐步建立生态保护的长效机制。(州发改委、县市政府)

四十四、加快实施清江流域、三峡库区水污染防治规划,加强清江流域环境综合治理。(州环保局、州住建委、相关县市政府)

四十五、积极抓好重点集镇生活垃圾和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提高城镇垃圾和污水处理能力。(州住建委、州环保局、县市政府)

四十六、开展生态乡镇、生态村创建活动,实施好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项目。(州住建委、州环保局、县市政府)

四十七、强化执法监督,健全重大环境事件和污染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州环保局、县市政府)

四十八、严格执行耕地保护和集约节约用地制度,着力保护基本农田。(州国土资源局、县市政府)

四十九、稳妥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深化机关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完善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和人员聘用管理。(州人社局、县市政府)

五十、深化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建立运行高效的公共财政服务体系。(州财政局、县市政府)

五十一、加快电力等国有企业改革,积极推进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州国资委、州发改委、县市政府)

五十二、深化农村综合改革,完善促进农村发展的体制机制。(州财政局、县市政府)

五十三、继续深化集体林权制度配套改革,调动广大林农积极性。(州林业局、县市政府)

五十四、积极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抓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工作。(州发改委、州卫生局、州人社局、县市政府)

五十五、加大文化体制改革力度,增强文化发展活力。(州文体局、县市政府)

五十六、力争招商引资实际到位资金70亿元以上、直接利用外资1700万美元以上;力争全年实现外贸出口1.2亿美元以上。(州商务局、县市政府)

五十七、努力营造更加宽松、更加优越、更具竞争力的发展环境。(州监察局、县市政府)

五十八、加强金融生态环境建设,建立健全金融促进经济发展的长效机制。(州金融办、人行恩施州支行、恩施银监分局、省信用社恩施办事处、县市政府)

五十九、抓好一批中小学校的标准化建设,逐步缓解城镇“超级大班”问题。抓好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着力解决农村中小学“上学远”问题。加快发展学前教育,逐步解决幼儿“入园难”问题。(州教育局、县市政府)

六十、支持特殊教育发展,提高特殊教育学校办学水平。(州教育局、县市政府)

六十一、为乡镇补充100名公共卫生人员,不断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水平。(州人社局、州卫生局、县市政府)

六十二、积极推进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加强中医民族医药的研究应用,促进卫生事业可持续发展。(州卫生局、县市政府)

六十三、认真落实卫生惠民政策,巩固提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和受益面。(州卫生局、县市政府)

六十四、抓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严格目标管理责任制,稳定低生育水平,加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提升计生优质服务水平,统筹解决人口问题。(州人口计生委、县市政府)

六十五、抓好民族特色文化品牌建设,支持省民族歌舞团以市场运作的方式打造一台精品剧目。(州文体局)

六十六、切实抓好非物质文化遗产和文物的保护、传承与利用。(州文体局、县市政府)

六十七、大力发展广播影视、新闻出版、文化创意等文化产业。(州广电局、州文体局、县市政府)

六十八、积极开展群众文化体育活动,不断丰富群众文化生活。(州文体局、县市政府)

六十九、进一步健全社会救助体系,确保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州民政局、县市政府)

七十、加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积极推进新型农村养老保险试点工作。(州人社局、州民政局、相关县市政府)

七十一、新增廉租房2000套,新建经济适用住房2000套。(州住建委、县市政府)

七十二、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的保障作用,加大公共租赁房建设力度,启动城市棚户区改造,继续抓好农村危房改造,逐步解决群众“住房难”问题。(州住建委、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县市政府)

七十三、认真落实“米袋子”和“菜篮子”行政首长负责制,加强市场物资供应。(州农业局、州商务局、县市政府)

七十四、加大市场价格监管力度,稳定消费价格水平。(州物价局、县市政府)

七十五、严厉打击制假、售假行为,确保食品药品安全。(州食药监局、县市政府)

七十六、做好地方粮食战略储备,确保粮食安全。(州粮食局、县市政府)

七十七、进一步加大对39个重点老区乡镇的扶持力度,提升老区自我发展能力。(州扶贫开发办、县市政府)

七十八、继续做好鹤峰县脱贫奔小康和宣恩县老区建设连片开发试点工作。(州扶贫开发办、鹤峰县、宣恩县政府)

七十九、深入推进“616”对口支援工程,加快脱贫奔小康步伐。(州民宗委、县市政府)

八十、创新社会管理体制,加强城市社区建设,做好村委会换届工作。(州民政局、县市政府)

八十一、大力推进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依法严厉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州公安局、县市政府)

八十二、加强信访、调解工作,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及时化解各类社会矛盾,依法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州信访局、县市政府)

八十三、积极开展平安企业、平安家庭、平安社区创建活动,建设“平安恩施”。(州公安局、县市政府)

八十四、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事故责任追究制。(州安监局、州直有关部门、县市政府)

八十五、进一步加强公共应急体系建设,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置各类突发事件,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州应急办、县市政府)

八十六、支持驻恩部队建设,抓好国防动员、人民防空和民兵预备役工作,深入开展“双拥”创建工作,增强军政军民团结。(州发改委、州住建委、州民政局、县市政府)

八十七、重视民族宗教工作,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州民宗委、县市政府)

八十八、切实做好“六五”普法启动工作,推进依法治州进程。(州司法局、县市政府)

八十九、继续实施十大民生工程。(见《政务督查通报》2011年第3期)

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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