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冈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新一轮“菜篮子”工程建设的意见
黄冈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新一轮“菜篮子”工程建设的意见
| 颁布单位:湖北省黄冈市人民政府 | 文号:黄政发〔2011〕15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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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1-04-19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黄冈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新一轮“菜篮子”工程建设的意见
黄政发〔2011〕1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龙感湖管理区、黄冈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统筹推进新一轮“菜篮子”工程建设的意见》(国办发〔2010〕18号)和《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新一轮“菜篮子”工程建设的意见》(鄂政发〔2010〕57号)、《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蔬菜生产保障市场安全有效供给的通知》(鄂政发〔2010〕68号)文件精神,现就我市实施新一轮“菜篮子”工程提出以下意见:
一、把握发展思路,明确目标要求
(一)总体思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在稳定我市粮食生产的基础上,统筹推进新一轮“菜篮子”工程建设。通过加强生产能力建设和市场体系建设,促进发展方式转变,创新调控保障机制,加快推进“菜篮子”产品产业化经营,保障蔬菜、畜禽、水产等“菜篮子”产品安全有效供给,实现农民增加收入、农业可持续发展。
(二)主要目标。重点抓好菜、肉、蛋、奶、鱼、果等产品生产。通过5年左右的努力,使规模化、标准化基地生产的“菜篮子”产品占全市产品总量的70%以上;全市菜地(含西甜瓜面积)稳定在100万亩,蔬菜总产量达到400万吨,产值70亿元。十大优势蔬菜(萝卜、山药、辣椒、莲藕、山野菜、蜜本南瓜、荸荠、刀豆、甘蓝、青毛豆)的播种面积达到40万亩,规模以上加工企业总数达到30家以上,现代市场体系和质量检测体系基本形成,蔬菜质量实现可追溯,全市菜地保有量达到68万亩以上,蔬菜生产自给水平稳步提高,保障供应。应急调控、质量监管能力明显增强。力争实现主要“菜篮子”产品产量年均增长5%以上,从业农民人均纯收入年均增长10%以上,产品检测合格率保持在98%以上,满足城乡居民的消费需求,把黄冈建设成为湖北重要的“菜篮子”产品生产基地。
二、突出建设重点,夯实产业基础
(一)建设一批核心示范基地。重点建设“一区两廊三带”(黄冈市蔬菜产业核心区,京九铁路沿线百里蔬菜长廊、长江沿岸百里蔬菜长廊,大别山野生蔬菜生产带、滨湖水生蔬菜生产带和高山反季节蔬菜生产带)基地,特别是建设萝卜、山药、辣椒、莲藕、山野菜、蜜本南瓜、荸荠、刀豆、甘蓝、青毛豆等十大优势蔬菜生产基地,加强基地水、电、路等基础设施建设,大力推广标准化生产,引进新品种,推广新技术,探索新模式,重点扶持设施化栽培,采取以奖代补形式,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大力发展钢架、避雨栽培和微滴灌节水栽培。加快信息网络平台建设,为生产者和销售加工企业提供良好的公共服务。
(二)加快畜牧养殖标准化与自主品牌建设。继续完善和落实畜牧大县扶持政策,着力提升畜牧业良种化、规模化、标准化、产业化水平和集约化、品牌化程度,加快畜牧业提档升级。大力支持大中型规模养殖企业以及加工企业发展一批自主品牌。加强养殖场(小区)水、电、路灯等基础设施建设和畜禽养殖废弃物污染防治以及疫病防控等方面的设施建设,推进畜禽养殖加工一体化。
(三)大力推进水产健康养殖。重点建设规模化、集约化、标准化的生产示范基地,在继续创建全省水产大县、争取相关政策和项目的基础上,扶持40万亩鱼池标准化改造升级,实施水产健康生态鱼池改造工程,提高规模化板块基地设施水平。建设一批集中连片、排灌配套的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支持15家健康养殖示范场的改造,完善水、电、路和配套机械设备、环境保护设施、水产动物防疫设施、循环水利用与水质在线监测系统等基础设施建设,发展一批国家级、省级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积极发展名特优水产品,着力打造一批水产名牌,巩固和提高水产品均衡上市能力和市场份额。开展水生动物疫病的监测与预报,推广健康生态养殖技术,加强水产品质量安全监控,保障水产品安全有效供给。
(四)建立“菜篮子”产品良种繁育中心。鼓励科研院所开展产学研协同攻关,研发、培育和推广一批高产优质蔬菜种苗、鱼苗、种畜禽新品种,加快提高我市良种化水平。加大良种繁育的支持力度,健全和完善良种繁育体系。重点在市原种场建设300亩的蔬菜种子种苗生产中心,在市农科院梅家墩试验农场建设300亩的科研示范基地,在市水产科研所建设100亩的水产良种繁育中心。
(五)建设和完善“菜篮子”产品批发市场体系。建设和完善批发市场场地、卫生、道路、水电等基础设施条件,健全质量安全检测体系和信息服务体系,汇集供求及产销信息。加强“菜篮子”产品冷链物流发展,加强产地预冷设施、批发市场冷藏设施、低温配送中心建设,推广节能环保的冷链运输车辆及相关配套设备。重点扩建和改建黄州商城、麻城大别山蔬菜批发市场、浠水城北蔬菜批发市场,新建黄梅小池批发市场,四大批发市场按照50万吨总交易量的规模进行改造和建设。
(六)培植一批龙头企业。要以省委、省政府实施农产品加工“四个一批”工程为契机,用工业化理念谋划“菜篮子”工程建设,由抓“田头”向抓“龙头”转变,大力开展招商引资,培植一批“菜篮子”龙头企业和专业合作社,重点扶持和发展分拣清洗、分等分级、整理包装、预冷处理、速冻保鲜等初加工业,延伸蔬菜产业链条,降低产后损耗,提高产品利用率和附加值。力争在5年内,全市“菜篮子”年产值过亿元的加工企业2家以上,过5000万元的企业6家以上,过1000万元的企业10家以上。进一步加大对优势“菜篮子”产品的品牌整合力度,培育整合一批知名品牌和驰名、著名商标。力争在5年内,创国家级农产品品牌2-3个,省级品牌3-4个,绿色产品品牌5-10个。
三、转变发展方式,提高质量安全水平
(一)强化产销衔接功能。各地要根据本地消费需求,主动与优势产区加强协作,建设“菜篮子”保障基地;优势产区要充分利用当地资源,建设服务全市的“菜篮子”规模化基地,与各大中城市建立长期稳定、互利合作的产销关系。鼓励农贸市场和农产品生产、流通企业和生产基地实行“场厂挂钩”、“场地挂钩”。支持大型连锁超市和农产品流通企业与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农超对接”,建设农产品直接采购基地。支持在重点集散地和交通枢纽地建设中继性冷藏物流中心,与城区冷藏配送中心形成对接。
(二)加强质量安全监管。要制订和落实各类“菜篮子”产品生产的标准化操作规程,开展标准化生产和宣传培训,逐步加大对“菜篮子”产品标准化生产和品牌认证的支持力度。强化农业投入品管理,杜绝在“菜篮子”生产过程中使用禁、限用高毒农(畜、渔)药,推广蔬菜病虫害综合防治技术,推进统防统治和专业化防治,提高农药利用率和防治效果。强化检测检验,要建立健全多级检验检测网络,保障“菜篮子”产品的质量安全,连片基地要设立检测检验站,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和加工企业要设立质检室,形成标准统一、职能明确、运行高效、上下贯通、检测参数齐全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立和完善质量追溯制度,要建立质量安全风险预警信息平台和检验检疫风险预警体系,共享国际国内质量安全信息,共同应对重大突发安全事件。完善全程质量追溯体系,建立与国家全程质量追溯信息处理平台联网的县、市级平台,并在“菜篮子”产品生产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中建立完善的农产品全程质量追溯信息采集系统,逐步形成产地有准出制度、市场有准入制度、产品有标识和身份证明,信息可得、成本可算、风险可控的全程质量追溯体系。
四、加强政策扶持,强化组织领导
(一)进一步完善扶持政策。各地对“菜篮子”产品初加工和流通企业,要简化增值税抵扣手续。落实和完善“绿色通道”政策,确保“绿色通道”畅通,对整车合法装载鲜活农产品车辆免收车辆通行费,扩大“绿色通道”政策覆盖的蔬菜品种范围。要从严控制菜地的征占用,征占菜地要严格按照《湖北省蔬菜基地建设保护办法》实行占1还1.5制度,严格征缴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征用其他土地按照规定计提用于农业开发的土地出让金,要优先用于新菜地开发,严格执行规模化畜禽、水产养殖用地管理政策。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根据规划使用本集体土地从事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对农产品批发市场用地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应纳入年度土地利用计划,优先组织供地。审批要简化程序,提供优质快捷服务。批发市场用地按工业用地政策对待,出让价比照工业用地出让最低标准执行。畜禽、水产养殖用电用水价格,统一按照农业用水用电执行。扶持发展“菜篮子”专业合作组织,提高“菜篮子”生产和流通组织化程度。
(二)加大资金投入。市政府和各县(市、区)政府要将“菜篮子”工程建设纳入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多渠道筹集扶持资金。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市、县两级财政都要安排“菜篮子”工程建设专项资金,并随财力增长逐年增加。市、县两级每年度要从物价调节基金中拿出30%作为蔬菜价格调节专项资金。通过整合土地整理、农业综合开发、农田水利建设、沃土工程、植保工程、标准园建设等项目资金,形成捆绑效益,向高标准“菜篮子”生产基地建设倾斜。对已建的“菜篮子”项目,要继续给予资金支持。对需要安排建设的“菜篮子”项目,要优先研究立项,建立稳定的资金来源渠道。要通过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形成以财政投入为导向,信贷投入为依托,企业、农民投入为主体,社会资金和外资投入为补充的多元化投资格局。
(三)建立健全风险应对机制。各县(市、区)政府应当协调社会保险机构开设“菜篮子”生产灾害损失险种,将基地菜农列入保险对象,努力将“菜篮子”产品生产风险降到最低程度。要建立覆盖主要品种的生产、流通、消费各个环节的信息监测、预警和发布机制,建立“菜篮子”产品生产和供应平衡调节机制,避免总量供求失衡和价格大幅波动。制定和完善本地区蔬菜市场供应的应急预案,建立蔬菜储备制度,确保主要耐贮存蔬菜品种5-7天消费量的动态库存,保障本城市居民的基本生活和社会稳定。
(四)加强组织领导和综合协调。各县(市、区)政府要将“菜篮子”工程建设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县(市、区)长要亲自抓,负总责。要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建设规划编制蔬菜基地保护与建设规划,按照城乡统筹,合理布局的要求,明确蔬菜基地建设范围、规模和保护措施。要根据城市发展的需要,确定蔬菜生产用地保有数量、蔬菜自给率、产品质量安全合格率和价格波动幅度等指标。要将确保“菜篮子”产品质量、市场价格基本稳定、产销衔接顺畅、市场主体行为规范、突发事件处置及时、风险控制迅速有力、农业生态环境得到保护等纳入各地“菜篮子”工程建设考核指标体系。市、县两级要建立“菜篮子”工程建设联席会议制度,“菜篮子”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通力协作,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共同做好全市“菜篮子”产业发展规划工作的组织落实和检查督导。市水产局要做好全市水产品的生产、管理、规划、技术服务工作。市经管局要切实做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管理和服务工作,指导、引导农民加快蔬菜生产合作社建设。市发改委要加大对重点蔬菜生产基地建设的支持力度,改善菜地基础设施条件,争取专项资金加强产地蔬菜预冷设施、批发市场冷藏设施、蔬菜低温配送中心建设,推广节能环保的冷链运输车辆及相关配套设备。市物价局要加强对农产品的价格监测和成本调查,及时掌握市场价格动态,严肃查处哄抬价格等违法行为,保持市场价格基本稳定。市财政局要做好促进“菜篮子”生产和保障市场供应工作资金筹集方案,加强“菜篮子”工程专项资金监管。市交通运输局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督促落实“绿色通道”政策。市水利局要对专业菜地的水、渠、库等基础设施建设科学规划,精心指导。市城乡规划局要把蔬菜集贸市场列入编制城市近期建设规划、分区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的重要内容之一,对集贸市场网点进行科学、合理、统筹安排。市商务局要引导大型零售流通企业以及学校、大酒店、大企业等终端用户与产地直接对接。市农信社要加大对蔬菜生产的信贷支持力度。市国土资源局要实行菜地严格保护制度,进一步加强对老菜地的保护,配合农业部门在城市周边地区合理规划建设新菜地,并保证批发市场和菜市场建设用地。协调解决蔬菜产业发展重大政策问题。市地税局要对“菜篮子”产品生产经营者严格执行各项税收优惠政策。
附:全市菜地最低保有量分解表
二〇一一年四月十九日
全市菜地最低保有量分解表
单位:万亩
合计
城郊菜地
水生蔬菜
其它菜地①
黄州区
4.6
2.8
1.8
团风县
3.6
0.5
2
1.1
红安县
5.9
1
4.9
麻城市
11
2.4
8.6
罗田县
5.5
1.0
4.5
英山县
3.5
0.5
3
浠水县
9.3
1.8
4
3.5
蕲春县
9
2
2
5
武穴市
6.6
1.8
4.8
黄梅县
8.6
2
4
2.6
龙感湖区
0.4
0.2
0.2
合计
68
16
12
40
①其它菜地主要指非城郊露地越冬菜地和农户自留菜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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