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废止《黄冈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天然气利用工程建设有关问题的通知》的决定

颁布单位:湖北省黄冈市人民政府文号:黄政发〔2010〕44号
颁布日期:2010-12-16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关于废止《黄冈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天然气利用工程建设有关问题的通知》的决定

黄政发〔2010〕4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龙感湖管理区、黄冈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根据《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规章清理工作的通知》(鄂政办发〔2010〕45号)精神,对涉及向企业收费摊派、加重企业负担、地方保护、行业保护的规定进行全面清理。经清理,市人民政府决定废止《黄冈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天然气利用工程建设有关问题的通知》(黄政办发〔2005〕9号)。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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