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黄冈城区推进放心早餐工程建设的意见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黄冈城区推进放心早餐工程建设的意见
| 颁布单位:湖北省黄冈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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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1-05-06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黄冈城区推进放心早餐工程建设的意见
黄政办发〔2011〕42号
黄州区人民政府,黄冈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为尽快改变黄冈城区早餐经营存在的“脏、乱、差”现状,让市民吃上“安全、卫生、营养、方便”的早餐,现就规范黄冈城区早餐市场、推进放心早餐工程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提高市民生活质量、建设幸福和谐黄冈为宗旨,以卫生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7l号)和商务部《早餐经营规范》(SB/T10443-2007)为依据,以“政府引导、示范带动、市场运作、有效监管”为原则,以实现城市居民“安全卫生、方便快捷、经济实惠”的早餐消费为目的,通过政策扶持与市场运行相结合、规范整顿与积极培育相结合、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相结合等措施,着力构建“布局合理、经营规范、品种丰富、卫生达标、环境舒适”的早餐服务体系。
二、建设目标
从2011年起,争取用三年时间,基本完成早餐工程建设,使黄冈城区早餐经营活动(包括早餐店、早餐亭、早餐车、早餐经营供应单位、食品供应商)90%以上达到商务部《早餐经营规范》标准。
具体目标:市区培育放心早餐示范店(食堂)30个;早餐食品原(辅)料配送示范企业5-6个;培育评选“特色知名早餐品牌”8-10个;建设流动摊点集中经营场所(便民早餐街区)3-5处;早餐食品集中加工配送销售一体化企业1-2家,创造就业岗位500个。
三、工作重点
(一)制订早餐工程建设标准
按照《早餐经营规范》、《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规范要求,结合黄冈实际,制订《黄冈市放心早餐工程示范店(食堂)标准》、《黄冈市早餐食品原(辅)料配送示范企业标准》、《黄冈特色早餐品牌认定标准》以及《黄冈市放心早餐示范单位管理办法》等地方标准。
(二)科学规划黄冈城区早餐网点
按照便民利民、优中选优的原则,整合资源,科学布局早餐网点,完善重点单位、重点地段(如学校、行政机关、居民小区、医院、车站等周边)早餐服务体系。
(三)创建放心早餐示范店(食堂)
按有关标准要求,引导经营面积80平方米以上的早餐店提档升级,创建示范店(食堂);引导食品原(辅)料配送企业强化质量管理,提高“诚信为本”的服务意识,争创示范企业;同时鼓励、支持早餐龙头企业兼并重组现有早餐店或通过连锁经营、特许加盟店等形式扩大经营规模。
(四)培育黄冈特色知名早餐品牌
结合黄冈实际,挖掘黄冈城区餐饮文化特色,尊重市民风俗习惯,培育黄冈市特色知名早餐品牌,优化城市商业功能,提高便民利民消费质量。
(五)鼓励单位食堂对外经营
市政府支持和鼓励机关事业单位(特别是学校)加大硬件建设投入,建立标准化食堂,切实解决职工及在校学生早餐就餐问题;同时引导和动员其参与放心早餐工程建设,对外开设早餐服务网点。达到放心早餐示范标准的,允许机关事业单位给予食堂适当经费补贴。
(六)打造便民早餐区
以社区为单位,以人群聚集场所为重点,集中建设具有基本卫生设施的经营场所,将现有早餐摊群采取退路入室等措施就近分批引入市场,建立规范管理、集中经营的便民早餐区,以切实解决下岗职工、失地农民、零就业家庭经营的流动摊点问题。
(七)组建早餐服务公司
按照“市场运作、企业承办、薄利经营、服务民生”的原则,选择知名度高、信誉度好、具有一定规模的企业为主体,组建放心早餐工程有限公司,逐步建立质量有保证、服务有规范、卫生有标准的早餐供应网络。
(八)开展早餐市场专项整治
重点整治无餐饮服务许可证、无营业执照、无从业人员健康合格证明等问题;卫生设施不完善,管理不规范,分区布局不合理,防尘、防蝇、防鼠设施不齐全,无消毒设施或有消毒设施未正常投入使用问题;出店经营、占道经营、环境污染问题;违规使用来历不明的食品用工具、容器、包装材料问题。
四、扶持政策
(一)对放心早餐工程示范店(食堂)、放心早餐食品原(辅)料配送示范企业采取“先建后补”的办法予以扶持,按经营面积每平方米150元/年的标准奖励,扶持期限为3年;放心早餐知名品牌通过达标验收,按每个品牌给予2万元予以奖励。
(二)对新建示范店(食堂),属持《就业失业登记证》从事经营的,按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和促进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0〕84号)精神,在3年内按每户每年8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三)对示范店(食堂)当年新招用持《就业失业登记证》人员,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在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依次扣减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优惠。定额标准为每人每年4800元。
(四)对现有早餐店在升级改造(或新建标准化早餐店)过程中涉及到相关部门的管理费用,以及申办相关法定手续所需费用,属政府规费的免收;属服务性费用在政策范围内予以减免。
(五)对符合条件需要贷款的放心早餐示范店(食堂),早餐食品原(辅)料配送示范企业,由金融部门落实中小商贸企业小额贷款政策;属下岗职工从事个体经营的可以向市、区两级劳动就业局申请小额担保贷款,财政部门向省财政厅申请中央财政贴息。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黄冈城区放心早餐工程建设领导小组”(黄政办发〔2011〕24号),领导小组办公室全面负责放心早餐工程建设的组织实施工作。黄州区政府、黄冈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要比照成立领导小组,密切配合,整体联动。
(二)明确职责分工。放心早餐工程实行行业管理与属地管理相结合,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分工负责、齐抓共建。
市放心早餐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提出黄冈城区早餐工程建设工作目标、发展规划、政策措施,协调解决早餐工程建设发展中的重大问题。负责放心早餐工程建设综合组织协调工作,召集成员单位召开联系会议,组织相关单位评定、审核、发放放心早餐工程标牌、标志、标识,督促落实市政府相关扶持政策,检查督办各成员部门落实工作职责。
市卫生局作为放心早餐工程建设牵头单位,具体负责黄冈城区放心早餐工程建设的综合组织协调工作;制订早餐工程卫生标准,审核发放早餐经营单位或个人《餐饮服务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及卫生知识培训。
市城市管理执法局负责早餐网点出店经营、占道经营、违规搭建等违章行为的查处工作;油烟、煤尘、排污、噪音等环境治理整顿,倡导餐饮服务环节清洁能源的推广使用;早餐经营网点废弃物的清理和无害化处理工作;参与放心早餐网点的布点和管理;强化“门前四包”责任机制;配合有关部门督促落实放心早餐工程整改措施。
市工商局负责无证经营早餐店的取缔工作;食品原(辅)料在流通领域的监督、监测和信息发布;打击生产和经销假冒伪劣食品的违法行为。
市商务局负责放心早餐工程建设过程中餐饮服务行业监管,制订放心早餐示范店(食堂)等相关标准、示范店(食堂)认定与管理办法;放心早餐工程承办企业的遴选和主食加工配送中心建设指导;主导黄冈城区早餐网点选址、布局工作;争取商务部放心早餐工程建设政策扶持。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放心早餐工程食品原(辅)料、食品用工具供应企业的产品质量监督;查处辖区内早餐经营活动中有关部门发现并移交的违规使用未取得生产许可证的一次性纸碗、塑料碗、食品容器、包装材料等违法案件。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承担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工作;参与早餐市场专项整治。
市城乡规划局配合市商务局合理规划城区及新建居民区早餐网点的选址与布局。
市环境保护局负责早餐网点环境保护执法工作,督促、指导业主使用符合国家环保要求的餐饮用具,加大对白色污染的打击力度,组织开展环境保护专项行动和专项治理工作。
市住建委负责监督执行《黄冈市城镇出租房屋管理办法》;配合有关部门督促落实放心早餐工程整改措施。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制订并落实相关群体在实施放心早餐工程中有关就业扶持政策。
市地税局负责监督、检查、落实国家有关放心早餐工程建设税收优惠政策;制订黄冈城区放心早餐示范店(食堂)地方税收优惠政策。
市教育局负责各级各类学校(含幼儿园)学生食堂标准化建设与日常管理;放心早餐工程进校设点的规划安排和早餐供应企业的选定工作;校园食品安全等健康教育工作;配合有关部门督促落实校园及周边放心早餐工程整改措施。
市经信委负责中、小型早餐企业发展的综合指导与协调,指导我市早餐行业创业基地建设,推进中小企业与大企业协作配套发展。
市财政局负责编制放心早餐工程建设经费预算,统筹安排早餐网点建设资金;落实放心早餐示范单位奖励与补助资金。
市物价局负责监督“放心早餐工程示范店(食堂)”落实服务业物价政策,查处相关违法行为。
市发改委负责向上级有关部门申报项目,力争将我市列为全国“早餐示范工程”试点城市,为我市“放心早餐工程”建设争取政策和资金。
市监察局负责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以及违反政纪的有关部门领导及其工作人员进行调查处理;督促检查各成员单位实施放心早餐工程建设进度和质量。
市公安局负责放心早餐工程建设期间社会治安综合管理工作,依法查处专项整顿中妨碍公务、暴力抗法等违法行为。市公安交警支队负责放心早餐工程经营企业配送车辆特许通行证的发放,确保早餐配送车辆在中心城区顺利通行。
市委宣传部、市广播电视电影局、黄冈日报社负责宣传、报道黄冈城区放心早餐工程建设的有关政策,正确舆论导向,正面宣传报道达标早餐示范店(食堂)、特色知名早餐品牌及食品卫生常识,曝光无证经营、出店经营、不达标经营的企业和个人卫生状况,为推动黄冈城区放心早餐工程健康、有序发展营造舆论氛围。
黄州区政府、黄冈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负责本辖区放心早餐工程建设组织领导工作。组织辖区各成员单位开展对早餐店及流动摊点治理整顿、督导检查工作;配合上级相关部门督促落实放心早餐工程整改措施。
(三)营造良好氛围。要加大对放心早餐工程的宣传力度,广泛宣传实施放心早餐工程对提高人民健康水平、吸纳就业、净化城市环境的重要意义,争取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的认同和支持,引导群众健康科学用餐,为放心早餐工程的顺利实施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
二〇一一年五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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