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冈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冈市“20镇200村”示范工程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湖北省黄冈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黄政办发〔2009〕68号
颁布日期:2009-08-10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冈市“20镇200村”示范工程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黄政办发〔2009〕6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龙感湖管理区、黄冈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黄冈市“20镇200村”示范工程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〇九年八月十日

黄冈市“20镇200村”示范工程建设实施方案

为深入推进全市小城镇和新农村建设,根据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小城镇建设的指导意见》(黄政发〔2007〕51号),市政府决定重点支持发展20个小城镇和200个示范村(简称“20镇200村”示范工程),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统筹城乡发展原则,按照“巩固基础、提升水平、突出重点、强化示范”要求,以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提高农民生活质量为目标,把“20镇200村”示范工程作为加快城镇化进程、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切入点和重要载体,整合力量,加大支持力度,突出抓好规划编制和实施,注重建设质量和效益,提高管理水平和效能,大力提升城镇功能,树立样板,典型引路,全面促进小城镇和新农村建设,促进城乡协调发展。

二、工作目标

被纳入“百镇千村”示范工程的重点镇和示范村分别达到《湖北省重点镇建设考核标准》、《湖北省村庄整治评价标准》,其考核(评价)得分不得低于90分;20个重点镇和200个示范村建设分别达到《黄冈市重点镇建设考核标准》、《黄冈市村庄整治评价标准》,其考核(评价)得分不得低于90分。2009年,20个重点镇的建设重点为环卫设施和园林绿化建设,建立完善的城建机构;200个示范村建设重点为按照《黄冈市开展整体推进村庄整治建设实施方案》要求,开展村庄整治,达到初级标准。

三、工作任务

重点镇主要工作任务:

(一)规划编制实施和管理

1、严格执行《城乡规划法》,建立完善规划编制实施行政许可、公开公示、监督管理制度,规范城镇规划行政行为。

2、2009年底前,20个重点镇要完成镇域体系规划和总规编制或修编,做到规范、合理、特色鲜明、符合发展需要。

3、做好各项专业规划和近期建设规划,重要地段、主要街道及中心镇区应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镇区详细规划覆盖率达到95%以上。

4、加强规划设施和管理,严格按规划进行建设,严厉查处各类违规违法建设行为。

(二)基础设施配套建设

1、镇区道路网络合理,功能明确,路网覆盖率和硬化率达到95%以上,主干道全部设置路灯,亮灯率95%以上,道路无障碍设施配套齐全,人均道路面积8平方米以上,建成一条具有特色的示范街。

2、给水、排水设施完善,镇区排水管网覆盖率80%以上,建成区供水普及率95%以上,水质综合合格率达95%以上,建立供水安全保障及应急措施。

3、镇区公共厕所布局合理,符合规范要求,居民燃气使用率达到30%,液化气站管理规范。

4、镇区污水和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完善,污水处理率45%以上,垃圾处理率70%以上。

5、住宅小区建设有一定规模,平原、丘陵镇小区规模不少于50户,山区规模不少于30户,小区水、电、路配套完善,消除沿过境道路两侧乱建房现象。

6、每个镇都要建有中心医院、集贸市场、超市、幼儿园、学校、广播电视、汽车客运站(点)、文化活动中心、体育活动场所等公共设施,且布局合理,功能完善。

(三)镇容镇貌环境秩序和城镇创建

1、积极推行“门前四包”、“庭院三包”责任制度,加大对违法占用、挖掘道路、乱倒垃圾、乱设摊点、乱停车辆、乱设广告、占道洗车、以街为市和以路为市等违章行为的执法力度,大力开展城镇文明创建活动,提高城镇居民文明意识,营造良好的人居环境。

2、切实保护好镇区历史文脉、自然景观和生态环境,积极推行和综合利用环保新技术,严格控制城市污染工业项目向小城镇和农村扩散和转移。

3、镇区主次干道栽植行道树、建设绿化带,镇中心区建设街头绿地或小游园,建成区绿地率不低于30%,企事业单位庭院绿化率达到30%以上。

4、深入开展城镇规划建设管理全省“楚天杯”和全市“大别山杯”创建活动,提升小城镇建设发展水平。示范村主要工作任务:

(一)科学编制实施规划

1、严格执行《城乡规划法》,2009年底前,200个示范村要完成村庄布局规划及村庄规划的编制任务,并严格实施。

2、引导农民建房向规划的居民点聚集,严格控制独立式住宅数量,宜通过不同住宅选型,多户连体,移位错列,高低搭配,长短组合,形成富于特色的院落空间。

(二)基础设施配套

1、通村主干公路达到四级以上标准,通村公路及村内主干道硬化,主次道路红线宽度分别为7—9米、3—5米,通组道路为3米以上,道路和公共场所硬化率、路灯亮灯率达到90%以上。

2、给(排)水系统完善,管网布局规范合理,符合公共消防安全的规定。饮用水符合卫生标准,集中供水或一户一井饮水普及率达到100%。雨污水实现有序排放。

3、引导农民实施改厨已圈改厕行动,建沼气池,有条件的村庄,在村庄内合理布局建设一定数量的公共厕所。

(三)公共服务设施完善

1、村级组织应有工作用房和村民议事、文体活动场所及村级图书室和文化中心户。

2、大力推进“万村千乡市场工程”、“超市下乡”,试点村要建成主要日用品及农资商品齐全的便民超市。

3、加强农村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建设,大力推动行政村标准化卫生室建设。

4、广播电视网络覆盖到每个自然湾,实现家家户户能收听广播,能收看电视节目,通讯网络覆盖到户。

(四)环境卫生治理

1、村域内水面得到较好保护,水质达到区域达标水平,搞好河道、沟渠、坑塘综合治理,排涝工程建设符合国家规定标准。

2、示范村内保洁制度健全,有垃圾收集点及必要的垃圾废旧物处理设施;农户建沼气池、改厕、改圈、改灶率达到90%以上。

3、以治理村内垃圾、秸秆乱堆乱放和污水乱排乱流为重点,逐步实现集中收集垃圾、集中汇集污水、集中进行处理。

4、示范村都要建设垃圾站,实行定点存放、统一收集、定时清运、集中处理。

(五)绿化美化建设

1、以绿化美化人居环境为目标,扎实抓好围村林、行道树、庭院绿化美化工程建设,以及村、宅、路、水旁的植树绿化,提倡选栽经济树种和乡土树种。

2、按照人均1.5—2.0平方米标准规划建设中心绿地及公共活动绿地,可适当硬质铺装,设置坐凳及儿童游玩设施。

四、工作措施

(一)积极推进城镇资本运营及有关政策的落实。大力培育市场主体,采取招标、入股、拍卖等多种形式筹集建设资金,推进重点镇建设。坚持产业兴镇,完善城镇功能,突出重点,提升水平,集中资金打造4个产业支撑强、功能完善、特色鲜明的重点镇(重点支持的4个重点镇按有关标准和条件选定)。督促各地落实《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城镇建设工作的决定》(鄂政发〔2003〕30号)、《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小城镇建设的意见》(鄂政发〔2005〕42号)和《黄冈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小城镇建设的指导意见》(黄政发〔2007〕51号)确定支持重点镇发展的相关政策。

(二)强力推进村庄整治。2009年,市政府在200个示范村中,切实提升40个试点示范村村庄整治水平(重点支持的40个示范村按有关标准和条件选定),确保其达到村庄整治评价标准,在区域范围内起到示范作用。其他160个示范村,各地要进一步整合资源、投入资金,力争在2010年基本达到村庄整治评价标准。

(三)加大技术指导力度。指导各地按照《城乡规划法》、《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规范村镇建设行为;按照《湖北省新农村建设村庄规划设计导则》、《湖北省新农村建设村庄整治技术导则》、《湖北省农村住宅优秀设计方案》和《湖北省农民住房建设质量控制管理导则》,推进村庄整治上水平、上台阶。

(四)加强资金扶持。从2009年至2010年整合市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涉农支农资金和项目,尽量向选定的重点镇和示范村集中,市财政列支的专项资金原则上主要用于选定的20个重点镇、200个试点示范村的项目建设及相关规划编制,并按照“先建后补、不建不补”的原则,采取以奖代补方式。同时,各重点镇、示范村所在县(市、区)要安排并增加扶持规划编制和项目建设资金,基本建设、环保等专项资金要安排一定比例用于重点镇和示范村垃圾污水处理。

(五)实行对口联系制度。由市“20镇200村”示范工程建设工作联席会议的成员单位对口联系重点镇和示范村建设,市建委、发展改革委、农办、财政局、物价局、环保局、交通局、国土资源局、水利局、民政局、农业局、卫生局、体育局、文化局、规划局、扶贫办、林业局、园林局、广播电视局、黄冈电信分公司、黄冈供电公司、商务局、供销社等单位要在各自的职能范围内给予大力扶持,积极做好项目的申报和立项工作,争取省和国家的资金支持,要及时进行指导和督办,协调解决重大发展问题,充分发挥各成员单位的作用。同时,广泛宣传,积极引导,实行企联村对口帮助,推进村庄整治工作。

(六)建立考评考核机制。市政府年底组织相关部门,按照相关考核评价标准及本实施方案确定的工作目标和工作要求,对“20镇200村”示范工程建设进行检查考核,考核结果作为以奖代补资金确定的重要依据。

(七)加强组织领导。为了确保“20镇200村”示范工程建设扎实推进,取得明显成效,市政府成立全市“20镇200百村”示范工程及清洁乡村、村庄整治工程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建委,具体负责全市“20镇200村”示范工程建设及清洁乡村、村庄整治工程建设工作的组织实施。县、乡(镇)两级政府要把加强“20镇200村”示范工程建设,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推进新农村建设的切入点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协调机构,切实负起主要责任,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及时研究、解决“20镇200村”示范工程建设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做到周密部署,重点突出,典型示范,责任落实,积极探索,稳步推进,确保取得良好成效,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快速健康发展。

附件:

1、黄冈市20个重点发展城镇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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