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石市广播“村村响”工程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石市广播“村村响”工程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湖北省黄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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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4-08-29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石市广播“村村响”工程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大冶市、阳新县、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黄石市广播“村村响”工程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黄石市广播“村村响”工程建设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做好新时期我市广播宣传工作,完善应急信息发布平台,加强农村、社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关于推进农村智能广播网建设工作的意见的通知》(鄂政办发〔2014〕9号)文件精神,以及《湖北省农村智能广播网建设实施方案》工作要求,我市将全面启动和实施农村智能广播网(以下简称广播“村村响”)建设工程。为确保工程顺利实施和保质保量完成,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目标和任务
广播“村村响”工程建设目标:以健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为宗旨,按照“一年试点运行、两年完善推广、三年基本完成”的工作思路,力争到2016年底,建成市、县(市、区)、乡(镇)、村(社区)四级联动、可控可管的广播“村村响”服务网络,传送中央、省、市、县的广播重点新闻和对农村、社区服务节目,具备应急广播功能。
广播“村村响”工程建设任务:规划建设1个市级一级播控中心(设在黄石人民广播电台),7个县(市、区)二级播控平台和35个乡(镇、场)三级播控平台、773个行政村及171个社区(其中,黄石市区105个)广播室,安装约1.5万个低频音箱(或大喇叭),真正形成全市广播“一张网”。工程从2014年开始,到2016年底完成,覆盖全市所有乡(镇)、90%以上的行政村、80%以上自然村及市辖社区,全市基本实现广播“村村响”。
二、功能和传送内容
系统主要实现以下功能:广播节目、信息定时(实时)播出,分级控制与安全管理,公共突发事件应急指挥,会议广播与紧急通知,社区管理信息联盟及其他个性化服务。系统建成后,将传送以下节目与内容:
(一)新闻宣传:根据居民、村民的生活习惯,远程控制定时自动传送中央、省、市、县广播电台的重点新闻节目。
(二)信息服务:提供气象、农时、农资、生活常识、“三农”政策等资讯播报,提供社区管理的通知、公告等服务。
(三)文化娱乐:除可播放歌曲、戏曲、相声等文艺节目外,还可举办跨地域的、互动式的歌唱比赛等文艺活动。
(四)会议广播:既可以单独召开全村广播会议,也可以召开乡镇、县(市、区)及全市广播大会。
(五)应急广播:如遇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相关授权人员可以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运用手机、网络等手段自动开启广播系统,发送紧急通告、通知,或进行紧急事件处置。
三、资金筹措
按分级负责的原则,广播“村村响”工程经费由市、县(市)区、乡(镇、场)、村(社区)共同承担,分三年投入。
(一)建设费用。全市广播“村村响”工程建设资金由各级地方政府投入。市级播控平台建设资金由市级财政负责,各县(市)区播控平台、乡(镇)广播站、村(社区)广播室及音箱(大喇叭)建设资金由县(市)区、乡(镇)负责。省财政将采取以奖代补方式对工程建设给予专项资金补助,对贫困县按照每个行政村5000元的标准予以补助,对非贫困县(市)按照每个行政村3000元的标准予以补助,对市辖区按照每个行政村1000元的标准予以补助。市财政对市辖区按照每个行政村(社区)2000元的标准予以补助;对申报试点的市辖每个行政村(社区)按3000元的标准予以补助。
(二)维护费用。维护费用是确保广播“天天响”、“长期响”的关键,各级财政要将维护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或设立专项资金用于广播“村村响”的正常运行。据初步测算,每个乡镇的工程维护费用约为2万元/年,每个社区的维护费用为2000元/年。原则上,市辖区的行政村、社区终端维护费用由各区财政承担,各县(市)行政村终端的维护费用由县(市)财政承担。
四、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4年3-8月)。召开全市广播“村村响”专题工作会议,安排部署广播“村村响”工程各项基础性工作。各县(市)区按照市里统一要求认真编制广播“村村响”工程实施规划和年度建设计划,并经有关部门充分论证。
(二)试点建设阶段(2014年9月至2014年底)。建成1个市一级广播播控平台和3个县(市、区)二级播控平台,开通农村和社区广播频道。根据我市实际情况,在市辖区选择1个区试点建设,在大冶市选取1到2个乡(镇)试点建设,阳新县要按照省里的要求完成总建设任务的30%以上。
(三)完善推广阶段(2015年1月至2016年底)。根据试
点建设经验,适时召开工程建设推进会,在全市所有乡(镇)、行政村、社区全面实施广播“村村响”工程。2015年1月至2015年底,建成县(市、区)播控平台,全市80%以上的社区、行政村实现广播大联网;到2016年底实现全市广播“村村响”覆盖所有乡(镇)、90%以上的行政村、80%以上自然村及市辖社区,全面完成广播“村村响”工程建设目标。
(四)检查验收阶段。工程完成后提出申请,由市级广电部门负责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和绩效评估工作,工程验收评估结果将作为各级财政专项资金补贴的依据。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广播“村村响”工程建设是国家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是党和政府联系人民群众的重要桥梁和纽带,也是公共应急指挥的重要手段。为切实加强全市广播“村村响”工作的领导,成立黄石市广播“村村响”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名单附后),组织协调指导全市广播“村村响”工程的实施。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实施广播“村村响”工程的重要意义,把广播“村村响”工程纳入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纳入新农村工作重点,纳入公共财政支出预算,纳入目标责任考核范围,加强组织、协调、督办,确保工程建设如期完成。
(二)明确相关责任。作为广播“村村响”工程建设的责任主体,各级政府要尽快成立领导小组,各级广电部门要尽快成立工作专班,做好工程的组织实施工作。全市电信、电力、有线网络等部门要协助做好共杆路由、共管传输工作,并在工程建设和运行维护、信号传输等费用上给予减免。各相关责任部门要按照“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实施、统一管理”的要求,配合做好各项工作,共同推进工程建设。
(三)规范建设管理。市广电部门要牵头组织、深入调研,制定科学合理的广播“村村响”工程技术方案、实施方案和运维方案,充分发挥现有设施和资源的作用,与城镇化、新农村建设等相关规划保持一致。工程建设标准和质量要符合《湖北省农村智能广播网技术指导意见》、《湖北省农村智能广播网工程建设规范》规定要求。
(四)落实财政资金。根据财权统一、分级负责、合理安排的原则,根据年度计划和任务,全市各级财政要将广播“村村响”工程建设资金、运行维护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并监督检查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确保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挪用广播“村村响”工程建设专项资金、运行维护费用,一经发现,将依法严肃处理。
(五)建立长效机制。全市各级广电部门要建立播控平台管理、设备操作规程、应急广播管理、设备运行维护等制度,落实责任主体,确保“村村响”广播系统安全、可靠、长期运行,真正发挥广播“村村响”的作用,做到“村村响”、“天天响”和“优质响”。
附件
黄石市广播“村村响”工程建设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组长:苏梅林副市长
副组长:李文良市政府副秘书长
黄士华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何滔市广电局局长
成员:黄辉军市发改委副主任
周秋海市财政局副局长
梅溯源市农业局副局长
曾祥乾市综治办副主任
柯青松大冶市副市长
邱治国阳新县副县长
黄又平黄石港区副区长
江桂珍西塞山区副区长
刘安定下陆区副区长
方碧琼铁山区副区长
丘劲东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
马龙清市政府应急办副主任
陈昌冰市政府政务督查室主任
何鑫市广电局副局长
刘文俊市广电局总工程师
刘琼黄石人民广播电台台长
孙国强黄石有线广电数字网络有限公司总经理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广电局,何滔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任务完成后自动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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