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市城区2012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任务的通知

颁布单位:湖北省荆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荆政办发〔2012〕39号
颁布日期:2012-05-07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荆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市城区2012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任务的通知(荆政办发〔2012〕39号)

荆州区、沙市区人民政府,荆州开发区,荆州大遗址保护区,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加快市城区2012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步伐,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市城区2012年公共租赁住房建设项目和城市棚户区改造工作任务下达给你们,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市城区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和棚户区改造是今年必须完成好的一项硬任务,也是一项政治任务。各区及各相关部门一定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通力合作,确保任务按时完成。

二、所有项目审批手续的办理一律进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开辟绿色通道,集中办理,简化程序,限时办结。

三、项目实施单位要严格按实施方案确定的时间表,加快推进,抓好落实,确保按计划完成。

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过程中涉及到的行政事业性、服务性收费,严格按中、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五、市政府督查室要会同相关部门加强督办,对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进展情况一月一通报。对不积极配合或配合不力的单位和个人要追究责任。

附件:1.2012年市城区公共租赁住房建设项目实施表

2.2012年市城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实施表

3.2011年市城区公共租赁住房续建项目表

4.2012年市城区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竣工任务分解落实表

http://www.jingzhou.gov.cn/zwgk/zwgk004003006003/76111.html

二○一二年五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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