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民企携手湖北共促中部崛起”荆州分团活动方案的通知
荆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民企携手湖北共促中部崛起”荆州分团活动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湖北省荆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荆政办发〔2012〕34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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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2-04-11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荆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民企携手湖北共促中部崛起”荆州分团活动方案的通知(荆政办发〔2012〕3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荆州开发区,荆州大遗址保护区,市政府有关部门:
《“民企携手湖北共促中部崛起”荆州分团活动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二年四月十一日
“民企携手湖北共促中部崛起”荆州分团活动方案
由全国工商联和湖北省人民政府共同举办的“民企携手湖北,共促中部崛起”活动,已于3月6日在北京正式启动。荆州市“民企携手湖北,共促中部崛起”活动由市政府主办,市商务(招商)局和市工商联共同承办。现制定“民企携手湖北,共促中部崛起”荆州分团活动方案如下:
一、活动内容及目的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喜迎十八大、争创新业绩、同心谋发展”为主题,以项目为载体,以加快实施“壮腰工程”为目的,积极开展项目对接,推动全国知名民企到荆州投资兴业,实现荆州经济跨越式发展。
二、活动时间及安排
活动时间为2012年3月至5月。
(一)项目对接。
1.项目签约目标。在“民企携手湖北,共促中部崛起”活动中,我市项目签约目标要达到500亿元,并至少有1个投资过50亿元的项目。各县市区项目签约目标要保证达到50亿元以上,并至少有1个投资5至10亿元的项目。此次项目对接活动,各县市区要至少邀请5家全国知名民企参加,荆州开发区要至少邀请10家全国知名民企参加。
2.招商引资重点。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先进制造业、高新技术产业、现代农业以及其他符合我市产业发展需要的产业项目。
3.项目对接方式。市商务(招商)局编制荆州市重点招商引资项目册,策划包装一批最具荆州特色和优势的项目,直接向相关民企发函、上门洽谈招商。同时,组织各县市区及相关驻点招商单位采取走出去推介洽谈和请进来参观考察的方式做好项目对接。
(二)主要活动安排。
1.前期对接活动。一是3月底邀请广东湖北商会一行60位民营企业家来荆州考察;二是4月份结合全省浙江经贸洽谈活动,组织开展浙江宁波项目推介活动,邀请部分全国知名民营企业参加推介会;三是5月中旬与北京商会在北京联合举办项目推介会,邀请北京部分全国知名民营企业参加推介会;四是力争省里支持,将5月份“民企携手湖北,共促中部崛起”活动的相关民营企业家邀请到荆州开展考察活动。各县市区要至少组织开展1次项目推介活动,全力做好知名民企项目推介工作。
2.主体活动。在5月初开展“民企携手荆州,共促荆州振兴”活动,邀请30名左右有初步投资意向的全国知名民营企业家来荆州考察。
3.县市区专场活动。根据县市区的意愿,选择有关县市区开展项目对接活动。
三、组织领导及责任分工
为加强此次活动的组织领导,成立荆州市“民企携手湖北,共促中部崛起”活动领导小组(名单附后)。按省里“硬抽人、抽硬人”的要求,从相关成员单位抽调专人成立工作专班开展工作。同时,各县市区也要成立相应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负责此次活动的开展。
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民企携手湖北,共促中部崛起”活动的组织工作,组织相关县市区及市直相关部门开展招商活动。市商务(招商)局负责项目编制、项目推介及项目签约,负责组织荆州各项推介活动。市商务(招商)局、市工商联负责相关具体邀商、招商工作,市工商联要加强与省工商联及一些外地企业商会的联系,争取多邀商、邀好商。市发改委、市经信委负责相关客商邀请及项目对接工作。市国土资源局负责项目落地的土地供应工作。
四、工作经费
活动经费由市财政专项列支,各县市区所需经费由本级财政负责。
荆州市“民企携手湖北,共促中部崛起”
领导小组名单
组长:李建明市长
副组长:王祺扬副市长
刘曾君市委统战部部长
成员:张少华市政府副秘书长
卢明和市商务(招商)局局长
许汝忠市委统战部副部长
罗中平市工商联合会主席
张明军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书记
邓平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主任
陈儒华市财政局局长
赵丽华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卢明和兼办公室主任,办公地点设在市商务(招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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