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新一轮“菜篮子”工程建设的意见

颁布单位:湖北省十堰市人民政府文号:十政发〔2011〕13号
颁布日期:2011-03-04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新一轮“菜篮子”工程建设的意见

十政发〔2011〕1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十堰经济开发区、武当山旅游经济特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菜篮子”工程建设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国计民生,事关物价平稳和社会稳定。为满足城乡居民对“菜篮子”产品日益增长的需求,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统筹推进新一轮“菜篮子”工程建设的意见》(国办发[2010]18号)和《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新一轮“菜篮子”工程建设的意见》(鄂政发〔2010〕57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推进新一轮“菜篮子”工程提出以下意见。

一、明确目标要求,保障有效供给

(一)总体思路。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一统三分”战略实施,统筹推进新一轮“菜篮子”工程,按照生产专业化、经营产业化、质量标准化、流通市场化的要求,切实加强生产能力和市场体系建设,注重依靠科技进步提升产业素质,促进发展方式转变,创新调控保障机制,在保障“菜篮子”产品安全有效供给的前提下,实现农民增收、农业增效。

(二)主要目标。牢固树立“大菜篮子”的观念,重点抓好菜、肉、蛋、奶、鱼、果、茶和食用菌、薯类、魔芋、山野菜、豆制品等产品生产,主打绿色、有机食品品牌,积极发展名、优、稀、特、新产品。通过5年左右的努力,全市蔬菜播种面积发展到130万亩(其中蔬菜商品基地40万亩),蔬菜总产量达到180万吨,产值28亿元,加工产值11亿元;猪、牛、羊、禽出栏量分别达到200万头、8万头、100万只、4000万只,肉、蛋产量分别达到26万吨、4.5万吨,畜牧业产值45亿元;水产养殖面积稳定在19.4万亩,水产品产量达到7.77万吨,渔业产值9亿元。力争实现从业农民人均纯收入年均增长15%以上,产品检测合格率保持在98%以上,满足和适应城乡居民的需求,努力把十堰建设成为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源区最大的现代化“菜篮子”生产供应基地和区域性流通中心。

二、突出建设重点,打牢产业基础

(一)加强蔬菜设施基地建设。坚持实施蔬菜产业振兴计划,重点建设40万亩蔬菜商品基地,其中,城市供应基地10万亩,外销加工基地15万亩,高山、反季节蔬菜基地15万亩,稳定提高基地综合生产能力。加强蔬菜设施化标准园创建,搞好水、电、路等基础设施建设,大力推广标准化生产技术,力争建设2-3个万亩标准化核心示范基地,努力提高蔬菜生产水平。大力扶持设施化栽培,采取以奖代补形式,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大力发展钢架大棚、避雨栽培和微滴灌节水栽培,建设一批设施化、集约化蔬菜生产基地。进一步优化品种结构,推广“春提早、夏遮阳、秋延后、冬覆盖”技术,保障城乡市场的均衡稳定供给。不断丰富“菜篮子”品种,建设以房县和十堰城区为重点的食用菌基地,干鲜品年产量达到1600万公斤;以竹溪县为核心的魔芋板块基地15万亩;以城郊和高山为主的马铃薯基地30万亩和以“北三县”为主的红薯基地40万亩。

(二)加快畜禽标准化、规模化养殖小区建设。切实抓好标准化、规模化畜禽养殖小区建设,形成以公路沿线为主的50万头优质商品猪生产板块,以生态良好乡村为重点的50万头郧阳黑猪板块;以房县、郧西县为重点年出栏80万只肉羊(马头羊)板块;以丹江口市、十堰城区、房县为重点的年出栏3000万只肉鸡板块。重点支持牲猪、肉羊、肉牛、家禽等规模养殖场(小区)种源建设与清洁生产,开展畜禽饲养和畜产品加工技术标准的制定和推广。加强养殖场(小区)水、电、路等基础设施和畜禽养殖废弃物污染防治以及疫病防控等方面的设施建设,推进畜禽养殖加工一体化。着力推广猪-沼-菜循环农业、果茶园养鸡、果园养羊等生态种养模式,积极发展具有地方特色的优势畜禽品种,打造雪润肉鸡、马头山羊、郧阳大鸡、郧阳黑猪、郧巴黄牛、白羽乌鸡品牌。大力推进畜禽养殖和加工企业开发无公害绿色产品认定认证工作。

(三)推进特色水产健康养殖。充分发挥丹江口和黄龙水库等库区资源优势,突出区域特色,重点抓好翘嘴鲌鱼、鳡鱼、鲢鱼、鳙鱼等特色渔业生产,加快大鲵、虹鳟鱼和鲟鱼等名优稀特水产品发展,建立标准化生态养殖示范基地,推广无公害健康养殖技术,推进渔业增长方式转变。把生态文化、生态养鱼、生态保护融为一体,形成独具特色的渔业经济发展模式。

(四)加快“菜篮子”产品良种繁育和生产科技进步步伐。加大良种繁育的支持力度,健全和完善良种繁育体系。加强农科教协调,推进“菜篮子”产品良种繁育中心建设,坚持育、繁、引、推一体,积极试验、示范、推广新优品种,加快品种更新换代步伐。扩大蔬菜制种能力和规模,种子生产面积达到1000亩,建设育苗基地300亩;建设1个果树无病毒苗圃,改扩建5个畜禽原种场、扩繁场,建立年产1亿尾鱼苗的鱼种场。加强科技推广应用,推广一批关键技术。积极探索新形势下科技进村入户的有效途径,形成以技术指导为纽带,以示范户为核心,覆盖周边农户的技术传播渠道,依靠科技进步,提高生产效益。

(五)建设和完善“菜篮子”产品市场体系。加大产地市场建设力度,按每个蔬菜专业乡镇或连片1000亩以上的规模基地建设一个产地批发市场的要求,统筹规划新建产地批发市场,切实加强市场信息、质量安全检测、电子统一结算、冷藏保鲜、加工配送等设施建设。同意市蔬菜贸易管理服务中心加挂“十堰市农产品贸易管理服务中心”牌子。支持市蔬菜贸易管理服务中心新建规模更大、功能更完善的农产品批发大市场(农产品物流园),推进神定河农产品中心批发市场等农贸市场完善配套设施和市场改造升级;以市蔬菜贸易管理服务中心为主整合城区批零市场资源,组建农贸经营集团,培育大型农产品流通市场主体,为建设区域性中心城市提供农产品供给保障。把“菜篮子”产品冷链物流作为优先发展业态,建立和完善“菜篮子”产品物流和信息平台。加强产地预冷设施、批发市场冷藏设施、低温配送中心建设,实现采后快速预冷、商品化加工处理和上市旺季入库冷藏保鲜。力争全市“菜篮子”产品市场交易额超亿元的市场6个以上,超10亿元市场1个以上。逐步形成设施配套、功能完善、布局科学、便民利民的“菜篮子”现代市场体系。

三、转变发展方式,提升产业素质

(一)加强产销衔接。在优势产区建设“菜篮子”产品保障基地和服务全市的“菜篮子”规模化基地,科学合理布局城区销售网点。鼓励农贸市场与农产品生产、流通企业和生产基地实行“场厂挂钩”、“场地挂钩”。鼓励工厂、医院、学校等企事业单位与“菜篮子”产品基地直接建立购销关系,实行产销对接。支持大型连锁超市和农产品流通企业与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多种形式的“农超对接”和产销对接,支持重点集散地与城区冷藏配送中心形成对接。重点扶持和发展分拣清洗、分等分级、整理包装、预冷处理、速冻保鲜等初加工业,延伸“菜篮子”产品产业链,降低产后损耗,提高产品利用率和附加值。

(二)加强检测监管。坚持整合资源、分业建设、设施配套、共建共享的原则,健全检验监测体系,实行严格的市场准入制度。充分利用社会检测资源,鼓励发展第三方检验监测机构,支持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农产品质检站,形成标准统一、职责明确、运行高效、上下贯通、检测参数齐全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立质量安全风险预警信息平台和检验检疫风险预警体系,共享国际国内质量安全信息,共同应对重大突发安全事件。完善全程质量追溯体系,建立与国家、省“菜篮子”产品全程质量追溯信息处理平台联网的市级平台,并在“菜篮子”产品生产基地、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和农产品市场中建立完善的农产品全程质量追溯信息采集系统,逐步形成产地有准出制度、销地有准入制度、产品有标识和身份证明,信息可得、成本可算、风险可控的全程质量追溯体系。

(三)转变经营方式。大力扶持农民发展“菜篮子”产品专业合作组织,提高“菜篮子”产品生产与流通组织化程度。建立政府投资为引导、农民和企业投资为主体的多元投入机制,依托社会力量,实行市场化运作,建立企业自负盈亏、自我管理、自我发展的机制,吸引社会资金参与“菜篮子”产品生产、流通等基础设施建设。在农产品上市环节推行委托代理制,允许代理商按事前与农民约定的比例从销售额中收取代理费。积极创造条件,引导和鼓励大型批发市场积极探索采用会员制形式组织交易。发展专业协会、商会等协调和约束市场行为的自律性组织。

(四)推进标准化生产。以标准菜园、标准果园、标准茶园、标准化养殖场和养殖小区建设为重点,选择蔬菜、生猪、肉鸡、蛋鸡、肉牛、肉羊、水产品、薯类、食用菌、魔芋、水果、茶叶等12种产品,开展标准园(区)创建活动,每年创建30-40个标准化生产基地,带动蔬菜、果茶、畜禽、水产品标准化生产。积极支持企业、生产基地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和国家地理标志产品认证,按有标贯标、无标制标的原则,加快标准制(修)订和推广应用,制定产品生产技术要求和操作规程,开展标准化生产宣传培训,推动放心农资进村入户,指导建立生产档案。

四、强化政策扶持,健全工作机制

(一)完善扶持政策。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关于“菜篮子”工程建设各项扶持政策。对“菜篮子”产品初加工和流通企业,简化增值税抵扣手续。落实和完善“绿色通道”政策,确保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畅通,对整车合法装载鲜活农产品车辆免收车辆通行费,扩大“绿色通道”政策覆盖的“菜篮子”品种范围。从严控制菜地的征占用,征占菜地严格按照《湖北省蔬菜基地建设保护办法》征缴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根据规划使用本集体土地从事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对农产品批发市场用地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纳入年度土地利用计划,优先组织供地,简化用地审批程序,提供优质快捷服务。批发市场用地按工业用地政策对待,出让价比照工业用地出让最低标准执行。畜禽水产养殖用电用水价格,按农业用电、用水政策执行。

(二)加大资金投入。将“菜篮子”工程建设纳入各级政府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统筹安排,多渠道、多途径筹措资金,加大投入力度。整合土地整理、农业综合开发、农田水利建设和种子、沃土、植保工程、标准园建设等项目资金,用于高标准“菜篮子”产品生产基地建设。对已建的“菜篮子”项目,继续给予资金支持;对需要安排建设的“菜篮子”项目,按照规划抓紧研究立项,建立稳定的资金来源渠道。支持菜地大棚、畜禽圈舍和池塘网箱等灾毁设施的修复重建。从2011年起,市级财政在原支持“菜篮子”发展各项资金不减的前提下,从支农专项和南水北调补偿资金中统筹安排,建立“菜篮子”工程专项资金,用于示范区建设、良种引进、技术培训与推广、品牌打造、质量安全和奖励等。各县市政府要相应安排财政专项资金,用于新一轮“菜篮子”工程示范区创建和奖励。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带动农户多、有竞争力、有市场潜力的龙头企业的支持力度。积极倡导担保和再担保机构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大力开发支持龙头企业的贷款担保业务品种,提高“菜篮子”工程建设的融资能力。

(三)建立风险机制。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要求,建立“菜篮子”产品风险基金和产供平衡调节机制,加强信息引导,避免总量供求失衡和价格大幅波动。完善“菜篮子”产品储备体系,建立完善菜篮子产品市场供应应急机制,建立蔬菜储备制度,确保重要的耐贮存蔬菜品种5-7天消费量的动态库存,有力、有效、有序地应对自然灾害和市场波动,平衡市场供求,维护市场稳定。参照粮油等农作物政策性保险的做法,加快建立“菜篮子”产品生产保险制度,扩大重要“菜篮子”产品保险在城市郊区和主产区的覆盖面,在有条件的地方实现全覆盖。

(四)强化行政首长负责制。各级政府要将新一轮“菜篮子”工程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县市区长亲自抓,负总责,抓好各项政策措施的组织落实。要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建设规划编制蔬菜基地保护与建设规划,按照城乡统筹、合理布局的要求,明确蔬菜基地建设范围、规模和保护措施。要根据城市发展需要,确定“菜篮子”产品生产用地保有数量、“菜篮子”重点产品自给率和产品质量安全合格率等指标,并作为市(县)长负责制的主要内容。将确保“菜篮子”产品质量、市场价格基本稳定、产销衔接顺畅、市场主体行为规范、突发事件处置及时、风险控制迅速有力、农业生态环境得到保护等纳入各地“菜篮子”工程建设考核指标体系,作为目标责任考核的重要内容。建立市“菜篮子”工程建设联席会议制度,由市农业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环境保护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卫生局、市工商局、市质检局、市物价局及市蔬菜办、市畜牧局、市蔬菜贸易管理服务中心等部门参加,协调解决新一轮“菜篮子”工程建设的重大问题,加强对各地推进新一轮“菜篮子”工程建设情况的检查督导。

二○一一年三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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