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十堰市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新建蔬菜基地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十堰市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新建蔬菜基地实施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湖北省十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十政办发〔2010〕199号 |
|---|---|
| 颁布日期:2010-10-08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关于印发《十堰市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新建蔬菜基地实施方案》的通知
十政办发〔2010〕199号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十堰市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新建蔬菜基地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十堰经济开发区、武当山旅游经济特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十堰市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新建蔬菜基地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年十月八日
十堰市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新建蔬菜基地
实施方案
为确保南水北调中线工程实施后十堰市蔬菜生产和供应,尽快恢复地产菜自供能力,根据湖北省移民局批准的《十堰市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新建蔬菜基地规划》,结合我市新一轮“菜篮子”工程建设目标,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一统三分”战略为重点,以基地建设为核心,以保障城市蔬菜有效供给为目的,实行区域化布局、规模化生产、产业化经营、社会化服务,促进库区农民增收,推进城乡一体化。
二、发展目标
到2015年,新建蔬菜基地5万亩。新建基地年蔬菜播种面积14万亩,年产鲜菜22万吨,人均年供应220公斤以上,满足100万城市人口生活需要。实现年综合效益5.2亿元,其中生产环节新增产值2.2亿元,流通和加工储藏环节新增产值3亿元以上。努力把十堰市建成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源区最大的现代化蔬菜生产供应基地和区域性蔬菜流通中心,建成丹江口库区科学发展现代农业、绿色农业的试验区、示范区。
三、基地布局
对城郊地区、库区周边和高速公路沿线,优先规划和建设。新建蔬菜基地建设分两期实施。2010年-2012年实施3万亩,2014年-2015年实施2万亩。本方案为2010年-2012年拟实施的内容、步骤、措施。
(一)城郊基地:就地生产,就近供应,常年种植,常年上市。沿十堰城区周边50公里范围内布置,面积1.8万亩,涉及19个乡镇街办。分近郊基地和远郊基地两部分,近郊基地包括十堰城区、郧县柳陂镇、丹江口市六里坪镇和武当山特区,面积1.09万亩;远郊基地包括郧县青曲镇和谭家湾镇、丹江口市丁家营镇、房县大木镇和土城镇,面积0.71万亩。
(二)特色基地:适地生产,异地供应,季节种植,批量上市。沿高速公路沿线分布,包括郧西县、竹山县和竹溪县,涉及7个乡镇,面积0.8万亩。
(三)大棚基地:反季生产,淡季上市,现代技术,科学种植。主要建设在城郊基地内,少量安排在特色基地内,面积0.4万亩。
四、建设内容
(一)生产基地建设
到2012年底,新建蔬菜基地3万亩,其中十堰城区0.47万亩,郧县0.85万亩,丹江口市0.45万亩,房县0.27万亩,武当山特区0.12万亩,郧西县0.3万亩,竹山县0.26万亩,竹溪县0.28万亩。新建基地重点建设精细菜(速生菜、绿叶菜、调味菜)、设施菜(大棚菜)、加工菜(泡菜、腌菜、酱咸菜)、水生菜、山地反季菜(秋淡菜)和西甜瓜(草莓)等六大蔬菜专业生产基地。新建基地结合当地种植经验,按照品种专业化、生产标准化、产品规模化的要求进行建设实施。
(二)水利等配套设施
基地配套建设坚持高起点、标准化,既节约用水、经济实用,又符合环保、方便运行管理。露地为自流灌溉,配套类型为管道或渠道;大棚设施为压力灌溉,配套类型为喷灌或滴灌。给排水工程建设标准达到三日暴雨不淹田,一日内排除积水,干旱能满足蔬菜生长需要的要求。
(三)种苗培育基地
建设育苗基地300亩。以乡镇为单位选择1-2处建设育苗基地,各育苗基地面积按蔬菜种植面积的一定比例进行安排。育苗设施建设以大棚为主,温室为辅,棚内配套微灌、滴灌和升温、保温设施。同时,在城郊基地内建设种子繁育基地30亩,作为良种繁育、优良品种推广平台。
(四)贮藏加工设施
重点以泡菜加工和冷贮保鲜设施建设为主。以十堰渝川食品有限公司为龙头,建设1.2万㎡的加工仓库车间,600个30吨的泡菜池,形成年产5万吨的生产规模。在城区物流园区建设一座中型保鲜冷库,容量3000吨,年储藏蔬菜2万吨。
(五)市场营销网络
新建、扩建产区(产地)批发交易市场20个;按照“农民主导、自愿参与、政府引导”的原则,支持发展20个产销合作社、协会等中介组织;加强蔬菜产销信息平台建设。
五、建设步骤
(一)年度建设计划
2010年新建基地7000亩,其中城郊基地4200亩,大棚基地900亩,特色基地1900亩。
2011年新建基地15000亩,其中城郊基地9000亩,大棚基地2000亩,特色基地4000亩。
2012年新建基地8000亩,其中城郊基地4800亩,大棚基地1100亩,特色基地2100亩。
(二)蔬菜生产安排
新建基地一期3万亩投产后,年新增蔬菜播种面积7.5万亩,产量13.5万吨,上市量12万吨。其中城郊基地5万亩,产量8.5万吨;大棚基地1.2万亩,产量2.5万吨;特色基地1.3万亩,产量2.5万吨。
主要播种季节一年五大播,即早春播0.6万亩,产量1.2万吨;大春播2万亩,产量3.8万吨;夏播1.2万亩,产量2万吨;秋播2.2万亩,产量4万吨;冬播1.5万亩,产量2.5万吨。平均复种指数按2.5安排,大棚基地3.0,城郊基地2.7,特色基地1.73。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新建蔬菜基地的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十堰市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新建蔬菜基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分管副市长担任,成员由市蔬菜、移民、财政、农业、水利、发改、质监、工商、环保、科技、审计等部门负责人组成。各县市区也要成立相应的机构,完善工作落实机制,负责建设任务的实施。各地要按照项目建设管理有关规定,实行项目申报审批制、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产权预先确认制,切实加强项目建设和规范管理。
(二)加强科技推广服务
加强科技示范,重点扶持50户科技示范户,50户种植大户,50个专业示范村,10个示范乡镇,2个示范县(市、区),广泛开展科技创新活动。加强新菜农技术培训和指导,保障新菜农的技术服务。新建基地乡镇、专业村按露地1000亩1人、棚室200亩1人的比例配备农民技术员,实行合同制,责任到人,驻地专职指导3年,保障新建蔬菜基地顺利生产。加强新科技推广应用,大力引进新品种、新技术、新材料等“三新”项目,各县(市、区)每年引进不低于5个,全市不少于50个“三新”项目。
(三)加强质量安全监管
进一步贯彻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确保蔬菜产品质量安全。规划区内的蔬菜,要严格进行标准化生产,全部达到无公害生产技术要求。大力发展绿色农业、有机农业、生态农业,保证水源区土壤不受污染,水质安全可靠,实现环境友好的目标。按照《湖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机构基本要求》,增加检测设备,提高检验、监测能力,扩大监测范围,加大对蔬菜产品及其生产、储运、销售环节和投入品等全程质量安全的检验检测监控力度,确保人人吃上安全放心菜。
(四)加强资金使用管理
新建基地工程总投资19950万元,其中,生产基地建设13100万元,储藏加工设备3150万元,科技支撑建设2350万元,市场营销网络600万元,其它费用750万元。资金由申请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11232万元、地方财政配套4208万元、农民(企业)自筹4510万元三部分构成。
新菜地开发建设资金实行专户管理,专款专用。新菜地开发建设资金由市政府按照有关规定,统一管理,统一调度,集中使用,确保发挥最大效益。新菜地开发建设资金使用管理的具体办法由市蔬菜办会同市移民、财政部门共同制定,报市政府批准后执行。
(五)建立激励奖励机制
为调动菜农生产积极性,保障新建基地顺利转产,建立新建基地风险金,对转产蔬菜所遭受的自然灾害或市场风险造成的损失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对规模发展蔬菜生产者采取以奖代补给予一定的生产补助;对推动蔬菜产业发展、基地建设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延伸阅读
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批转市地震局等6部门关于实施地震安全农居示范工程意见的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