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1年市政府“十大惠民工程”责任分解的通知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1年市政府“十大惠民工程”责任分解的通知
| 颁布单位:湖北省咸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咸政办发〔 2011 〕 6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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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1-02-10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1年市政府“十大惠民工程”责任分解的通知
咸政办发〔2011〕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部门,咸宁经济开发区:
在今年年初召开的市三届人大六次会议上,任振鹤市长在《政府工作报告》中向全市人民郑重承诺:2011年,市政府将在普惠、量力、当年的原则下,努力为城乡居民办好十大惠民实事建设工程。“十大惠民工程”突出反映了人民群众目前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努力建设好“十大惠民工程”,对咸宁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打造“和谐咸宁”,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具有重大意义。为切实落实好“十大惠民工程”,把实事办实,好事办好,市政府办公室对2011年市政府“十大惠民工程”进行了责任分解,请各地、各部门根据各自工作职责,结合实际,狠抓落实,确保“十大惠民工程”圆满完成,向全市人民交一份满意答卷。现将具体责任分解如下:
一、城镇新增就业3.3万人,帮助农村富余劳动力3万人转移就业。(责任领导:胡立山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农办、农业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二、新建和筹集2826套廉租房和公租房,逐步解决教师住房困难。(责任领导:王济民责任单位:市房产局、教育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三、确保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适龄应参保人员达到32万人。(责任领导:胡立山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四、安排土地出让净收益的10%用于水利基础设施和城市防洪工程建设。(责任领导:镇方松责任单位:市水务局、财政局、国土资源局、住建委、城投公司、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五、投入资金2亿元,推进农村环境保护连片整治试点。(责任领导:王济民责任单位:市环保局、财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六、筹措资金1亿元,支持城乡一体化建设。(责任领导:胡立山、王济民责任单位:市住建委、财政局、国土资源局、民政局、农办、城乡规划局、城投公司、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七、市级财政安排300万元,支持县(市、区)村级卫生室建设,提高村级医生补助水平。(责任领导:毛宗福责任单位:市卫生局、财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八、开工建设63公里咸安至崇阳生态旅游公路。(责任领导:镇方松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咸安区人民政府、崇阳县人民政府)
九、启动王英水库自来水工程建设,完成一号桥自来水厂泵站迁移工程。(责任领导:王济民责任单位:市住建委、水务局、城投公司、咸安区人民政府)
十、依据市区教育布局规划,在市新城区改建一所九年一贯制学校。(责任领导:夏亚灵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城乡规划局、咸安区人民政府)
二〇一一年二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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