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市粮食局关于建设粮安工程做强粮油产业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于转发《市粮食局关于建设粮安工程做强粮油产业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湖北省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襄政办发〔2014〕15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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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4-01-22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关于转发《市粮食局关于建设粮安工程做强粮油产业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市粮食局关于建设粮安工程做强粮油产业的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2014年1月22日
市粮食局
关于建设粮安工程做强粮油产业的
实施方案
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粮食收储供应安全保障工程的意见》(鄂政发〔2013〕54号)精神,为切实加强我市粮食收储、保障粮食安全,制定本方案。
一、明确目标任务,巩固百亿产量
(一)粮食购销。认真落实国家粮食收储政策,合理布设收购网点,引导和支持各类粮食经营主体入市收购。确保正常年景下年粮食购、销量各50亿斤以上,油料购销量2亿斤以上。支持粮油加工企业与农户开展“订单式”种植、收购,年稳定订单面积在300万亩以上,促进粮油生产集约化发展。
(二)仓储物流。2014年全市争创2个省级示范粮库、5个达标粮库,实现全市粮食仓储单位管理规范化、设施现代化、人员专业化、储粮科学化、库区园林化的目标;维修改造骨干收纳库、中心粮库功能升级总仓容2.4亿斤,新(改)建仓容1.7亿斤。
(三)粮油产业。2014年实现粮油加工产值600亿元。重点打造4个销售收入过100亿元的产业园区,培育年销售收入过10亿元的粮油加工企业30家,其中过50亿元、100亿元的企业分别达到8家、4家。争创“中国驰名商标”1-2个。
(四)市场体系。2014年建设大型粮油批发市场2家、区域性粮油配送中心1家、县级成品粮油配送中心7家、“放心粮油”连锁店230家、粮油应急加工企业15家、省级军粮供应综合保障中心2个,构建覆盖全市的“放心粮油”市场供应及应急网络。
(五)流通监管。健全粮食行政执法机构和监督检查机制,提升县级粮油质量监测机构能力,完成35个企业检验室及70个收购网点质检能力建设,完善粮情监测网络,形成覆盖全市的粮食流通监管保障体系。
二、突出工作重点,全面扎实推进
(一)稳固百亿斤粮食大市地位。认真落实国家粮食收购政策,合理设置收购网点,方便农民售粮。不断优化和创新粮食收购方式,采取代收代储等方式保障农民利益。加大收购资金投放力度,切实提高收购资金利用率,全面提升服务质量。积极支持新型粮食生产经营主体参与政策性粮食收购,引导和规范粮食经纪人队伍发展。充分发挥国有粮食企业收购主渠道作用,积极引导国有粮食企业与粮食种植大户、家庭农场进行产销对接。
(二)充实和调整地方粮食储备。调整和优化地方储备粮布局,支持粮食就地加工转化增值,根据全市城镇居民人口及各地粮食风险基金规模逐步增加市县级储备粮规模。加强地方储备粮管理,推动政策性粮食公开公平交易。支持有条件的县(市)区政府逐步建立成品粮应急储备。
(三)加大粮食仓储建设力度。大力推进市、县粮食仓储“退城进郊”和重建工程;支持中心粮库提档升级和骨干收纳库、一级收纳库维修改造和功能升级。支持新型粮食生产经营主体建设仓储、烘干整理设施,鼓励多元主体和社会资本投资粮食物流建设。支持湖北襄阳东国家粮食储备库二期工程和市军粮供应站城区粮库“退城进郊”建设。
(四)做强粮油产业。推动资源整合,支持县(市)区组建集团公司,实现经营集团化,实现产权结构多元化。引导产业集聚集群发展,构建粮安工程龙头企业支撑体系。大力培育本土粮油精品名牌,支持企业做大做强,形成以襄阳、老河口为核心区域的大米加工集群,以枣阳为核心区域的面粉加工集群,以襄阳万宝、襄阳鲁花、老河口奥星为骨干的油脂加工集群,以襄阳市区为核心区域的粮机集群等四大产业集群。
(五)构建“放心粮油”市场体系。以襄阳荆楚粮油配送有限公司为核心,建设区域性放心粮油配送中心和县(市)区放心粮油配送中心(公司),抓好放心粮油连锁店(直营店、加盟店)、社区放心粮油便民点、电子商务交易系统建设。加强放心粮油市场体系建设,打造“质量放心、计量放心、价格放心、服务放心”的放心粮油。加强放心粮油市场体系监管,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六)加强粮食市场监测预警。按照“机构成网络、监测全覆盖、监管无盲区”的要求,健全粮食质量检验监测机构,实现对粮食收购、储存加工、流通、消费等各环节的粮食质量监测。不断提高粮油质量安全检验监测能力和技术装备水平。建立粮食信息监测预警公共服务平台,健全粮食监测预警机制。加强粮油信息资源开发利用,促进信息共享。
(七)完善粮食流通监督机制。切实做好粮油库存例行检查,解决粮油库存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入开展全社会粮食流通监督检查,规范粮食收购行为。加强涉粮案件查处力度,确保案件办理的严肃性、权威性和时效性。
(八)全面深化国有粮食企业改革。按照“一县一企、一企多点”思路,进一步深化国有粮食企业改革。重组整合后的地方国有政策性粮食收储企业,按照分级管理、授权经营、分工监督的原则,积极探索国有资产经营和监管的有效形式。国有粮食企业改革转型升级、退城进郊、兼并重组过程中处置资产的收入,主要用于粮食企业的职工安置,处理改革历史遗留问题。地方国有粮食企业划拨土地变更为出让用地交纳的土地出让金,除上缴中央外,其余部分主要用于解决粮食仓储建设和企业改革历史遗留问题。
(九)加强粮油质量体系建设。建立健全粮油食品安全标准和检验监测机构,逐步建立以国家区域性粮油监测站为龙头,各县(市)区基本站为纽带,各粮食收储企业检测室为网点的质量监督、监测网络。不断提高粮油质量安全检验监测能力和技术装备水平。加大区域性粮油质量监测站建设力度,积极争取国家、省相关部门政策支持和资金扶持。
(十)做好军粮供应工作。加强军粮供应保障,全面做好辖区驻军军粮供应保障工作。按照国家粮安工程建设要求,坚决落实“一批一检”制度,严把军粮入口关。进一步完善军粮应急储备,开展其它军需食品供应业务,以满足部队官兵日益提高的生活需求。
三、落实保障措施,确保粮食安全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政府要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负责制,把粮安工程规划纳入各级政府重要议事日程,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明确职责分工,精心组织推进。
(二)落实政策措施。各级财政要根据《湖北省粮食风险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落实粮安工程地方配套建设资金,用于支持粮食流通和粮油产业发展。农业发展银行要积极支持各类粮食企业入市收购,加大对粮食产业化龙头企业、地方粮油储备贷款支持力度。对地方国有粮食企业改革中涉及的各种手续费、中介费用、契税等实行政策优惠。
(三)加强协调配合。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加强行业指导,加强沟通协调,发挥牵头协调作用。发展改革、经信、交通、国土、宣传、监察、审计、财政、食品药品监管、工商、物价等部门要与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建立联席会议、联合执法等沟通协作机制,各部门要各尽其职,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确保粮安工程顺利推进、有效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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