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计量发展规划(2013~2020年)的实施意见

颁布单位:湖北省宜昌市人民政府文号:宜府发〔2015〕23号
颁布日期:2015-07-15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计量发展规划(2013~2020年)的实施意见

宜府发〔2015〕2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宜昌高新区管委会,各大中型企业,各大中专学校: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计量发展规划(2013-2020年)》(国发〔2013〕10号)和《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计量发展规划(2013-2020年)的实施意见》(鄂政发〔2014〕32号)精神,进一步加强我市计量基础建设,增强计量服务能力,提高计量监管水平,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大力实施高质量可持续发展核心战略,以服务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为目标,突出抓好民生计量、工业计量、科技计量工作,进一步完善量传溯源体系、计量监管和诚信体系,为推动计量科技进步、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和建设现代化特大城市提供有力保障。

二、工作目标

(一)计量基础更加坚实。到2020年,新建社会公用计量标准44项,总量达到207项,全市强检计量器具受检率达到95%以上,满足全市重点项目和企业量值溯源需求,不断完善现有社会公用计量标准。

(二)计量工作更加惠民。到2020年,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及食品安全检测等行业在用强检计量器具受检率达到95﹪以上;对“民用四表”(水表、电能表、燃气表、热量表)的强制检定实现全覆盖;计量器具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合格率达到95﹪以上;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和商品包装监督抽查合格率达到95﹪以上;培育创建诚信计量示范单位100家以上。全面实现乡镇以下医疗机构强检计量器具、集贸市场在用衡器检定免费,为全市所有集贸市场免费配备公平秤。

(三)计量服务更加完善。搭建全市能源资源计量数据公共服务平台,建立符合装备制造、化工、生物医药、食品加工、电子信息、电力、建材、冶金、纺织等九大产业特点的计量测试服务平台。引导企业加大计量投入,在生产加工、工艺控制、产品检验等关键环节合理配置、有效使用计量器具,实现生产全过程的有效监控。指导重点耗能企业实现能源资源计量数据实时、在线采集。推动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开展测量管理体系认证。到2020年,全市综合能耗5000吨标煤以上用能单位能源资源计量器具配备率达到100﹪,受检率达到100﹪;全市综合能耗10000吨标煤以上用能单位全面完成能源管理体系建设,实现能源资源计量数据实时在线采集,能源计量审查工作常态化。

三、重点任务

(一)加强计量基础建设。

1改善市级计量技术机构实验室环境条件,提升检测水平。改建高标准恒温恒湿实验室,满足几何量、力学、电磁学等检定、校准的要求。与国家高电压计量站共同申报国家智能电网产业计量测试中心,建设国家智能电网装备产业计量测试中心宜昌检测基地。建设湖北省三峡库区生态环保计量检定中心、湖北省测绘仪器检定中心。建立气体、液体流量标准装置,电气设备检定校准装置,环保计量器具检定校准装置,光学、声学、振动等计量标准,高标准数字多用表计量标准等多项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填补宜昌市计量领域空白。开展电气设备、压力计量仪表等项目计量检测工作,积极改造升级现有计量标准。

2对县级计量技术机构基础设施进行更新完善,重点满足食品安全、医疗安全、贸易结算、节能减排、环境保护等领域检测工作需要。

3立足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计量检测技术实际,鼓励社会力量开展重点领域计量技术检测专项研究。

(二)提升服务保障能力。

加大计量项目经费投入,更新和增设计量检定(校准)项目种类,拓展业务覆盖面,提升检定(校准)服务能力。加强计量管理和技术机构队伍建设,根据需要引进专业技术人才,规范检定行为,提升检测技术和管理水平。定期组织参加计量比对,保证量值准确可靠。

(三)完善量传溯源体系。

1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方面:加强强检项目检定工作,做好涉及民生领域的计量器具检定。结合全市产业特点,建立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检定需要的社会公用计量标准,不断完善计量检定实验条件,满足公平贸易、食品安全、医疗卫生、环境保护、节能减排、生产工艺控制等领域的量值溯源需求。

2企事业单位方面:立足行业(企业)计量技术基础,提高计量检测能力,建立生产加工、工艺控制、能源等计量标准,满足量值溯源需求。

(四)提高计量管理水平。

1加强法制计量监管。加快全市社会公用计量标准体系建设,提高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建设水平。健全计量标准申报、考核、审批制度,不断完善量传溯源体系,提高量值溯源能力。加强对社会公用计量标准、企事业单位计量标准的事后监督管理。

2强化民生计量监管。加强对食品安全、贸易结算、医疗卫生、环境监测等涉及民生重点领域的计量监督,有针对性地开展计量专项检查,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3加强能源计量监管。贯彻落实国家相关产业政策,加强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管理,强化耗能限额标准实施情况监督和能效标识管理;加强能源资源计量数据的采集、分析、使用和管理。

4强化安全计量监管。加强对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使用计量器具的监管,督促使用单位建立完善在用计量器具管理制度,重点强化对矿用粉尘浓度仪、可燃气体报警器、呼出气体酒精测试仪、人体辐射剂量仪等安全类计量器具的监管。

5严厉打击计量违法违规行为。充分发挥12365、12315、12345等投诉热线功能,建立健全对重大计量违法案件的快速反应和执法联动机制。加大市场抽查力度和覆盖面,严厉查处制造销售带有作弊功能的计量器具、能效虚标和商品过度包装等违法违规行为。

6推进诚信计量体系建设。继续在集贸市场、加油站、餐饮行业、商店超市、医疗机构和道路交通、公共事业、中小学校等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领域实施“计量惠民生、诚信促和谐”工程。加快建立诚信计量分类监管、诚信计量信用信息收集发布、守信激励、失信惩戒、计量失信“黑名单”等制度。建立以经营者自律为主、政府部门推动为辅、社会各界参与监督的“三位一体”诚信计量机制。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市质量强市委员会统一领导全市计量工作。建立由市质监局牵头的宜昌市计量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协调全市计量工作。各县市区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建立相应组织机构,根据本意见制定实施方案和年度计划,将本意见落实情况纳入部门、单位年度政府质量工作考核评定内容,实施严格考核评估,确保全面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强化政策支持。各地各有关单位要把计量发展规划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计量发展项目列入社会发展基础项目和科技项目规划,在项目立项、成果登记和奖项评定等方面给予支持。各有关部门要对计量基础设施建设、城市能源资源计量等项目从立项、土地、资金等方面给予支持。人社部门要在专家选拔、优秀科技人才培养和引进方面,对计量工作给予支持。财政部门要加大民生计量经费投入,将集贸市场在用衡器、乡镇和社区公益性医疗卫生机构医用计量器具强制检定所需经费逐步纳入同级财政预算。

(三)强化舆论引导。加强计量文化建设,充分利用多种媒体,以“520”世界计量日、质量月等活动为契机,大力宣传《国务院计量发展规划(2013—2020年)》和计量法律法规,普及计量科学技术知识,不断提高全社会对计量工作的关注和重视程度。

附件:1宜昌市计量发展工作任务分解表

2法定计量技术机构项目建设分年度规划方案

宜昌市人民政府

2015年7月15日

附件2

法定计量技术机构项目建设分年度规划方案

2015年:改造实验室环境条件,改建恒温恒湿实验室,建立002级数字压力计标准装置、尘埃粒子计数器校准装置、油气回收参数校准装置等计量标准。

2016年:建设高电压专业实验室,建立电声标准装置、呼吸机校准装置、大砝码标准装置、汽车检测线各计量检验台检定装置等计量标准。

2017年:建立交直流高电压计量标准、液化天然气(LNG)加气机检定装置、质谱仪检定装置等计量标准,建立高电压相关计量器具校准装置、高电压专业计量检测项目。申报CNAS实验室认可。

2018年:建立热量计检定装置、振动标准装置、坐标测量机校准装置等计量标准。

2019年:建立磁感应强度、磁通计量标准装置等计量标准。

2020年:建立光照度、光亮度、发光强度等计量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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