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株洲市九大环保工程的通知

颁布单位:湖南省株洲市人民政府文号:株政发〔2012〕8号
颁布日期:2012-11-30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株洲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株洲市九大环保工程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云龙示范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局委办、各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十大环保工程的通知》(湘政发〔2012〕23号),集中解决影响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强力推进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市人民政府决定,“十二五”期间在全市实施湘江流域株洲段重金属污染治理工程、氮氧化物减排工程、长株潭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程、湘江长沙综合枢纽库区清污工程、城镇污水生活垃圾处理设施配套工程、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程、环保产业发展千亿工程、长株潭新型化工循环经济产业园建设工程、环境监管能力建设工程等九大环保工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市实施九大环保工程领导小组,由市长任组长,常务副市长、分管副市长任副组长,市人民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财政、监察、编办、发改、经信、人社、国土、住建、城管、规划、环保、交通、农业、水务、商务、卫生、物价、畜牧等部门,及交警支队和各县市区政府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环保局,由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成立相应领导小组,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相关部门要加强配合,主动作为,形成合力,确保九大环保工程顺利实施。

二、强化投入保障。各地要切实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力度,同时积极争取国家和省里的政策、资金支持;要结合实际,积极采取BOT、BT和银企合作等多元化投融资模式推进九大环保工程项目建设。相关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责和项目内容跟进投入,形成投资合力。

三、严格考核奖惩。九大环保工程实施情况纳入全市为民办实事和绩效考核内容,作为评价各地和市直有关部门工作绩效的重要依据之一。从2012年开始,每年安排一定资金用于实施九大环保工程的奖励。

四、注重宣传发动。各地各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采取多种形式宣传九大环保工程,使人民群众了解其重大意义,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参与环保工程建设。要积极宣传典型,为九大环保工程的顺利推进营造良好氛围。

二○一二年十一月三十日

株政发2012年8号附表.doc

株洲市九大环保工程实施方案

一、湘江流域株洲段重金属污染治理工程实施方案

(一)实施时间

2011年-2015年。

(二)治理目标

到2015年,全市涉重金属企业数量比2008年减少50%,重金属排放量比2008年减少50%,环境质量得到明显改善,重金属污染的环境风险明显降低,重金属污染事故得到有效遏制。

(三)治理内容

2011-2013年,重点以产业结构调整为主,依法取缔关闭、淘汰退出和改造升级一批涉重金属企业,完成一批重点重金属污染治理项目,充分发挥治理项目的环境效益。

2012-2014年,在产业结构优化调整的基础上重点开展工业污染源控制项目,不断提升企业清洁生产水平,从源头减少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量,完成霞湾港清淤、清水塘工业废渣治理等一批历史遗留污染治理项目。

2013-2015年,重点开展土壤重金属污染治理,启动搬迁项目。

(四)投资渠道

预计总投资40.37亿元,以相关企业和地方政府投入为主,中央预算内投资、重金属污染治理专项资金适当支持。

(五)责任单位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是本行政区域重金属污染治理项目的责任主体。市重金属污染和湘江流域水污染综合防治委员会成员单位由市环保局牵头,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科技局、市监察局、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局、市安监局、市两型办等单位配合。

附表:湘江流域重金属污染综合治理目标责任书年度任务分解表

附表

湘江流域重金属污染综合治理目标责任书年度任务分解表

序号项目

名称项目内容完成

时间投资额(万元)责任

单位责任人实施单位所在

市县市级相关

部门

1石峰区湘江流域重金属污染综合治理目标责任书项目(1)产业结构调整:株洲市清水冶化有限责任公司、株洲市白马精炼厂、株洲市康力冶炼厂、株洲市天桥冶炼厂、株洲市通达冶化有限公司、株洲市石峰区映峰综合福利工厂、株洲市建民炉渣综合利用厂、株洲市安特锑业有限责任公司、株洲市通达选矿有限公司、株洲市传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株洲市华瑞公司、株洲市宏基锌业有限公司、株洲市鑫正有色金属责任公司、株洲市鑫达冶化有限公司、株洲市融合实业有限公司、株洲新科宏有限公司、株洲市石峰区华康废旧回收有限公司、姚缘元选矿厂、胡国安选铁厂、株洲市第二水泥厂内洗铁厂、株洲市兴南建筑材料制品厂洗铁厂、株洲天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株洲市九州化工试剂厂、株洲金丰铜材厂、株洲东钛实业有限公司等25家涉重金属企业依法取缔关闭或淘汰退出。

(2)工业污染控制:株冶4#、5#挥发窑低浓度二氧化硫烟气治理,株冶总废水提质改造工程,株冶含汞废水生物法深度处理技术示范项目,株冶污酸处理工艺升级技术改造,株冶先进炼铅技术综合治理含铅锌渣料示范工程,株冶从砷烟灰、稀渣中回收银、铅、铋、锑等有价金属项目,株冶冶金炉窑重金属粉尘治理二期项目,株洲清水塘工业废水处理利用工程。

(3)历史遗留污染治理:清水塘霞湾港重金属污染综合治理工程,大湖治理工程。2012.12210613石峰区

人民政府区长由区政府确定石峰区市环保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

市经信委

2云龙示范区湘江流域重金属污染综合治理目标责任书

项目产业结构调整:株洲市华昌实业总公司、株洲市华征物资贸易有限公司、石峰区创业磨渣有限公司、株洲市龙祥洗铁厂、株洲市鸿鑫金属加工厂、株洲市龙灰提炼有限责任公司等6家涉重金属企业依法取缔关闭或淘汰退出。2012.12云龙示范区管委会主任由管委会确定云龙示范区市环保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经信委

3天元区湘江流域重金属污染综合治理目标责任书项目(1)产业结构调整:株洲市天元区跃进加工厂、株洲县三门有色精炼厂、株洲县裕兴精锌厂、株洲县雷打石冶炼厂、株洲县宏盛锌业公司等5家涉重金属企业依法取缔关闭或淘汰退出。

(2)工业污染控制:株洲县含砷废水处理工程2012.122130天元区

人民政府区长由区政府确定天元区市环保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经信委

4荷塘区湘江流域重金属污染综合治理目标责任书项目产业结构调整:株洲市荷塘区荷塘电镀厂、株洲市星奥固体废物再生提炼厂等2家涉重金属企业依法取缔关闭或淘汰退出。2012.12荷塘区

人民政府区长由区政府确定荷塘区市环保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经信委

5攸县湘江流域重金属污染综合治理目标责任书项目产业结构调整:攸县桃水长春氧化锌厂、攸县桃水金牛化工厂、攸县千亿化工厂、攸县氧化锌厂、攸县盛源氧化锌厂、攸县三和永信化工有限公司、株洲市金诚锌品有限公司、攸县丰源氧化锌厂、株洲市恒源锌品有限公司、攸县南坤鑫鑫精细化工有限公司、攸县大富豪化工有限公司、攸县建鑫化工品有限责任公司、攸县源泰锌品实业有限公司、攸县西垅洋化工有限公司、攸县铜坝锌业有限公司、攸县远东金属厂、株洲市铭升锌业有限公司、攸县博鑫有色金属再生利用有限公司、攸县永富江锌品实业有限公司、株洲市昌泰稀有金属有限公司、攸县炬盛冶金化工有限公司、株洲市梽汇化工厂、株洲市长岭化工有限公司、攸县高和鸿富锑品厂、攸县福鑫冶炼厂等25家涉重金属企业依法取缔关闭或淘汰退出。2012.12攸县

人民政府县长由县政府确定攸县市环保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经信委

6茶陵县湘江流域重金属污染综合治理目标责任书项目产业结构调整:茶陵复兴有色冶炼厂、茶陵金源有色金属公司、茶陵县八团冶炼厂、茶陵县界首冶炼厂、茶陵县龙腾矿业有限公司、茶陵县尧水有色金属冶炼厂、茶陵县兴业氧化锌厂、茶陵县鑫磊实业有限责任公司、茶陵华鑫选矿厂、茶陵县洣江冶炼厂等10家涉重金属企业依法取缔关闭或淘汰退出。2012.12茶陵县

人民政府县长由县政府确定茶陵县市环保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经信委

7石峰区湘江流域重金属污染综合治理目标责任书项目历史遗留污染治理:清水塘工业区含重金属废渣综合治理工程、清水塘地区水塘重金属污染治理工程。2013.1263718石峰区

人民政府区长由区政府确定石峰区市环保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经信委

8醴陵市湘江流域重金属污染综合治理目标责任书项目(1)工业污染控制:醴陵市科兴实业有限公司工业污染源治理项目,醴陵市中国红瓷业含重金属废水废渣综合治理工程。

(2)历史遗留污染治理:醴陵市官庄金矿矿区重金属污染综合整治工程。2013.1219845醴陵市

人民政府市长由市政府确定醴陵市市环保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经信委

9攸县湘江流域重金属污染综合治理目标责任书项目(1)产业结构调整:株洲市铭升锌业有限公司、攸县良泰锌品厂、株洲凯利锌品有限公司等3家涉重金属企业整合搬迁。2013.12攸县

人民政府县长由县政府确定攸县市环保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经信委

10石峰区湘江流域重金属污染综合治理目标责任书项目(1)产业结构调整:中盐湖南株洲化工集团整体搬迁前期工作。

(2)工业污染控制:株洲市清水冶化有限责任公司承接处置株冶废渣综合利用工程。

(3)历史遗留污染治理:株洲市石峰区重金属污染土壤治理工程2014.1221661石峰区

人民政府区长由区政府确定石峰区市环保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经信委

11茶陵县湘江流域重金属污染综合治理目标责任书项目

工业污染控制:茶陵县大地钨业有限公司重金属废水治理项目。

2014.12800茶陵县

人民政府县长由县市政府确定茶陵县市环保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经信委

12天元区湘江流域重金属污染综合治理目标责任书项目历史遗留污染治理:株洲市天元区重金属污染土地综合治理工程。2014.1285000天元区

人民政府区长由区政府确定天元区市环保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经信委

合计403767

注:“投资额”一栏不含产业结构调整项目资金。

二、氮氧化物减排工程实施方案

(一)实施时间

2012年-2015年。

(二)目标任务

“十二五”期间完成氮氧化物减排18.1%的任务,其中机动车氮氧化物减排10.0%。

(三)工程内容

1.电厂脱硝。主要完成大唐华银株洲发电有限公司两台310MW机组烟气脱硝工程,分两期进行,一期4#机组脱硝2012年底前完成,二期3#机组脱硝2014年底前完成,预计削减氮氧化物1.3万吨。

2.新型干法水泥窑脱硝。主要涉及2条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低氮燃烧技术改造和脱硝设施建设,2013年底以前完成,预计削减氮氧化物0.27万吨。

3.机动车减排。建立实施机动车环保标志管理制度,逐步实施“黄标车”限行与淘汰;“十二五”期间淘汰1.6万辆高排放车辆,在2012年、2013年、2014年和2015年分别淘汰“黄标车”0.2万辆、0.36万辆、0.48万辆和0.56万辆;改善车用燃油品质;推广城市公交清洁能源改造,普及混合动力或纯电动城市公交。预计削减氮氧化物0.77万吨。

(四)投资渠道

项目预计总投资1.9亿元。其中电厂脱硝工程投资1.1亿元,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脱硝工程投资0.16亿元,淘汰机动车投资0.64亿元。资金来源:电厂、水泥脱硝项目企业自筹0.86亿元;争取国家、省环保专项资金0.4亿元。淘汰“黄标车”支出,由市人民政府按照财政部、商务部有关规定落实。

(五)责任单位

市交警支队、市环保局为责任主体,市经信委、市商务局、市监察局、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市质监局、市物价局配合。

附表:1.氮氧化物减排工程(火电脱硝)任务分解表

2.氮氧化物减排工程(水泥脱硝)任务分解表

3.氮氧化物减排工程(机动车)任务分解表

附表1

氮氧化物减排工程(火电脱硝)任务分解表

序号项目名称项目内容完成

时间预计投资(万元)责任单位责任人项目实施单位所在

市县市级相关部门

1火电机组脱硝工程大唐华银株洲发电有限公司3#310MW机组烟气脱硝建设

工程2014年5500大唐华银株洲

发电有限公司企业法人代表大唐华银株洲发电有限公司石峰区

市环保局、市经信委、市财政局、市物价局等

2火电机组脱硝工程大唐华银株洲发电有限公司4#310MW机组烟气脱硝建设

工程2012年5500大唐华银株洲

发电有限公司企业法人代表大唐华银株洲发电有限公司石峰区市环保局、市经信委、市财政局、市物价局等

合计11000

附表2

氮氧化物减排工程(水泥脱硝)任务分解表

序号项目名称项目内容完成

时间预计投资

(万元)责任单位责任人项目实施单位所在

市县市级相关部门

1水泥脱硝工程中材株洲水泥有限责任公司1#新型干法生产线脱硝设施建设2013年800中材株洲水泥有限责任公司企业法人中材株洲水泥有限责任公司荷塘区市环保局、市财政局、市物价局

2水泥脱硝工程华新水泥(株洲)有限公司1#新型干法生产线脱硝设施建设2013年800华新水泥(株洲)有限公司企业法人华新水泥(株洲)有限公司株洲县市环保局、市经信委、市财政局、市物价局

合计1600

附表3

氮氧化物减排工程(机动车)任务分解表

序号县市区工程内容分年度淘汰“黄标车”车辆数任务(辆)总投资额(万元)责任

单位责任人实施单位市级相关部门

2012年2013年2014年2015年

1市区实施机动车环保标志管理,依法淘汰“黄标车”1.6万辆595128915941739800市交警支队支队长市交警支队市物价局、市交通运输局、市财政局、市商务、市质监局

2株洲县1322443828151440株洲县人民政府县长交警大队

3攸县602113295213791920攸县人民

政府县长交警大队

4茶陵县1923588197692240茶陵县人民政府县长交警大队

5炎陵县3179184265800炎陵县人民政府县长交警大队

6醴陵市4695168736401440醴陵市人民政府市长交警大队

合计20213618480456078640

三、长株潭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程实施方案

(一)实施时间

2012年-2015年。

(二)工程目标

到2015年,区域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粉尘排放量较2010年分别削减17.2%、18.1%和12%;酸雨、灰霾和光化学烟雾污染得到有效控制,空气质量明显改善。

(三)工程内容

1.脱硫脱销。重点是电厂、热电站和大吨位锅炉配套建设高效脱硫脱硝设施,已投运的脱硫设施要确保高效运行。2013年底以前水泥新型干法生产线脱硝设施建成投运;2014年底以前电厂、热电站、大吨位锅炉配套脱硫脱硝设施建成投运。

2.工业粉尘治理。工业锅炉和工业窑炉电除尘或文丘里水膜除尘升级改造为高效布袋除尘,提高除尘效率。

3.挥发性有机污染物治理。2014年底以前,完成喷漆、涂料等行业挥发性有机废气整治,现有储油库、油罐车和主城区加油站的油气回收改造等;新增储油库、油罐车和加油站必须采取油气回收措施。

4.城市综合整治。进一步优化能源使用结构,减少燃煤使用,加大天然气等清洁能源的推广。加强城市建设、道路交通等扬尘污染控制管理。

5.机动车尾气污染防治。积极倡导“绿色出行”,严格执行国家机动车排放标准,启动国Ⅲ排放标准和检测方法,建立环保标志管理制度,2013年底以前完成环保标志的初次核发工作。加快落实“黄标车”限行管理及“黄标车”淘汰工作进度,每年淘汰一定数量的“黄标车”,到2015年底以前,完成1.6万辆“黄标车”淘汰任务。

(四)投资渠道

预计总投资18.048亿元,工业污染治理以相关企业投入为主,环保专项资金适当补助;城市综合治理以财政投入为主,其他投入为辅。

(五)责任单位

县市区人民政府为责任主体,市直部门由市环保局牵头,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市经信委、市科技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质监局、市物价局、市气象局等单位配合。

附表:株洲市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程任务分解表

附表

株洲市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程任务分解表

序号项目名称主要建设或工作内容完成

时间预计投资(万元)责任单位责任人实施单位所在

市县市级相关部门

1华新水泥(株洲)公司脱硝除尘改造1#新型干法生产线脱硝、过滤式除尘提质20132500华新水泥(株洲)

公司企业

法人华新水泥(株洲)公司株洲县市环保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

2中材株洲水泥有限责任公司脱硝除尘改造1#新型干法生产线脱硝、布袋除尘器20132500中材株洲水泥有限

责任公司企业

法人中材株洲水泥有限责任公司荷塘区市环保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

3大唐华银株洲发电有限公司脱硫脱硝除尘改造3#、4#机组提高脱硫效率,实施布袋除尘+电除尘,脱硝工程201411000大唐华银株洲发电

有限公司企业

法人大唐华银株洲发电有限公司石峰区市环保局、

市发改委、市财政局

4湖南柳化桂成化工有限公司除尘改造3#、4#、5#、7#、8#除尘改造,过滤式除尘20145000湖南柳化桂成化工

有限公司企业

法人湖南柳化桂成化工有限公司石峰区市环保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

5中国南方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除尘改造过滤式除尘20142600中国南方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企业

法人中国南方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芦淞区市环保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

6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挥发窑脱硫改造4#、5#挥发窑脱硫改造201228000株洲冶炼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企业

法人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石峰区市环保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

7南车长江车辆有限公司株洲分公司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吸附浓缩-催化燃烧处理挥发性有机物20144000南车长江车辆有限公司株洲分公司企业

法人南车长江车辆有限公司株洲分公司荷塘区市环保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

8北汽株洲公司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吸附浓缩-催化燃烧处理挥发性有机物20143800北汽株洲公司企业

法人北汽株洲公司天元区市环保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

9南车株洲电力机车有限公司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吸附浓缩-催化燃烧处理挥发性有机物20144000南车株洲电力机车

有限公司企业

法人南车株洲电力机车有限公司石峰区市环保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

10广州铁路(集团)公司株洲机务段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吸附浓缩-催化燃烧处理挥发性有机物20145000广州铁路(集团)公司株洲机务段企业

法人广州铁路(集团)公司株洲

机务段石峰区市环保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

11株洲建设雅马哈摩托车有限公司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吸附浓缩-催化燃烧处理挥发性有机物20143800株洲建设雅马哈摩托车有限公司企业

法人株洲建设雅马哈摩托车有限公司芦淞区市环保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

12株洲雅马哈摩托减震器有限公司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吸附浓缩-催化燃烧处理挥发性有机物20143800株洲雅马哈摩托减震器有限公司企业

法人株洲雅马哈摩托减震器有限公司芦淞区市环保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

13株洲市油气回收油罐车采用或改装成具有密闭油气回收功能并进行底部装卸油方式的油罐车;储油库进行高效密封浮顶罐改造,或安装顶空联通置换油气回收装置;主城区加油站完成油气回收管线的铺设,采用油气回收性的加油枪,并加装后处理装置。201422000市商务局局长中石化株洲分公司、中石油株洲分公司株洲市市环保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

14工业燃煤烟尘治理工业烟尘治理及清洁能源改造201557180石峰区人民政府区长相关企业石峰区市发改委、市环保局、市财政局

152015570荷塘区人民政府区长荷塘区

1620154580芦淞区人民政府区长芦淞区

1720152150云龙示范区管委会主任云龙示范区

18“黄标车”淘汰淘汰“黄标车”1.6万辆2015-市交警支队支队长市交警支队-市环保局、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

19株洲市绿色公交推广节能与清洁能源公交车201518000市交通运输局局长株洲市公交

公司株洲市市环保局、市财政局、市住建局

合计180480

注:火电厂、水泥厂脱销工程及长株潭“黄标车”淘汰已经列入氮氧化物减排工程中。

四、湘江长沙综合枢纽库区清污工程实施方案

(一)实施时间

2012年-2015年。

(二)工程目标

在湘江长沙综合枢纽工程正式蓄水前,消除库区存在的突出环境隐患,达到蓄水要求,保障长株潭三市人民饮用水源安全。

(三)工程内容

1.生活污水截污和处理。2014年10月以前,城区截污率达到100%、污水处理率达到90%;县市截污率达到80%、污水处理率达到80%;重点建制镇截污率达到80%、污水处理率达到70%。

2.饮用水源保护区排污口清理。2014年9月以前,全面取缔湘江株洲段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排污口,完成二级保护区排污口调整、截污工程。

3.水上餐饮整治。2012年10月以前,全面依法取缔湘江株洲段饮用水源保护区等环境敏感区域和无证经营的水上餐饮,完成省政府组织的水上餐饮整治验收和后督查。

4.工业园污水集中处理。2014年9月以前,高新技术开发区,清水塘循环经济工业园按“雨污分流、清污分流”的原则,全面完善污水收集管网,充分发挥河西污水处理厂、清水塘工业废水利用厂、霞湾污水处理厂等污水处理设施的作用,确保园区废水收集率和处理达标率均达到100%。

(四)投资渠道

预计总投资3.96亿元,由市、县级财政安排,适当引入社会资金,配套申请中央和省级专项资金补助。

(五)责任单位

市县区人民政府为责任主体,市环保局、市住建局、市水务局配合。

附表:湘江长沙综合枢纽工程库区清污工程项目任务分解表

附表

湘江长沙综合枢纽工程库区清污工程项目任务分解表

序号项目名称主要建设或工作内容完成

时间预计投资额(万元)责任单位责任人实施单位所在

市县省级相关部门

1株洲市生活污水截污及处理工程株洲主城区截污率达到100%、污水处理率达到90%;县市截污率达到80%、污水处理率达到80%;重点建制镇截污率达到80%、污水处理率达到70%。2014.1020000市住建局、各县市政府局长、各县市长市排水公司、各县市建设部门各县

市区市环保局、市发改委

2饮用水源保护区排污口清理工程完成二级保护区排污口调整、截污工程。2014.610000市住建局局长市排水公司各县

市区市环保局、市发改委

3工业园园区排水管网工程完善高新技术开发区、清水塘循环经济工业园雨污分流,污水收集管网与污水处理厂对接,实现废水100%达标外排。2014.99000天元区、

石峰区人民政府区长株洲高科集团、株洲循环经济投资公司天元区、

石峰区市环保局、市发改委、市住建局

4水上餐饮整治取缔位于湘江株洲段饮用水源保护区等环境敏感区域的和无证经营的水上餐饮,并完成水上餐饮整治验收和后督查。2012.10600市环保局局长市环境监察支队各县市区市水务局、市发改委

合计39600

注:污水处理工程投资中涉及城市污水处理和工业污染达标排放的已纳入其他环保工程,本工程只针对重点建制镇的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资金。

五、城镇污水生活垃圾处理设施配套工程实施方案

(一)实施时间

2012年-2015年。

(二)工程建设内容

1.垃圾处理

规范垃圾处理设施,市区城市生活垃圾要在初步处理后加以利用,发挥垃圾热值作用,建成垃圾焚烧发电厂;县城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要实现全覆盖。同时,加快简易垃圾堆放场改造,解决遗留环境问题。全市新建垃圾处置项目4个,新增无害化处理能力1550t/d。

2.污水处理

(1)新扩建污水处理厂。重点是做好醴陵陶瓷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建设及霞湾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扩建,新增污水处理规模4万m3/d。

(2)配套管网建设。综合考虑污水处理设施能力和运行负荷率要求,结合城镇化发展趋势,科学确定新增配套管网规模。优先解决补建配套管网,对拟建处理设施实行配套管网与设施建设进行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对现有无法满足使用要求的雨污合流管网进行改造,提高污水处理厂进水浓度和减排效益。全市新增城市和县城污水管网480.6km。

(三)投资渠道

全市城镇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总投资约19.42亿元,其中污水处理11.1亿元,垃圾处理8.32亿元。采取“政府引导、财政支持、社会参与、市场运作”的多元化投融资机制,由中央财政、地方财政配套、银行贷款及特许经营等途径解决。解决污水、垃圾、污泥处理设施建设,通过引入BOT、TOT等方式筹资;污水管网、垃圾收运体系及监测能力建设等由财政投入。

污水处理,总投资11.1亿元。计划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和中央补助资金6亿元;地方配套资金1.1亿元;银行贷款2亿元;特许经营引资2亿元。

垃圾处理,总投资8.32亿元。计划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4亿元;地方配套资金1亿元;BOT等方式自筹资金2亿元;银行贷款资金1.32亿元。

(四)责任单位

成立城镇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领导小组和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市住建局牵头,市发改委、市监察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环保局、市水务局、市城管、市物价局等单位配合。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也相应加强领导协调。

附表:1.城镇污水生活垃圾处理设施配套工程——生活垃圾处理项目任务分解表

2.城镇污水生活垃圾处理设施配套工程——生活污水处理项目任务分解表

3.城镇污水生活垃圾处理设施配套工程——污水管网建设表项目任务分解表

附表1

城镇污水生活垃圾处理设施配套工程——生活垃圾处理项目任务分解表

序号项目名称主要建设或工作内容计划完成时间投资额

(万元)责任单位责任人实施单位所在

市县市级相关部门

1株洲市焚烧发电工程设计能力1000吨/日无害化处理场及配套收运设施201450469市城管局局长由责任单位指定-市住建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环保局、市物价局等

2攸县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设计能力200吨/日无害化处理场及配套收运设施2011.7

已运行11000攸县人民政府县长市容环卫主管部门攸县市住建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环保局、市物价局等

3茶陵思聪乡辉山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设计能力150吨/日无害化处理场及配套收运设施20138500茶陵县人民政府县长市容环卫主管部门茶陵县市住建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环保局、市物价局等

4炎陵县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设计能力100吨/日无害化处理场及配套收运设施20137852炎陵县人民政府县长市容环卫主管部门炎陵县市住建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环保局、市物价局等

5株洲县垃圾中转站设计能力280吨/日无害化处理场及配套收运设施2012.125415株洲县人民政府县长市容环卫主管部门株洲县市住建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环保局、市物价局等

合计83236

附表2

城镇污水生活垃圾处理设施配套工程——生活污水处理项目任务分解表

序号项目名称主要建设或工作内容计划完成时间投资额

(万元)责任单位责任人实施单位所在市县市级相关部门

1醴陵陶瓷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建设规模1万m3/d20133500醴陵市人民政府市长醴陵市住建局醴陵市市住建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环保局、市物价局等

2霞湾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建设规模3万m3/d201313400市住建局局长市排水公司株洲市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环保局、市物价局等

合计4万m3/d16900

附表3

城镇污水生活垃圾处理设施配套工程—污水管网建设表项目任务分解表

序号项目名称主要建设或工作

内容计划完成时间投资额(万元)责任单位责任人实施单位所在市县市级相关部门

1白石港水质净化中心配套建设管网长度61.9km201417600市住建局局长株洲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石峰区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环保局、市物价局

2云龙新城北部水质净化中心配套建设管网长度30km20154500云龙示范区

管委会主任云发基础公司云龙示范区市住建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环保局、市物价局

3株洲霞湾污水处理厂管网完善工程配套建设管网长度9km20132400市住建局局长株洲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石峰区市住建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环保局、市物价局

4株洲龙泉污水处理厂管网完善工程配套建设管网长度60.7km201515000市住建局局长株洲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芦淞区市住建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环保局、市物价局

5株洲河西污水处理厂管网完善工程配套建设管网长度20km20156000市住建局局长株洲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天元区市住建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环保局、市物价局

6醴陵市污水处理厂管网完善工程配套建设管网长度107km201317490醴陵市人民政府市长金光道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醴陵市市住建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环保局、市物价局

7株洲县污水处理厂管网完善工程配套建设管网长度28km20154154株洲县人民政府县长株洲县污水处理指挥部株洲县市住建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环保局、市物价局

8攸县污水处理厂管网完善工程配套建设管网长度86km201512835攸县人民政府县长攸县住建局攸县市住建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环保局、市物价局

9茶陵县污水处理厂管网二期工程配套建设管网长度48km20159606茶陵县人民政府县长茶陵县自来水公司茶陵县市住建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环保局、市物价局

10炎陵县污水处理厂管网完善工程配套建设管网长度30km20144463炎陵县人民政府县长炎陵县住建局炎陵县市住建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环保局、市物价局

小计480.6km94048

六、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实施方案

(一)实施时间

2012年-2015年。

(二)工程目标

到2015年末,通过实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程,使重点区域行政村突出环境问题得到有效解决,环境质量得到明显改善。

攸县实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整县(市、区)推进项目,对20个乡镇,258个村开展整治。荷塘区仙庚镇、醴陵市石亭镇、芦淞区五里墩乡、天元区马家河镇、茶陵县浣溪镇、炎陵县石洲乡、株洲县龙凤乡实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整乡镇推进项目,对84个村开展整治,2012年已安排攸县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项目,对15个村开展整治。“十二五”期间共对我市重点区域内的357个行政村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

(三)工程内容

1.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按照相关规范和技术标准划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其中山溪、山涧泉水、水库等分散式饮用水水源地设置警示标志和隔离防护设施;饮用水水源地取水口设置隔离防护构筑物,拆除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的排污口。

2.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农户建设污水处理设施(三格式化粪池+小型人工湿地系统、四池净化系统、标准化氧化塘等),或通过排放管网连接到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污水处理站、污水处理厂、大型人工湿地等)。处理后的出水水质达到相关标准。

3.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农户设置户用分类垃圾桶、垃圾堆沤池;每组设置组用垃圾箱或垃圾池;每村建立保洁队伍和废品回收系统,划分垃圾整治卫生责任区,建设危险废物收集站,垃圾减量75%以上,不得有可视成堆垃圾。

4.畜禽养殖场污染综合整治。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建设畜禽养殖粪便处理装置;分散式养殖户建设沼气池并配套沼渣沼液收集池或其他相应处理装置。畜禽养殖粪便不得排入山塘、沟渠、河流、湖库等。

(四)投资渠道

357个行政村环境综合整治约需资金5.43亿元(每个行政村约按150万元计算)。其中争取中央财政安排约8500万元,省财政安排约8500万元,其他资金由市、县市区财政和农户配套。

(五)责任单位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是本辖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程的责任主体。市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工作领导小组市直成员单位由环保局牵头,财政局、农业局、发改委、卫生局、国土资源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林业局、旅游局、农办等单位配合。

附表:1.2012年度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项目任务表

2.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整县推进项目任务表

3.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整乡镇推进项目任务分解表

附表1

2012年度株洲市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项目任务分解表

项目名称主要建设或工作内容计划完成时间投资额

(万元)责任单位责任人项目实施单位所在市县市级相关部门

攸县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项目对15个村按批准的实施方案开展环境整治。20123000攸县人民政府县长攸县人民政府攸县环保局、财政局等

15个村3000

注:2012年的项目投资额未包括市县配套资金,整治的内容主要为农村饮用水源保护,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的处置、散养密集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的治理。

附表2

株洲市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整县(市、区)推进项目任务分解表

序号项目名称建设内容完成

时间预计投资(万元)责任

单位责任人项目实施

单位所在

市县市级相关部门

1攸县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整县推进项目对20个乡镇、258个村按批准的实施方案开展环境整治。201438700攸县人民政府县长攸县人民政府株洲市环保局、财政局等

合计20个乡镇,258个村38700

附表3

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整乡镇推进项目任务分解表

序号项目名称建设内容完成

时间预计投资(万元)责任单位责任人项目实施单位所在市县市级相关部门

1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对1个乡镇、17个村按批准的实施方案开展环境整治。20132550荷塘区人民政府区长仙庾镇人民政府荷塘区市环保局、市财政局等

2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对1个乡镇、12个村按批准的实施方案开展环境整治。20131800醴陵市人民政府市长石亭镇人民政府醴陵市市环保局、市财政局等

3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对1个乡镇、7个村按批准的实施方案开展环境整治。20131050芦淞区人民政府区长五里墩乡人民政府芦淞区市环保局、市财政局等

4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对1个乡镇、11个村按批准的实施方案开展环境整治。20131650天元区人民政府区长马家河镇人民政府天元区市环保局、市财政局等

5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对1个乡镇、17个村按批准的实施方案开展环境整治。20152550茶陵县人民政府县长浣溪镇人民政府茶陵县市环保局、市财政局等

6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对1个乡镇、7个村按批准的实施方案开展环境整治。20151050炎陵县人民政府县长石洲乡人民政府炎陵县市环保局、市财政局等

7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对1个乡镇、13个村按批准的实施方案开展环境整治。20151950株洲县人民政府县长龙凤乡人民政府株洲县市环保局、市财政局等

合计7个乡镇,84个村12600

七、环保产业发展千亿工程实施方案

(一)实施时间

2012年-2015年。

(二)工程目标

“十二五”期间,全市环保产业年产值增长率在25%以上,到2015年末,全市环保产业年产值达到60亿元的目标。

(三)工程内容

1.园区发展。抓好清水塘环保产业基地的建设,集聚环保装备制造、环境服务企业。推进资源综合利用、使环保产业规模不断扩大和向深加工产业延伸。

2.企业培育。充分利用现有装备制造、环境服务企业的技术和人才优势,做大做强装备制造、资源综合利用、环境服务企业,加大招商引资力度,通过与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等机构合作,吸引一批在世界、国内有较大影响力的企业进驻园区,打造一批技术力量雄厚、产值过亿元的企业。

3.品牌培育。提高市场占有率,打造一批技术含量高、市场前景好、单个产品年产值过亿元的品牌产品。

4.科技示范。重点抓好国家和省级环保新技术新工艺示范工程、先进适用环保技术推广应用工程,以及重点环保科技招标项目成果的推广应用。

(四)责任单位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为责任单位,由环保局牵头,发改委、经信委、科技局、财政局、国土资源局、住建局、国资委、国税局、地税局、统计局、质监局、两型办、知识产权局配合。

附表:株洲市“十二五”环保产业发展目标表

附表

株洲市“十二五”环保产业发展目标表

序号市州2011年产值(万元)2012年产值(万元)2013年产值

(万元)2014年产值

(万元)2015年产值

(万元)

1芦淞区6029756094811188914909

2荷塘区11901492187123472943

3石峰区136947171731.5215351.3270050.6338643.4

4天元区2388529952375604710059064

5云龙区420052676605828210386

6株洲县512636428480612101087126763

7醴陵市828110385130231633020478

8攸县31813989500262737866

9茶陵县78289816123101543719357

10炎陵县161202253317398

总计株洲市(亿元)2430384860

八、长株潭新型化工循环经济产业园建设工程实施方案

(一)实施时间

2012年-2020年。

(二)工作目标

按照省政府的统一部署,长株潭城区和长株潭区域湘江沿岸的化工企业将引导搬迁至长株潭新型化工循环经济产业园区,进行产业优化整合和污染集中控制,减少环境污染和环境风险隐患,提升我市化工行业的规模效益和清洁生产水平。

(三)工程内容

配合做好长株潭新型化工循环经济产业园区建设的相关工作,督促我市湘江沿岸的化工企业搬迁入园。

(四)责任单位

市发改委牵头,市环保局、市经信委、市国土资源局、市住建局、市国资委、市两型办及长株潭湘江沿岸县市区人民政府配合。

附表:长株潭新型化工循环经济产业园任务分解表

附表

长株潭化工循环经济产业园任务分解表

序号项目名称主要建设或工作内容计划完

成时间投资额(万元)责任单位责任人实施

单位所在

市县市级相

关部门

1产业园前期论证工作配合完成园区选址、规划编制及审批工作。参与长株潭新型化工循环经济产业园领导小组筹备。2012年—市发改委—市发改委—市环保局、市经信委、市两型办等

2产业园环评、征地、立项工作成立长株潭化工循环经济产业园协调领导小组,制定搬迁入园企业工作方案。2012年—市两型办—市两型办—市发改委、市环保局、市经信委等

九、环境监管能力建设工程实施方案

(一)实施时限

2012年-2015年。

(二)工程目标

到2015年,全市基本建成先进的环境监测预警体系、完备的环境监督执法体系、快速反应的环境应急处置体系、安全的核与辐射监管体系、科学的“数字环保”体系和全民参与的环境宣教体系,形成覆盖市、县、乡镇的三级环境监管网络,环境监管能力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三)工程内容

1.环境监测能力建设项目。按照《全国环境监测站建设标准》的要求,实施全市、县环境监测站标准化建设。2014年底以前,全市环境监测站标准化建设通过达标验收。

2.环境监察和应急能力建设项目。按照《全国环境监察标准化建设标准》和《全国环保部门环境应急能力建设标准》的要求,实施和应急标准化建设。2013年底以前,市、县二级环保部门达到相应的环境监察标准,并通过达标验收。

3.“数字环保”项目。“数字环保”工程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夯实一个环境信息“基础”,构建一个环境信息资源“中心”,搭建四个环境信息应用“平台”。2015年底以前,全面完成“数字环保”项目建设。

(四)投资渠道

预计共需资金1.05亿元,其中争取中央资金0.4亿元,省级财政资金0.3亿元,地方配套资金0.35亿元。

(五)责任单位

市环保局、市财政局为责任主体,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国资委配合。

附表:环境监管能力建设工程任务分解表

附表

环境监管能力建设工程任务分解表

序号项目名称工程内容计划完成时间预计投资(万元)责任单位责任人实施单位市级相

关部门

1环境监测能力建设项目按照《全国环境监测站建设标准》的要求,完成环境监测站标准化建设。20143000市环保局、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环保局局长、县市区长各环保分局、县市环保局市财政局等

2环境监察和应急能力建设

项目按照《全国环境监察标准化建设标准》和《全国环保部门环境应急能力建设标准》的要求,完成环境监察和应急标准化建设。20153000市环保局、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环保局局长、县市区长各环保分局、县市环保局市财政局等

3“数字环保”项目建设一个环境信息“基础”,构建一个环境信息资源“中心”,搭建四个环境信息应用“平台”。20154500市环保局、

市财政局市环保局局长各环保分局、县市环保局市发改委、市经信委

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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