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白城市违法违章建筑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白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白城市违法违章建筑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吉林省白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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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1-07-05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白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白城市违法违章建筑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洮北区人民政府、开发区(园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现将《白城市违法违章建筑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二○一一年七月五日
白城市违法违章建筑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有效遏制违章建筑、乱搭乱建等行为,改善市容环境,提升城市形象,推进“双城”创建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市委、市政府“双城”创建工作的总体要求,以改善城市景观、增加开敞空间、扩大绿地面积、消除安全隐患、保障市民居住安全为目标,坚持统一部署、属地负责、综合整治、依法推进的原则,继续大力拆除违法违章建筑、超期临时建筑和有碍观瞻的建筑,提升管理水平,进一步改善市容环境。
二、整治范围
严重违反规划和影响居民生活的各类违章建筑:包括未经批准,擅自在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建商亭、门斗、后道厦、棚厦、仓库、踏步、户外地下室、栅栏及二楼以上平台、缓台、楼顶设置铁笼,修饰门面、装饰厨窗、画廊等。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建筑物和其它设施的;在临时用地上修建永久建筑物的;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
三、时间安排
(一)调查动员阶段(5月20日—6月10日)。由市规划局牵头,市国土资源局、市城管执法局联合起草公告,在媒体上公布。对管辖范围内的违章建筑情况和违法占地行为进行全面调查、确认并登记造册。凡符合规划的建筑物下发补办手续通知书,责令其限期到有关部门办理完善相关手续,逾期仍未办理的按违章建筑处理,凡不符合规划的建筑物、构筑物,下发限期拆除通知书,责令其在规定期限内自行拆除。
(二)自行拆除阶段(6月10日—7月20日)。对于不符合规划不能办理手续的建筑物、构筑物由建设单位及个人自行拆除,恢复场地原貌。凡在此期限内自行拆除的,不再追究当事人的相关责任。党员、干部应带头自行拆除违章建筑。
(三)强制拆除阶段(7月20日—8月30日)。市规划局、市城管执法局、市国土资源局及白城经济开发区、白城工业园区根据职责分工对辖区内违章建筑进行强制拆除。同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违法行为进行处罚,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四)检查验收阶段(8月30日—9月10日)。各责任单位对拆除违章建筑工作进行全面检查验收。验收后及时转入日常监管,由市规划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城管执法局按各自职能进行监管。
四、职责分工
总的原则是市政府统一领导,洮北区政府、白城经济开发区、白城工业园区属地管理,国土、住建、规划、城管部门依法尽责。
(一)洮北区辖区国有土地上违章建筑拆除,由市规划局、市城管执法局牵头,市住建局、洮北区政府配合。
(二)洮北区辖区集体土地上违章建筑拆除,由洮北区政府牵头,市国土资源局、市规划局、市城管执法局配合。
(三)白城经济开发区、白城工业园区辖区内违章建筑拆除,由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管委会牵头,市规划局、市城管执法局、市国土资源局配合。
五、工作要求
(一)广泛宣传,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各责任单位要按照责任分工做好宣传工作,及时对本区域内有违建行为的住户进行劝阻。各新闻媒体要充分发挥作用,加大对违章建筑查处工作和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进行集中宣传、跟踪报道,在报纸、电视台对违章建筑进行公开曝光,通过出动宣传车、张贴标语等形式进行宣传动员。规划、城管、国土等部门通过答记者问形式讲解法律法规。市纪委监察局通过《致全市广大机关干部职工公开信》提出严厉要求。
(二)加强调度,强化监督检查。各责任单位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做好拆除违章建筑工作的责任感。为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拆除工作顺利进行,成立白城市违法违章建筑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洮北区政府、白城经济开发区、白城工业园区及相关部门也要成立一把手挂帅的领导组织,制度工作方案,全力以赴做好拆除违建工作。市政府督查室随时对各单位承担的整治任务进行督查,对成效显著的通报表扬,对重视不够、效果不好的通报批评,责令限期整改。市纪委监察局要设立有奖举报电话,加大监管力度,对工作不作为、整治不达标的单位领导和具体执法人员追究责任。
(三)明确职责,依法加大整治力度。各责任单位及相关执法部门要切实负起责任,按照职责分工全面开展调查、确认工作,及时发现和拆除管辖范围内的违章建筑。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强沟通、紧密配合、合力攻坚,公安部门要严肃查处妨碍公务人员执法的违法行为。对时间长、难度大、问题复杂的违章建筑,各相关单位要积极参与,加强协作,综合执法,严禁推诿扯皮,确保拆除违章建筑工作顺利进行。
(四)依法行政,严格执行法律法规。拆除违法建筑、超期临建和有碍观瞻建筑工作涉及到一些单位和群众的切身利益,是一项群众比较敏感和关注的工作。各有关部门要实事求是,依法行政。在工作中,要牢固树立法律意识,维护法律尊严,依法履行职责,严格按法定程序办事,认真执行国家和省市的各项政策,切实抓好每个环节工作的落实,做到严格执法、文明执法。对在这项工作中,不听劝解、无理取闹、妨碍执行公务的,要坚决依法处理,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五)建章建制,完善有利于城市管理的长效机制。城市专项整治涉及市容环境及千家万户,通过依法拆除违章建筑,彻底解决群众反响强烈、涉及切身利益的难点、热点问题,真正让城乡大多数居民所认可。通过这次集中整治,要坚持经常抓、抓经常,不断总结经验,吸取教训,建章建制,使城市管理工作逐步走上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的轨道。
附件:白城市违法违章建筑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
白城市违法违章建筑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刘继武市委常委、副市长
副组长:刘福成市政府副秘书长
成员:张洪军洮北区政府区长
高少迁白城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任
梁子军白城工业园区管委会副主任
邢吉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常务副院长
刘大伟市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
陈忠轶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王延安市信访局局长
乔昭彬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寇振国市住建局副局长
王洪枝市公安局副局长
杨立志市规划局局长
罗国平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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