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白山市城市“公交便民”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白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白山市城市“公交便民”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吉林省白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3-12-17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白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白山市城市“公交便民”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白山政办发〔2013〕1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事业单位,中省直单位:
《白山市城市“公交便民”工程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方案要求,认真抓好组织落实。
白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12月17日
白山市城市“公交便民”工程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城市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的实施意见》(吉政发〔2013〕12号)和《吉林省城市“公交便民”工程实施方案》(吉政办发〔2013〕39号)文件精神,强化公共交通服务保障能力,提升城市公共交通管理水平,切实体现公共交通的公益性,改善市民出行条件,办好让群众满意的社会公益事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原则和目标
(一)工作原则。
1.坚持优先发展。将公交发展做为城市交通发展的基础和为民办实事的切入点,保证设施用地优先、资金安排优先、路权分配优先、财政扶持优先,加快公交事业发展步伐。
2.坚持规划引领。构建以城市公共交通发展为导向的发展模式,注重不同运输方式的综合衔接,通过一体化规划和综合开发建设,实现公共交通和城市发展的良性互动和协调发展。
3.坚持政府主导。发挥政府公共管理职能,强化规划调控,优化资源配置,健全安全监管和服务体系,为全市人民提供高质量的公共交通服务。
(二)工作目标。
“公交便民”工程分三年实施,从2013年开始到2015年结束。通过实施“公交便民”工程,进一步确立城市公共交通的主导地位,初步建立起与城市规模、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公共交通基础设施服务功能完善,公交承载能力明显提升,运营管理水平较为先进,群众出行安全便捷,市民满意度明显提高的城市公共交通服务体系。
具体目标:到2015年末,全市新增、更新公交车辆120辆,新建候车亭(牌)490个,新建停车场(库)面积28010平方米。其中:市中心区新增、更新城市公共交通车辆25辆,新增公交线路2条,新建改建候车亭(牌)91个,新建停车场1处;市区公交线网密覆盖率达到市区面积的60%以上,万人拥有城市公共交通车辆达到11标台以上;公交站点500米覆盖60%以上,公共汽车平均营运时速达到22公里以上,进停车场(含进暖车库)率达到60%以上,市区公共交通占机动化出行比例达到30%以上;老年人免费乘车等优惠政策在市区公交线路实施率达到100%,公交车辆有序发车、进站停靠率100%,发车准点率达到90%以上,群众满意度达到85%以上。县级城市达到万人拥有公交车辆6标台,公共交通占机动化出行比例达到25%以上,公交站点500米覆盖不低于50%,公共汽车平均营运时速达到25公里左右,发车准点率达到95%以上,进停车场(含进暖车库)率达到50%以上,群众满意率达到80%以上。
二、主要任务
(一)完善城市公共交通发展专项规划。聘请专业机构在充分调研和科学论证基础上,编制我市市区(含江源区)城市综合交通规划和城市公共交通专项规划,并纳入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在专项规划基础上编制城市公共交通年度实施计划。其它各县(市)人民政府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本县(市)城市综合交通规划和城市公共交通专项规划,规划编制在2014年底前完成。(责任部门:市交运局、市住建局、市规划局、市国土局、市财政局,县(市、区)人民政府)
(二)加快城市公共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到2015年全市将完成新建、改建候车亭(牌)490个,新建停车场(库)面积28010万平方米。其中:市区2013年底前完成浑江大街、长白山大街46个候车站亭的新建改建;完成改建公交车暖库29个。2014年底前完成红旗街、建设街45个候车站亭(牌)的新建改建;完成公交首末站、调度室1处。2015年年底前完成16条公交线路所有候车站亭(牌)的新建改建;完成首末停车场1处。各县(市、区)按照计划完成相关任务(详见附件1)。(责任部门:市交运局、市住建局、市规划局、市公安局、县(市、区)人民政府)
(三)加大公交车辆更新力度。加大公交车辆更新投入力度,加快车辆更新步伐,逐步新增和更新大容量、低地板、暖空调、低能耗、环保型的新能源公交车辆,不断提高公交车辆的载客量和档次。2014年底前完成市区全部公交车的暖风装置改造,提高冬季乘车舒适度。2015年底前更新120台公交车。(责任部门:市交运局、县(市、区)人民政府)
(四)优化城市公共交通线路网络布局。根据城市公共交通发展规划和居民出行需求特点,编制网线年度调整规划,各级政府要按照计划开辟和延伸城市公共交通线路,提高线网覆盖率和站点密度。对现有公交线路进行调整,提高线网覆盖率和站点密度,方便市民乘车。市区2014年新增公交线路1条,调整公交线路2条。2015年拟开通公交线路1条。加快城乡公交一体化发展进程,推进城乡居民基本出行服务均等化。力争2015年末实现白山至道清、白山至板石、白山至江源、白山至石人城乡公交化改造工作。(责任部门:市交运局、市住建局、市规划局、市公安局、县(市、区)人民政府)
(五)推进企业体制机制改革。加强对现有市区公交企业监管,鼓励具备准入条件的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参与市区城市公共交通,并保持公交企业之间的适度竞争,逐步取消公交挂靠经营、承包经营模式,达到公交车辆公车公营,推进企业规模化、集约化经营,提高行业服务质量。(责任部门:市交运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县(市、区)人民政府)
(六)推进公交智能化发展。推进建设智能公交管理服务平台,实现以公交站点为网络节点、车辆为信息终端,集营运信息实时传递、实时监控、调度指挥、客流数据统计、应急处理、办公自动化于一体的公交运营调度指挥管理系统,争取2015年底前建成智能管理服务平台。2013年底前在公交线路上普及使用IC卡,建成IC
卡管理服务系统。2014年底前实现IC卡便民“一卡通”服务。(责任部门:市交运局、县(市、区)人民政府)
(七)加强公交行业管理。城市公共交通行业管理,规范企业经营行为,提高行业服务水平。行管部门对发车准点率、间隔时间、班次、服务质量加大监管力度,打击各类违法行为,维护市场秩序。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建立安监、交通、公安等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安全监管机制,提升公共交通安全保障能力。城市公共交通企业应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车辆、人员、场站、安全应急等方面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标准规范,加大安全经费投入,并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整治,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制定完善应对自然灾害、运营事故、恐怖袭击和公共卫生等突发事件的城市公共交通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经营行为,维护市场秩序和乘客合法权益。(责任部门:市安监局、市公安局、市交运局、县(市、区)人民政府)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推进我市“公交便民”工程的顺利实施,成立以市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的白山市“公交便民”领导组织机构(详见附件2)。建立由交通运输、财政、住房城乡建设、国土资源、规划、安监、公安等有关部门组成的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制定城市公交优先发展政策,落实城市公共交通发展的任务和措施,解决公交发展及“公交便民”工程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加快城市公共交通发展,提升服务水平。
(二)落实各项扶持政策。将城市公共交通投入纳入政府公共服务和改善民生的预算支出范围,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对符合相关规定的企业经财政、交运等部门审核,领导小组批准,落实国家、省相关扶持政策。
(三)加强督导考核。市政府将对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政府完成“公交便民”情况进行考核,以保证各项目标任务的完成。建立公交企业服务质量评估考核办法,实施行业主管部门和社会综合考评,定期通报考评结果。对当年考评不达标的,由行业主管部门对企业进行约谈,对连续两年考评不达标的,一年内不再新增线路,并将其经营的到期线路收回,重新面向社会招标。
附件:1.2013—2015年城市“公交便民”工程分解表
2.白山市“公交便民”工程领导小组
附件1
2013—2015年城市“公交便民”工程分解表
2013—2015年城市“公交便民”工程分解表
县(市、区)
新增、更新车辆数(辆)
新建、改建候车亭(牌)
新建停车场(库)平方米
浑江区
25
120
5590
江源区
30
137
6000
临江市
12
30
4420
抚松县
8
80
靖宇县
45
123
12000
合计
120
490
28010
附件2
白山市“公交便民”工程领导小组
为了推进我市“公交便民”工程的顺利实施,成立我市“公交便民”领导组织机构。
组长:彭永林白山市人民政府市长
副组长:王树平白山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成员:王延生白山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刘凤春白山市发展改革委员会主任
黄金钰白山市财政局局长
黄英白山市安监局局长
郁家林白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
葛会清白山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徐辉白山市国家税务局局长
李发白山市地方税务局局长
姜云波白山市公安局副局长、市交警支队支队长
王学军白山市交通运输局纪委书记、监察专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交通运输局,办公室主任王学军(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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