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吉林市“暖房子”工程既有居住建筑围护结构节能改造项目实施办法》的通知
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吉林市“暖房子”工程既有居住建筑围护结构节能改造项目实施办法》的通知
| 颁布单位:吉林省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文号:吉市政办函〔2012〕66号 |
|---|---|
| 颁布日期:2012-05-31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吉林市“暖房子”工程既有居住建筑围护结构节能改造项目实施办法》的通知
吉市政办函〔2012〕66号
各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相关部门:
《吉林市“暖房子”工程既有居住建筑围护结构节能改造项目实施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一二年五月三十一日
吉林市“暖房子”工程既有居住建筑围护结构节能改造项目实施办法
根据《吉林省2012年“暖房子”工程实施意见》(吉暖[2012]1号)及国家、省、市有关文件规定,为高标准完成我市“暖房子”工程既有居住建筑围护结构节能改造项目(以下简称“既改”项目)建设各项任务,实现安全、优质、文明施工目标,特制定本办法。
一、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职责及责任分工
第一条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包括施工安全和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二条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主要职责
1.督促检查施工单位消防预案、施工安全方案和人身伤亡事故紧急处理预案的制定和落实;
2.建设工程安全施工条件审查及安全监督备案;
3.对违反消防规定和违章作业的施工单位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4.认真落实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安排部署并及时报告落实情况。
第三条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是“既改”项目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责任部门,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由市城乡建设委员会下属的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具体负责,由该站组成“既改”项目安全生产巡查组,对施工安全、消防安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违章问题的处理。
第四条各参建、施工单位应严格遵守施工安全、消防安全有关规定,建立安全管理网络并落实具体责任人,对现场施工人员加强安全生产教育、监督和管理,出现违反安全生产管理规定问题及人身伤亡事故,应依法接受处理,并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二、工程质量管理责任分工及工作职责
第五条工程质量包括材料质量、施工质量以及能够影响到工程质量的楼体外墙附着物的拆(移)除、外墙粉饰色彩的设计等。
第六条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市规划局、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各城区政府、高新区、经开区管委会及各管线产权单位为工程质量管理工作责任部门(单位)。上述单位应按照职责分工履行监管、实施职责,具体工作由其所属职能处(室、单位)负责。
1.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工作职责
(1)对建设、施工、监理等参建各方质量行为进行监督检查;
(2)抽查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的质量;
(3)对工程竣工验收进行监督;
(4)依法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处罚。
2.市规划局工作职责
(1)做好节能改造楼体外墙粉饰色彩设计工作;
(2)指导各管线产权单位做好管线挪移的规划设计工作;
(3)做好主街路节能改造楼体的总体规划设计工作。
3.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工作职责
(1)按照管理区域的划分,协同各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依法拆除楼体立面外悬挂的防盗护栏(网)、阳光房、花栏、改装阳台等附着物和违章建筑;
(2)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做好既有楼体亮化工程的拆除和“既改”项目施工后的安装;
(3)协调主街路商家做好施工期间广告、牌匾、烟囱等附着物移除工作,确保楼体附着物不影响工程质量。
4.各城区政府、高新区、经开区管委会工作职责
(1)按照管理区域的划分,组织相关部门依法拆除或督促产权(使用)人拆除楼体立面外悬挂的防盗护栏(网)、阳光房、花栏、改装阳台等附着物和违章建筑;
(2)组织、督促街道、社区做好“既改”项目住宅区居民的宣传、动员和劝导工作,保证更换塑钢窗、拆除违法建筑及外墙、屋面附着物工作的顺利进行;
(3)发动小区居民监督施工安全和质量;
(4)做好与“既改”项目有关的沟通、协调及信访工作。
5.市供电、电信、联通、移动、吉视传媒公司等管线产权单位应按照《吉林省2012年“暖房子”工程管线挪移工作实施细则》,履行好以下职责:
(1)根据市“既改”项目计划制定管线挪移计划,并按市规划设计要求,搞好规划、设计和施工;
(2)按照市政府管线挪移专题会议要求,各管线产权单位相互配合并按时限要求落实管线挪移工作;
(3)市供电公司应对裸露强电线缆及时进行绝缘处理,对设有变压器、高压线的施工区域,应积极配合建设、施工单位及时采取停电等安全措施,确保“既改”项目施工进度,防止发生触电事故。
三、文明施工管理责任分工及主要职责
第七条文明施工管理工作的责任部门为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具体工作由市住宅区环境整治工作指挥部办公室组织实施。
第八条市住宅区环境整治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应督促、指导参建、施工单位落实下列事项:
1.在施工现场设置由建设单位统一制作的工程信息(包括节能改造内容、施工工艺措施、施工及材料标准等)公示板,悬挂提示用语、宣传口号横幅;
2.加强施工现场管理,场内所有材料、设备、物品摆放规范、整齐、有序,安排专人随时清整施工场地产生的边角余料、建筑垃圾,归堆待运;
3.由“既改”项目施工产生的垃圾做到“日产日清”,每天早6:00前,必须将前一天产生的垃圾清运完毕;
4.坚持“以人为本”理念,满足居民提出的合理要求,施工过程不损坏或污损楼体设施及小区基础配套设施;
5.做好塑钢窗更换、外墙附着物拆(移)除的说服、解释工作,与居民群众沟通使用文明用语,避免与居民群众发生纠纷。
第九条市住宅区环境整治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应组织人员每天进行施工现场巡回检查,对违反文明施工要求的参建、施工单位,监督有关部门依法作出处理。对居民投诉量大的参建、施工单位,计入资信档案,并与以后的政府招标工程和资质管理挂钩。
四、管理制度及措施
第十条为督促政府各有关部门(单位)及参建、施工单位认真履行“既改”项目管理职责,保证工程顺利实施,建立以下制度:
1.巡查制度。市住宅区环境整治工作指挥部办公室组织人员每天进行施工现场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向有关责任部门(单位)和参建、施工单位通报,督促其整改。各责任部门应按本办法规定的职责,经常进行施工现场巡查,主动履行职责。
2.调度制度。施工期间每周一上午由市住宅区环境整治工作指挥部办公室组织召开由参建、施工单位负责人参加的调度会,通报上周施工情况,提出整改要求;传达贯彻省、市领导指示和有关会议精神,安排部署本周工作。
3.通报制度。市住宅区环境整治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将定期对各责任单位履行本办法规定的职责情况进行通报,通报发至市委书记、市长、主管副市长,市委、市政府督查室和各责任部门(单位)。各责任部门应针对通报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及时整改并回复整改结果。
4.问责制度。对失责、失职、渎职、不作为等不履行本办法规定职责的政府部门责任人,依据《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及市委关于干部管理有关规定予以问责。对违反本办法的承包、施工企业(单位),按有关规定依法予以处罚。
第十一条承包、施工企业(单位)的管理规定,由市住宅区环境整治工作指挥部办公室与有关部门共同制定。
第十二条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负责组织、协调“既改”工程各项具体工作。
第十三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附件:吉林市“暖房子”工程既改项目责任分工明细表
附件
吉林市“暖房子”工程既改项目责任分工明细表
责任部门
主要职责
主管领导联系电话
市住房保障和
房地产管理局
(1)在施工现场设置由建设单位统一制作的工程信息公示板,悬挂提示用语、宣传口号横幅。公示内容包括节能改造内容、施工工艺措施、施工及材料标准等;
(2)加强施工现场管理,做到规范、整洁,所有材料、设备摆放整齐有序;
(3)由“既改”项目施工产生的垃圾做到“日产日清”,每天早6:00前必须将前一天产生的垃圾清运完毕;
(4)坚持“以人为本”理念,满足居民提出的合理要求,施工过程不损坏或污损楼体设施及小区基础配套设施;
(5)做好塑钢窗更换、外墙附着物拆除的解释工作,与居民群众沟通使用文明用语,避免与居民群众发生纠纷。
商国彬
18686597888
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1)施工现场安全监管工作;
(2)对建设、施工、监理等参建各方质量行为进行监督检查;
(3)抽查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的质量;
(4)对工程竣工验收进行监督;
(5)依法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处罚。
韩石
13804415666
市规划局
(1)做好节能改造楼体外墙粉饰色彩的设计工作;
(2)指导各管线产权单位做好管线挪移的设计工作;
(3)做好主街路节能改造楼体的总体规划设计工作。
张光宇
13331603333
市城市管理
行政执法局
(1)协同各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依法拆除楼体立面外悬挂的防盗护栏(网)、阳光房、花栏、改装阳台等附着物和违章建筑;
(2)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做好既有楼体亮化工程的拆除和“既改”项目施工后的安装;
(3)协调主街路商家做好施工期间广告、牌匾、烟囱等附着物移除工作。
刘宝明
13843277555
各城区政府、高新区、经开区管委会
(1)在实施“既改”项目的住宅区居民中做好更换塑钢窗、拆除违章建筑及外墙、屋面附着物的劝说和动员工作;
(2)发动小区居民监督施工安全和质量;做好与“既改”项目有关的沟通、协调及信访工作。
船营区:孙宝国13274461111
昌邑区:李树林13079707007
龙潭区:刘照宇13321420288
丰满区:张玉明13843299888
高新区:房昆13844676666
经开区:戴良富189943295777
市供电、电信、联通、移动、吉视传媒公司
(1)根据市“既改”项目计划制定管线挪移计划,并按市规划设计要求,搞好规划设计;
(2)按照市政府管线挪移专题会议要求,各管线产权单位共同协调并按时限要求落实管线挪移工作;
(3)市供电公司对裸露强电线缆及时进行绝缘处理,对设有变压器、高压线的施工区域,积极配合建设、施工单位及时采取停电等安全措施。
电信:陈刚18904420002
联通:刘培哲18643210073
移动:宋立文18804320010
供电:陈雯13904417032
吉视传媒:王跃辉15543432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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