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源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辽源市2011年“暖房子”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辽源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辽源市2011年“暖房子”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吉林省辽源市人民政府 | 文号:辽府发〔2011〕1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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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1-02-16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辽源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辽源市2011年“暖房子”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辽府发〔2011〕11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辽源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有关委、办、局,各有关直属机构,驻市各中省直有关单位:
现将《辽源市2011年“暖房子”工程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一一年二月十六日
辽源市2011年“暖房子”工程实施方案
为提高城市供热保障能力和水平,改善城市居民住房保温条件和居住环境,改变城市面貌,按照国家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及我省“暖房子”工作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实施原则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总体规划、整体改造、分步实施”的原则,以热源辐射区域为重点,以热源和换热站为单元,进行区域性整体改造,将“暖房子”工程与热源建设、热网改造、既有建筑热计量和节能改造、旧小区环境综合整治有机结合,通过整体改造,促使我市城区供热能力及供热水平明显提高,城市面貌得到明显改善。
二、工作目标
(一)2011年完成供热管网改造130公里,地沟网改造80万平方米。
(二)改造撤并小锅炉5座,改建换热站1座。
(三)既有建筑墙体保温及供热计量改造230万平方米。
(四)对“桥北小区”7.6万平方米进行环境综合整治改造,筹建业主委员会,建立长效管理服务机制。
(五)将民营供热企业与市热力集团公司的供热信息并网,形成网络化管理。
(六)继续建设大唐辽源发电厂2台330MW热电联产机组。
三、工作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1年3月1日至3月31日)。
一是根据工作需要调整市“暖房子”工程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二是对全市供热基础设施及需进行墙体改造的楼体做好调查摸底工作,制定工程预算和实施方案。三是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介,广泛宣传此项工作的重大意义,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1年4月1日—9月30日)。
1.完成供热管网改造130公里,其中一次网8公里、二次网122公里。地沟网改造80万平方米。(2011年4月15日—9月30日)
2.更新辽矿集团东山区域锅炉房6吨锅炉2座;拆除辽矿集团四合小区锅炉房10吨锅炉3座,改建40吨锅炉2座,增加供热面积20万平方米;对聚鑫换热站换热设备(换热器、电机等)整体改造。(2011年5月1日—9月30日)
3.完成对东吉换热站、七厂换热站、二轻换热站、二幼换热站、国康换热站、西市换热站、物资局换热站、长寿换热站、体育局换热站、连心换热站、义宁换热站、河西换热站、废品换热站、安宁换热站、安居换热站、卫生局换热站、福源换热站、桥北换热站、矿医院换热站等19处换热站(覆盖区域面积230万平方米)的既有居住建筑墙体保温及计量表安装、管网平衡改造。(2011年4月1日—9月30日)
4.对“桥北小区”实施地沟管网改造、上下水改造、楼道墙壁粉刷、楼道门窗更换、拆除违章建筑、空中布线等全方位改造。工程竣工后使小区成为硬化、绿化、亮化、美化于一体的封闭式“亮点”小区。并与街道(社区)和物业管理等部门联合建立业主委员会,实行长效管理服务机制。(2011年4月1日—9月30日)
5.完成民营供热企业与市热力集团公司的供热信息并网,形成供热网络化监控,全市供热企业一体化管理,相互监督,资源共享。(2011年5月1日—9月30日)
6.继续建设大唐辽源发电厂2台330MW热电联产机组三期工程,为2012年全面完成该工程奠定良好基础。
(三)检查验收阶段(2011年10月1日——10月31日)。
市“暖房子”工程领导小组将组织相关部门对2011年“暖房子”工程改造项目进行验收。
四、组织领导
为更好地推进工程建设,进一步加大组织领导力度,市政府对辽源市“暖房子”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组长姜有为市长
副组长金育辉常务副市长
魏启生副市长
成员陈道庚市政府副秘书长
郑一明市信访局局长
胡振忠辽源日报社总编
谭海市发展改革委员会主任
裴凯市公安局常务副局长
吕兵市财政局局长
郭东波市环保局局长
华方耀市住建局局长
孙时光市公用局局长
王晓君市安监局局长
崔禾盛市国税局局长
康忠贵市地税局局长
韩伟市工商局局长
马强市质监局局长
王志勇市体育局局长
张福市政务公开办主任
卢伟市热力集团总经理
王士伟市水务集团总经理
吴海立吉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辽源分公司总经理
韩伟移动公司辽源分公司总经理
李国政联通公司辽源市分公司总经理
田宇电信公司辽源市分公司总经理
韩先第辽源供电公司总工程师
江礼权龙山区区长
胡永为西安区区长
孙庆安辽源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在市公用局,办公室主任陈道庚(兼),办公室副主任孙时光(兼)、华方耀(兼)以及龙山区副区长王东鑫、西安区副区长曾海洋担任,负责具体日常工作。为便于开展工作,领导小组下设4个工作组。
(一)综合办公组。组长由市公用局副局长姜忠有担任,主要负责日常调度、文字综合、各种资料的整理与归档,部门之间的协调联络、上一级精神的贯彻落实,以及工程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二)工程项目组。组长由市住建局副局长宋占有担任,市财政局、市公用局、市热力集团公司相关人员为成员,主要负责工程规划、可研的编制,计划的制定和实施,原材料采购,施工队伍组织,并负责工程项目相关手续的办理,以及施工现场管理、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等工作。
(三)居民协调组。组长由龙山区副区长王东鑫、西安区副区长曾海洋担任,市住建局、市公安局相关人员为成员,主要负责被改造住户居民的协调工作。
(四)宣传报道组。组长由胡振忠(兼)、市广播电影影视局副局长李秀武担任,吉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辽源分公司、市公用局、市住建局相关人员为成员,主要负责建设项目的宣传报道。
辽源供电公司、吉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辽源分公司、移动公司辽源分公司、联通公司辽源市分公司、电信公司辽源市分公司等单位要安排专人负责参加建筑外挂物整治工程。市热力集团、市水务集团、市物业办要根据施工总体进度完成各自任务量。
五、工作要求
(一)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切实落实“暖房子”工程的相关优惠政策,确保该项工作的顺利实施。
(二)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加强建设监管,严格组织实施;加强设计、施工、监理、招标、竣工等各环节的监督管理,确保工程质量达标;对施工的质量、安全和进度要进行定期检查和随时抽查,对存在的问题,要切实抓好整改落实,并将检查结果进行通报。
(三)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密切配合,切实增强大局观和为民服务意识,严格按照领导小组的指挥和部署,克服阻力,排除困难,不折不扣的完成2011年的“暖房子”工程任务。
(四)各有关部门和单位主要领导要把“暖房子”工程作为民生工程纳入日程,认真抓好落实。必须在2011年9月底前完成当年的改造任务,确保不影响采暖期的正常供热。凡有改造任务的单位未能完成当年既定改造任务的,要向政府递交书面报告说明原因,并在规定时限内改造完成;同时,相关部门领导要在电视上向广大市民公开道歉并作出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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