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源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辽源市科技创新工程(2013—2015年)百项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辽源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辽源市科技创新工程(2013—2015年)百项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吉林省辽源市人民政府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3-03-12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辽源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辽源市科技创新工程(2013—2015年)百项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辽府发〔2013〕3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辽源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驻市各中省直单位:
现将《辽源市科技创新工程(2013—2015年)百项计划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辽源市人民政府
2013年3月12日
辽源市科技创新工程(2013—2015年)
百项计划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加速科技成果转化,依靠科技创新破解制约企业发展的关键技术瓶颈,加快高新技术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发展,更好地为我市加快转型和全面转型提供科技引领和支撑,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全省科技创新大会、市委六届二次全会和全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自主创新、重点跨越、支撑发展、引领未来的指导方针,深入实施投资拉动、项目带动、创新驱动战略,以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为目标,重点围绕新材料、新能源、医药健康、装备制造等重点产业,坚持把科技进步和创新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支撑,着力解决制约科技创新的突出问题,强化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推进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促进科技与经济紧密结合,加快创新型辽源建设,为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有力的科技支撑。
二、主要目标
利用三年时间(2013—2015年),继续滚动组织实施100个市级重点项目,其中科技攻关项目50个,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30个,科技成果转化项目20个。项目计划总投资14亿元,其中申请科技计划经费5565万元。项目实施完成后,预计可新增产值57亿元,新增利税8亿元,拉动投资13.6亿元。
计划实施后,新增国家高新技术企业5户,新增省级科技型企业15户,建成市级以上企业技术中心、创新中心10个,创建国家、省重点实验室2个,建设科研院所科技成果转化基地5个,培育国家级、省级重点新产品10个,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比重达到25%。
三、具体内容
(一)实施科技攻关计划。
着力点放在攻关的主要内容、技术难点和创新点、项目完成时考核的技术指标、经济指标、与国内外的技术对比、合作单位情况和项目的现有基础等方面,共组织实施50个市级重点科技攻关项目,其中新材料领域7项、新能源领域2项、生物医药领域11项、装备设备制造领域11项、纺织袜业领域4项、现代农业领域12项、新能源汽车领域1项、其他领域2项。项目总投资5亿元,其中申请科技攻关专项经费2255万元,其余为企业自筹。项目实施后,预计可新增产值26亿元,新增利税4亿元。
项目完成后,将有1项技术填补国际空白,5项技术达到国际领先水平,41项技术达到国内领先水平,3项省内领先。项目预期取得的成果为专利29件,其中发明专利19件。
(二)实施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计划。
着力点放在项目完成时的总体目标、考核技术指标、经济指标、新增就业人员等方面,共组织实施30个重点项目,其中新材料领域6项、装备制造领域4项、生物医药领域11项、现代农业2项、电子信息3项、纺织袜业2项、其他领域2项。项目总投资3亿元,其余为企业自筹。项目实施后,预计可实现新增产值12亿元,新增利税2亿元,新增就业人员3000人,培育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省级科技型企业和创新型企业5户。
(三)实施科技成果转化计划。
着力点放在转化成果情况、项目的目标产品及在同行业中所处地位、核心技术或关键技术的创新点、知识产权情况、所处阶段、主要研发与产业化目标、项目前期工作基础、预期成果和效益及前景预测等方面,共组织实施20个市级重点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其中新材料3项、装备制造领域7项、现代农业领域6项、生物医药领域3项、其他领域1项。项目总投资6亿元,其中申请科技成果转化专项经费1490万元。项目实施后,预计可实现新增产值19亿元,新增利税2亿元。预期成果为专利23件,其中发明专利8件。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切实抓好此项工作,市政府决定成立辽源市科技创新工程(2013—2015年)百项计划实施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金育辉市长
副组长孟祥杰副市长
成员杜立智市政府副秘书长
王岩市科技局局长
李洪伟市发展改革委主任
盛学昌市工信局局长
华方耀市财政局局长
张铁友市人社局局长
张恒军市农委主任
郑一明东丰县县长
蒋凯东辽县县长
张凤林龙山区区长
徐晖西安区区长
董维良辽源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常务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在市科技局,办公室主任王岩(兼)。具体负责协调相关部门,统筹推进行动计划的实施。
各县区也要成立相应组织机构,推进各自重点项目的实施,落实工作责任,确保各项目标如期完成。
(二)强化项目管理。
要按照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要求,经专家论证后,项目实施单位与市科技局签定任务书,确保任务指标完成,认真做好项目管理工作,每季度调度一次项目实施情况,每半年进行一次项目检查,并及时跟踪服务,确保项目完成。
(三)加大资金支持。
市政府设立产业技术发展专项扶持资金,每年500万元,并根据全市创新发展需要逐年增加,重点用于支持企业开展科技攻关、科技成果转化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企业作为项目实施的主体,要按照项目任务书要求,确保匹配资金及时足额到位,为推动发展,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型企业每年按不低于销售收入5%的比例提取研发专项经费,科技型企业每年按不低于销售收入3%的比例提取研发专项经费,用于技术研发。
市科技局要以百项计划为重点,以国家、省各类科技计划项目为载体,加大资金争取力度,争取国家和省更多的资金资源支持。
(四)强化政策扶持。
1.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鼓励创新的政策措施,加大对企业自主创新投入的所得税前抵扣力度,企业按当年实际发生的技术开发费用的150%抵扣当年应纳税所得额。实际发生的技术开发费用当年抵扣不足部分,可按税法规定在5年内结转抵扣。企业提取的职工教育经费在计税工资总额2.5%以内的,可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企业用于研究开发的仪器和设备,单位价值在30万元以下的,可一次或分次摊入管理费,其中达到固定资产标准的应单独管理,但不提取折旧;单位价值在30万元以上的,可采取适当缩短固定资产折旧年限或加速折旧的政策。对符合国家规定条件的企业技术中心、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进口规定范围内的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用品,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对承担国家重大科技专项、国家科技计划重点项目、国家重大技术装备研究开发项目和重大引进技术消化吸收再创新项目的企业进口国内不能生产的关键设备、原材料及零部件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
2.对单位和个人(包括外商投资企业、外商投资设立的研究开发中心、外国企业和外籍个人)从事技术转让、技术开发业务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是指一个纳税年度内,居民企业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3.对科技企业孵化器向孵化企业出租场地、房屋以及提供孵化服务(属于“服务业”税目中“代理业”、“租赁业”和“其他服务业”中的咨询和技术服务范围内的服务)的收入,免征营业税。经省级主管部门认定新创办的创业孵化基地,自用和通过出租方式提供给孵化企业使用的房产、土地,由税务部门按有关规定,3年内免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4.积极探索科技与金融工作融合,破解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鼓励企业或个人将自主知识产权作为无形资产参与转化项目的投资,科技人员以知识产权入股的,作价金额可达公司注册资本的70%。完善财产抵押制度和贷款抵押物认定办法,采取动产、应收账款、仓单、股权和知识产权质押等方式,缓解中小企业贷款抵质押不足的矛盾。实行担保费率下浮或补贴、担保贷款贴息等措施,加大对中小科技型企业的政策性担保扶持。
(五)深化产学研合作。
1.根据百项计划的需要,继续巩固深化原有产学研合作关系,建立与吉林大学、吉林农业大学以及中科院长春分院、中科院长春应化所、光机所等新的战略合作联盟,并争取与国内外更多的大专院校和科研单位建立战略合作关系,实现双方资源共享,优势互补。
2.通过组织开展“院士、专家辽源行”、实施科技人员服务企业行动计划等,借助域外资源,为科技创新工程的实施提供人才、技术、科技成果等方面的支撑。
3.充分发挥我市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国家和省级创新型企业、省级科技型企业以及21个省级技术中心和科技创新中心在科技创新中的引领和带动作用,推动企业技术创新,增强核心竞争力。
(六)完善服务体系。
着力建立和完善全市信息、研发、人才、科技服务、大学生创业等五个科技服务平台,增强对企业开展科技创新的支撑能力。
1.提升科技信息服务平台功能。为企业开展自主创新活动提供各种科技文献、标准、专利以及各类科技信息服务。跟踪掌握一批前沿技术和项目,并及时引导企业提前介入。建立企业技术需求信息服务平台,依托网络远程服务功能,为企业适时解决技术难题。
2.加强科技创新研发平台建设。支持企业独立组建或与大专院校和科研单位合作共建国家或省级重点实验室,培育一批国家和省级创新中心、技术中心、工程中心,推动高新技术领域核心技术及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和新材料的开发消化应用能力,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
3.完善科技中介服务平台。加快培育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无形资产评估、知识产权代理等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加快发展金融、会计、法律、资产评估、技术服务、信息咨询等现代服务业,为企业技术创新提供良好的服务和支撑。积极组织参与国际国内各种形式的科技交流活动。
4.打造人才资源平台。建立高端人才信息网、专家库,为我市为开展人才引进、使用、管理工作提供信息支撑。发挥企业家在企业自主创新中的核心作用,打造一支创新型企业家队伍。通过送出去、请进来、培训提高、开展技术研发、引进消化、自主创新、实施国家省市各类科技计划项目、建立各种试验示范基地(园区)等方式,逐步建立一支满足我市转型发展需要的创新人才队伍。依托我市相关职业院校和培训机构,通过定向培养、短期培训等方式,建立一支结构合理、素质优良、技能适应的高技能人才队伍。五是搭建大学生创业平台。通过政策引导、资金扶持,吸引大学毕业生到我市领办或创办科技型中小企业。实施大学生创业引导计划,对符合国家产业和技术政策、技术含量较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好的项目,给政策支持,并积极争取列入国家、省各类计划,壮大我市企业家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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