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辽源市新农村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吉林省辽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辽府办发〔2009〕6号
颁布日期:2009-04-27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辽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辽源市新农村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辽府办发〔2009〕6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辽源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有关委、办、局,各有关直属机构,驻市各中省直有关单位:

市体育局制定的《辽源市新农村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00九年四月二十七日

辽源市新农村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建设实施方案

(市体育局2009年4月27日)

为推进全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的深入开展,按照省委、省政府对新农村建设的总体要求和省体育局的安排部署,我市计划在2009年完成全市农村体育健身工程建设配建任务。具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坚持“面向基层、服务农民;因地制宜、分类指导;量力而行、注重实效;引导扶持、不包办代替”的原则,以加强农村体育基础设施为重点,有效改善村镇体育健身设施条件,为广大农民创造良好的健身环境,活跃农民体育文化生活,构建和谐社会做出新的贡献。

二、配建对象和内容

(一)配建对象。

全市共有30个乡镇,按30%比例数配建9个;全市514个行政村,按15%比例数配建77个。

(二)配建内容。

为每个配建乡镇配建全民健身路径1套(健身器材15件左右),为每个配建行政村配建1副标准篮球架、2副室外乒乓球台。

三、配建场地标准

(一)乡镇。

每个配建乡镇要建设农民体育健身活动场地,其占地面积不少于600—800平方米,并对农民体育健身活动场地进行硬化、美化、绿化和提供安全及便民等配套设施。

(二)行政村。

每个配建行政村要建设篮球场一个,室外乒乓球场地一个。篮球场占地面积不少于510平方米,长为30米、宽为17米;室外乒乓球场地占地面积不少于100平方米。地面可是土质或三合土,有条件的村可建水泥混凝土等硬化场地。

(三)选址要求。

体育设施安装场地要与当地整体规划建设相协调、相配套,要选择方便农民群众及青少年学生使用和便于管理的场所,行政村的体育场地设施建设可和村级学校共建。乡镇、行政村体育场地设施应是公共设施,规划建设用地应是公用地,不得占用基本农田。

四、经费

此次配建体育器材所需经费均由县区财政负责解决。

五、几点要求

(一)精心组织,加强领导。各县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切实把农民体育健身工程配建工作摆上位置,纳入日程,各县区要确定一名领导主抓,按计划完成配建工作任务。

(二)科学制定“工程”建设规划。各县区要结合各自新农村建设的实际情况,立足长远发展,全面规划实施,着重加强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建设,起到改善环境的作用。

(三)搞好宣传教育,加强对体育设施的管理工作,提高利用率,结合本地实际,组织农民开展丰富多彩的体育活动,为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辽源市新农村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建设配建名单(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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