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建设的通知
四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建设的通知
| 颁布单位:吉林省四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1-11-03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四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建设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辽河农垦管理区管委会,市政府各有关部门:
全市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在各地、各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进展比较顺利。但还存在着建设进度不均衡、竣工率低、建设资金不足等问题。为加快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建设,保质保量完成工程建设任务,确保广大师生安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确保按时完成校舍安全工程建设任务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的要求,切实抓好校舍安全工程建设,全力推进工程建设进度。2011年年底前,中央专项资金补助的校舍安全工程要100%竣工,三年规划项目要100%开工,2012年8月底前所有校舍安全工程要100%竣工。
二、确保校舍安全工程建设质量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强化工作措施,加大工作力度,确保校舍安全工程质量。规划、勘察、设计、施工、质检、监理等单位要履职尽责,认真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强化对各个环节的监督检查,确保校舍安全工程不出现质量和安全问题。
三、坚决停止使用D级危房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组织力量,对所有校舍逐一进行检查,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的要求,已经鉴定为D级危房的校舍必须立即全部停止使用。要落实责任,对因不及时撤出D级危房发生安全问题的,要依法依纪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及相关人员的责任。同时,各地要制定妥善的学生周转安置方案,确保师生安全。
四、几点要求
(一)加强领导。搞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建设是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政府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加强领导,强化工作措施,确保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的要求,完成好校舍安全工程建设任务。
(二)落实责任。各级政府、教育部门要层层落实任务,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负责,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切实把工程建设责任、工程监管责任、工程质量管理责任等落实到岗,落实到人,确保按期保质保量完成工程建设任务。
(三)搞好配合。教育、发改、财政、住建、安监、国土资源、公安、水利、地震等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主动服务,要在立项、审批、规划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及时协调解决工程建设中的困难问题,确保校舍安全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
(四)强化督查。近期,市政府将组成督查组,对各地校舍安全工程建设情况、D级危房撤出情况进行专项督查,督查情况将在全市通报。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三日
延伸阅读
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批转市地震局等6部门关于实施地震安全农居示范工程意见的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