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松原市开展城市畅通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松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松原市开展城市畅通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吉林省松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4-07-10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松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松原市开展城市畅通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松政办发〔2014〕1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市政府各有关部门:
《松原市开展城市畅通工程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松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7月10日
松原市开展城市畅通工程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省委十届三次全会和市委五届四次全会精神,按照国务院《关于城市优先发展公共交通指导意见》(国发〔2012〕64号)和《关于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3〕36号)及《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城市畅通工程”的实施意见》(吉政办发〔2014〕8号)的要求,统筹协调好城市发展与城镇化、机动化快速发展的关系,市政府决定实施“城市畅通工程”,妥善解决全市城市交通发展中的突出问题,进一步保障和改善民生,提升城市形象和品位,打造宜居宜业宜行城市。根据我市的实际情况,现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转型发展,富民强市,建设幸福松原”为目标,着力解决城市发展在交通需求和交通供给方面的矛盾和突出问题,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依靠科技进步促进城市交通可持续发展,优化城市道路空间布局,调整城市交通结构和管理方式,提高城市交通承载能力,推进公共交通发展,提升城市道路交通科学管理水平,创造安全、顺畅、便捷的城市道路交通环境。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政府主导。城市畅通工程是重大的民生工程,市、县(市、区)政府是城市畅通工程的责任主体,应将城市畅通工程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并按规划建设实施,保障基础设施建设用地,要在财政预算中安排资金,支持“城市畅通工程”建设,给予减免政府性收费政策扶持,加快城市畅通工程等有关项目建设,尽快建成安全、便捷、高效的城市现代综合交通体系,保证城市可持续发展。
(二)坚持综合治理。在市、县(市、区)政府的领导下,各相关部门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推进城市畅通工程工作。公用事业部门要抓好城市道路的建设工作,交通运输部门要做好城市公共交通发展和管理工作,公安部门要抓好道路交通秩序管理工作,国土资源部门做好城市畅通工程用地保障工作,财政部门要将必要的畅通工程资金纳入预算保证资金投入,城市畅通工程相关企业应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税务部门要认真落实到位。其他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畅通工程有关工作,建立部门联动工作机制,采取综合治理措施,保障城市畅通,提高人们生活质量。
(三)坚持规划引领。科学编制和完善城市总体规划,将道路桥梁、公共交通、慢行交通、物流配送、静态交通设施等作为重点内容统筹规划,同时做好城市综合交通、公共交通、慢行交通、交通安全管理、停车场(库)设施等专项规划与总体规划的有效衔接,保证规划的科学性和前瞻性。
(四)坚持公交优先。落实《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城市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的实施意见》(吉政发〔2013〕12号)和《松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松原市城市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松政发〔2013〕32号),尽快完善畅通、安全、便捷的公共交通服务体系,提高公共交通机动化出行分担率。
(五)坚持因地制宜。市、县(市、区)可结合实际需要,科学制定本地城市交通管理政策,调整城市结构和土地利用形态,优化城市交通结构,完善城市交通设施。松原市区和较大的县(市、区)应结合城市发展实际,提前谋划,选择完善路网、建设静态停车基础设施、搞好常规公交建设、加大路面管控等措施,实现城市道路畅通。其他县(市、区)可按照城市畅通工程的有关要求,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提前解决好可能出现的问题,进一步提高城市管理水平。
三、工作目标
总体目标:进一步提高城市路网水平、优化非机动车和步行交通组织系统,提高公共交通服务能力、提高路口通行效率、改善交通秩序、增强市民交通意识,推动城市更加高效畅通,满足城市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
具体目标:到2015年,通过实施“城市畅通工程”,规划引领作用充分发挥,统筹解决城市交通突出问题能力明显增强,公共交通服务体系初步建立,路网承载能力显著提高,停车设施供需不平衡问题得到有效缓解,城市交通出行相对有序通畅。
(一)交通设施承载能力明显提高。全市新建城市道路38万平方米,人均拥有道路面积13平方米,道路完好率达到95%以上,交通管理设施规范设置率达到90%以上;新建、扩建公共交通停车场(暖车库)4140平方米、候车亭(牌)145个。加大城市社会车辆公共停车场建设力度;松原市区力争建成并投入使用1个公交换乘中心。
(二)公共交通吸引力显著增强。松原市区要达到万人拥有公共交通车辆12标台,城区500米站点覆盖率达到64%,公共交通占机动化出行比例达到37%以上。县(市、区)城市要达到万人拥有公交车辆8标台,公共交通占机动化出行比例达到28%以上。
(三)道路交通运行更加顺畅。交通组织科学规范,交通指挥协调高效,标志、标线、信号等设备设施齐全有效,松原市区建成智能交通管理系统,道路交通信号灯控路口规范设置率达到90%以上,道路交通信号和交通监控设备规范设置率在90%以上,路口渠化规范率在85%以上。高峰时段主干道平均车速和交叉路口堵塞率达到25公里/小时以上和5%以下。县(市)高峰时段主干道平均车速和交叉路口堵塞率达到27公里/小时以上和3%以下。
(四)交通安全水平稳步提高。城市交通事故万车死亡率控制在5人/万车以下,较大死亡事故起数、交通事故死亡人员总量稳中有降。
四、工作任务
(一)加快城市道路桥梁等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优化完善道路网络,提高路网密度,加快形成立体化、网络化、通达便捷、安全有序的城市综合交通体系。
1.加快道路桥梁建设和改造步伐。以解决交通拥堵点和断头路为重点,通过采取新建扩建道路、建设立交桥、高架路等措施,提升道路的通行能力。开工建设乌兰大街、郭尔罗斯大路、青年大街、长宁街、松原大路、前程大路西段、临江街续建、临江西路中修、内环路支路网工程、郭尔罗斯大路下穿哈达大街立交桥、前程大路下穿松花江大桥桥梁工程等12项道路改建扩建、桥梁建设工程,2015年天河大桥建成通车。
2.加快静态停车场建设。大型商用、办公、娱乐、居住区按规定配建停车场,利用有效空间建设停车场和地下车库。
3.加快公共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按照客运“零距离换乘”的要求,开展松原新建公路客运枢纽建设,与铁路客运站、公交线路实现有效衔接,努力实现零距离换乘。开展宁江客运枢纽站建设,与公交线路实现有效连接。在江南江北各建设4个大型综合停车、保养场,做到夜间公交车辆不停放在街道,白天公交车辆不占道路调度发车。建设公交线路的首发站和终点站及停靠站的亭、牌;在有场地条件的旅游景点、商业繁华区、大型酒店、饭店、居住小区、洗浴宾馆、医院等客流交换频繁的区域设置小型出租车营业站点,保证交通秩序。结合城市道路、新城区建设以及旧城区改造,加快公交换乘中心、港湾式停靠站、公交专用道等配套设施建设,提高换乘便捷水平。
4.建设慢行交通系统。松原市区要建设城市步行、自行车“绿道”,加强自行车停车设施、道路林荫绿化、照明等设施建设,倡导绿色出行,减少城市拥堵。在改建扩建12条道路工程中,开展步行道、自行车道及公交专用道路建设。开展街路补植工程,松江街等15条街路的绿化升级工程、中山公园等9座公园广场的绿化升级工程建设。
(二)尽快发挥公共交通在城市交通中的主体作用。要落实国务院城市优先发展公共交通战略,按照省政府城市“公交便民”工程的要求,尽快建成畅通、安全、便捷的城市公共交通服务体系,提高公共交通服务质量和水平,让广大群众愿意乘坐公共交通出行。
1.优化公交线网。要按照城市公共交通发展专项规划确定的公交线路布局,建设快速公交、开辟延伸公交线路,发展公交旅游线路,优化调整现有线路和站点,调整高峰时段及主干线公交线路的班次间隔,财政给予适当补贴,对公交线路首、末班营运时间进行适当延长,提高公共交通线网覆盖率和运行准点率。
2.加大运力投放力度。要按照“公交便民工程”确定的公交车辆投放数量,加大公交车辆投放力度,逐步投放大容量、低地板、暖空调、低能耗、环保型新能源公交车辆,不断提升公交车辆装备水平。实施公交车辆暖车厢工程,公交车辆安装制暖系统,提高车辆舒适度。扩大公交乘车刷卡覆盖面,开展出租车上刷卡乘车工作,方便市民乘车。
3.优化公共交通出行结构。综合考虑城市公交、出租汽车合理的比价关系等因素,按照政府可承担补贴、乘客可承受的原则,科学合理确定城市公共交通票价,逐步实行票价和换乘优惠政策,构建适合不同群体需要的公共交通出行结构,吸引更多的群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不断提高城市公共交通出行分担率。
4.提高企业安全服务水平。城市公共交通企业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提高从业人员素质,加大安全管理投入,强化对车辆和驾驶人的安全管理,确保企业安全生产运营。加强应急体系建设。要把城市公共交通应急预案纳入政府应急保障体系,及时应对突发事件,减少突发事件造成的影响。
5.稳妥推进出租汽车发展。出租汽车主要满足具有一定消费能力群体出行和居民特殊需求出行,应实行总量控制,适度发展。逐步推行出租车电召服务和旅客集散地待租服务,提高车辆里程利用率,节约占用道路资源。
6.提高城市公交智能化水平。松原市区要加快建设智能公交管理服务平台,实现以公交站点为网络节点、车辆为信息终端、集营运信息传递、调度指挥、客流数据统计办公自动化于一体的调度指挥管理系统;对车辆定位、车内视频、公交场站、换乘枢纽等重点部位,进行实时监控,应急处理的安全监管系统;具有IC卡管理服务、电子站牌、车内电子报站、到站显示、公交运行网络查询、手机查询等服务功能的市民出行服务系统。加快出租汽车服务管理子系统建设,并与公共交通运营服务子系统联网运行。
(三)加强城市道路交通组织管理。科学分析研判城市交通发展趋势,制定交通组织管理对策,建立系统化的交通组织管理体系。
1.加强交通需求管理政策研究。科学分析城市综合交通需求特征,优先发展公共交通,提高公共交通出行方式比率,减少机动车出行总量。开展交通影响评价。按照规划、建设和管理一体化的要求,将城市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制度纳入城市规划建设管理体系,将交通影响评价结果作为新建和改扩建项目规划阶段的强制要求,最大限度地消减新建或改扩建项目对周边道路交通运行状态的影响。
2.实施科学的道路交通组织管理。
(1)提高交通管理智能化和信息化水平,推进城市功能交通管理系统建设。一是建立综合信息系统、执行系统、通信系统和指挥系统等有机结合的城市道路交通管理指挥平台,加强对城市道路交通数据的采集、处理、整合、分析以及组织协调、指挥调度能力,并与城市公共交通信息管理服务平台实现互联互通,实现资源共享,共同做好城市交通管理工作。二是加强道路交通信息服务。建立城市道路交通信息发布平台,在交通综合信息采集、处理和分析基础上,完善交通管理信息服务与诱导系统,通过车载导航、交通广播、微博、手机、移动电视、交通诱导屏、互联网等多种形式发布交通管控措施、交通流量、交通拥堵、交通气象、路况、道路施工等提示信息,为群众提供出行服务,提高路网通行效率。三是建立交通信息发布和预警预报机制,发布交通预报信息。建立客、货运车辆信息服务平台,通过网络、手机等现代通讯手段及时向车辆所有人、驾驶人发布道路通行和交通安全等提示信息。
(2)优化重点区域交通组织。合理应用单向和变向交通、交通信号协调控制等措施,提高城市道路交通信号灯控制水平,合理设置或自适应调整交通信号周期和配时,主要干道应根据实际实施信号协调控制。在高峰时段具有潮汐特性的干路上科学设置潮汐车道(信号)、可变车道(信号)等措施,提高道路资源利用率。
(3)做好施工路段交通组织。对长时间占用城市道路的施工作业,采取有效交通组织措施加强施工路段监管疏导,保障施工现场周边道路交通畅通安全有序,不引发严重交通拥堵。
(4)推行路权信号优先。在城市交通组织和路权分配上要按照公交优先的原则,加快建设公交专用道和公交优先通行信号系统,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验收使用。加快建设公交专用道,提高公共交通专用车道里程,单向3车道及以上的城市道路以及有条件的主干道原则上要设置公交专用道,扩大公共交通优先信号应用范围,逐步实现网络化。加大对占用公交专用道行车和公交站点停车等违法行为的监管和处罚力度,确保城市公交车辆的优先通行权。
3.进一步完善道路交通管理设施。加强新建、改建城市道路的交通管理设施的配套建设,确保与城市道路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投入使用。定期开展城市道路交通标志、标线、信号灯等交通管理设施排查,规范交通安全设施的设置。提高交通标志、标线设置规范性,注重指示和警告性标志标线设置,减少禁令性标志。加强城市道路交通指路标志的设置,做好城市道路与普通公路、高速公路指路信息的配合衔接,确保指路标志设置层次清晰、系统,传递信息明确、连续。合理设置潮汐车道、可变车道、公交专用道、交叉口渠化,实行公交信号优先,推行轻微事故快速处理等手段,提高道路资源利用效率。
4.强化交通秩序管理。要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影响道路畅通安全的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通过开设信箱、网络建议平台、新闻热线等多种形式广泛征求群众的意见。采取日常管理与专项整治相结合等方式,加强城市道路通行秩序整治,规范机动车通行和停放,严格非机动车、行人交通管理,加大对违法停车、变道、占道、占用公交车道、不按序排队,私自施划停车位、带病车上路、机动车占用非机动车道和人行便道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整治交通安全隐患,严厉打击疲劳驾驶、酒后驾驶、吸毒后驾驶、无证驾驶、货车违法占道行驶,以及低速货车、三轮汽车及其他非法营运车辆接送学生儿童等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加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广泛开展文明行车、礼让斑马线、“无车日”、“公交日”和交通进企业、进社区、进学校活动,推广文明交通监督员、劝导员服务,引导驾驶人和行人文明行车和走路。加强校园交通服务保障。大力发展校车服务,街道和社区接送学生上下学服务,优化校园周边道路交通组织,提高校园周边停车供给能力,完善校园周边交通设施,加强校园周边交通秩序管理,清理校园周边违法停车、占路经营,保证校园周边交通畅通。建立联合执法制度。公安、安全监管、交通运输、教育等有关部门要定期开展联合执法,形成合力,对危及交通安全的行为进行综合治理。建设安全应急处置系统,实现政府、公安、卫生、消防、交通运输、气象、公共交通企业应急预警信息共享和快速协同处置,降低突发事件危害。
(四)建立城市物流配送系统。城市物流配送对维系城市正常运转和降低运营成本至关重要。积极推进城市配送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建设有规模的公用型城市配送中心,缓解城市配送基础设施不足,导致交通拥堵。制定城市配送车辆管理指导意见,引导和规范城市配送车辆向标准、厢式、节能、环保方向发展,统一配送车辆标志,实现路权优先。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主体责任。“城市畅通工程”是一项长期、复杂的系统性工程,市直相关部门及各县(市、区)政府要高度重视实施“城市畅通工程”,把这一工程作为促进本地经济发展、提升城市品位、优化人居环境的基础工程、社会工程、民心工程,摆上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市政府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城市畅通工程”领导小组(见附件)。各县(市、区)要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突出工作重点,强化工作措施,抓好落实,抓出成效。要建立城市畅通工程协调机制,研究解决制约道路畅通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定期开展交通拥堵节点和交通秩序混乱点的排查工作,并制定解决问题工作计划。
(二)加大资金投入,落实扶持政策。市直相关部门和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将“城市畅通工程”建设项目列入政府重点工程,加大资金投入,优先保证土地供应指标,给予相关政策优惠。要把城市公共交通的发展纳入公共财政体系,建立公共交通发展资金,重点对增加和更新大容量公共交通、综合交通枢纽、公交换乘枢纽、停车场站、保养场、首末站、停靠站亭牌、出租车服务区和营业点、智能管理中心建设和车辆购置投入。要积极争取国家扶持政策,确保综合客运枢纽、公共停车场及其配套管理设施等重大基础设施项目顺利推进。
(三)编制完善规划,实现合理衔接。树立规划先行意识,充分发挥规划的引领作用,完善城市规划、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公共交通专项规划、物流配送场站规划、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划、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系统规划、城市停车设施专项规划的编制和修订工作,并做好各项规划衔接,形成科学合理的发展规划体系。在城市道路规划、设计、建设时要征求交通运输部门的意见,交通运输部门要组织专业力量提供方便城市公交畅通的具体意见。按照规划、建设、管理一体化要求,将城市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制度纳入城市规划建设管理体系,将交通影响评价作为新建或改扩建项目规划阶段的强制要求,使建设项目与道路条件相协调。要严格执行各项规划,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改变规划,保证规划的严肃性。
(四)推进机制改革,统筹协调发展。按照“一城一交”的管理模式,推进城市交通管理体制改革,加快建立权责一致、分工合理、决策科学、管理顺畅、监督有力的城市综合交通管理运行机制,促进铁路、城市公共交通、出租汽车、长途客运、物流配送等统筹协调发展。
(五)强化监督指导,加强绩效考核。市政府把“城市畅通工程”完成情况纳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重点工作,定期开展督查和实行年度绩效考核,对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通报,对工作推进不力、不能完成任务的视情况给予通报批评。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按照“城市畅通工程”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城市畅通工程”工作计划,确定工作重点、目标、责任部门和人员、完成时限等,确保完成“城市畅通工程”各项工作任务。
附件:松原市开展城市畅通工程领导小组名单
附件:
松原市开展“城市畅通工程”领导小组名单
组长:李相国市长
副组长:周庆东市委常委、副市长
姜国凡市政府秘书长
王平市政府副秘书长
成员:姜国忠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张健夫市发改委主任
孙世军市规划局局长
李向彬市财政局局长
尹德亚市住建局局长
郑再辉市公用事业局局长
范强市教育局局长
金立生市安监局局长
韩少武市人社局局长
陈德明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曲平市市容局局长
王荣禄市卫计委主任
刘英市地税局局长
吴明彰市公安局副局长、交警支队支队长
张毅市公安局副局长
刘兆合市价格监督检查局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交通运输局,办公室主任由姜国忠兼任,副主任由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高建勋、市运管处处长王世平兼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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