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化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通化市市区暖房子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吉林省通化市人民政府文号:政明电 【 2010 】 22号
颁布日期:2010-07-20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通化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通化市市区暖房子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政明电【2010】22号

东昌区、二道江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有关国省属企事业单位:

现将《通化市市区“暖房子工程”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二O一O年七月二十日

通化市市区“暖房子工程”实施方案

为提高我市市区供热保障能力,改善居民供暖条件,按照省政府关于“暖房子工程”的总体部署和要求,市政府决定实施市区“暖房子工程”。为确保该工程顺利实施,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建设和谐通化,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为目标,提高城市冬季供热保障能力和水平,降低能耗,减少污染,改善城市居民住房保温条件和居住环境,把“暖房子工程”建设成惠及万家的民生工程。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暖房子工程”工作的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通化市市区“暖房子工程”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附后)。

三、工作目标和责任分工

计划改造陈旧供热管网80公里,撤并及改造分散小锅炉房28座,既有建筑节能改造93万平方米,计划总投资58938万元。

(一)广泛宣传“暖房子工程”的意义和重要性,增强相关部门和责任单位的使命感和责任感,提高广大居民的认识。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文明办,东昌区政府。

(二)更新和改造老旧管网80公里,撤并及改造市区周边分散小锅炉房28座,计划投资32247万元。其中:一次管网26.5公里,计划投资28400万元;二次管网12.4公里,计划投资532万元;小区管网41.1公里,计划投资725万元;实施撤并及改造市区周边分散小锅炉房28座,计划投资2590万元。主要选择供热质量欠佳的老旧楼房,以这部分楼房向外辐射的小区管网和二次管网以及撤并和改造市区周边分散小锅炉房作为对象,对其进行项目包装、申报、立项,彻底解决管网跑冒滴漏、循环不畅和供热质量差等问题。责任单位:市城建局。完成时间:9月30日前。

(三)实施既有住宅建筑节能及热计量改造93万平方米,计划投资26691万元。改造范围主要集中在三个方面:

一是玉带河区域建筑节能及热计量改造。共104栋既有住宅,建筑面积40万平方米,计划投资11480万元。具体改造内容及责任分工:

1.项目包装、申报、立项。责任单位:市城建局、公用局、规划局。完成时间:7月30日前。

2.既有住宅建筑外墙保温。责任单位:市公用局。完成时间:9月30日前。

3.小区外部环境建设(绿化、硬化、排水、小区围栏、更换密闭式垃圾箱)。责任单位:市城建局。完成时间:9月30日前。

二是东昌路、光明路及新华大街三条主街区域建筑节能及热计量改造。共71栋,改造建筑面积为31万平方米,计划投资8897万元。具体改造内容及责任分工:

1.项目包装、申报、立项。责任单位:市城建局、规划局。完成时间:7月30日前。

2.既有住宅建筑外墙保温、小区外部环境建设(绿化、硬化、排水、小区围栏、更换密闭式垃圾箱)、热源和供热管网热平衡改造、安装热计量及调控装置。责任单位:市城建局。完成时间:9月30日前。

三是对供热问题突出区域的63栋既有住宅建筑节能及热计量改造。主要选择供热质量欠佳,群众反响大,矛盾比较集中急需改造的63栋既有住宅进行建筑节能及热计量改造,建筑面积22万平方米,计划投资6314万元。具体改造内容及责任分工:

1.项目包装、申报、立项。责任单位:市城建局、规划局。完成时间:7月30日前。

2.既有住宅建筑外墙保温、小区外部环境建设(绿化、硬化、排水、小区围栏、更换密闭式垃圾箱)、热源和供热管网热平衡改造、安装热计量及调控装置。责任单位:市城建局。完成时间:9月30日前。

(四)对拟改造地区各种管网、小区绿化、硬化等外部环境进行规划设计、审批。责任单位:市规划局。完成时间:7月20日前。

(五)依据规划设计方案和施工图纸,做出工程预算。责任单位:市城建局、公用局。完成时间:7月20日前。

(六)对改造区域内各种电力、通讯和网络线路进行治理。责任单位:市规划局,配合单位:市城建局、公用局,通化供电公司、电信公司通化分公司、移动公司通化分公司、联通公司通化分公司、铁通公司通化分公司、吉林广电网络集团通化市分公司。完成时间:7月20日前。

(七)拆除小区内的违章、临时建筑,清理外墙悬挂物和商业广告牌,清除建筑和生活垃圾。责任单位:东昌区政府,配合单位:市规划局、城建局。完成时间:7月20日前。

(八)更换住户保温窗。责任单位:东昌区政府,配合单位:市公用局。完成时间:8月31日前。

(九)安装楼道门窗和节能灯。责任单位:市公用局,配合单位:东昌区政府。完成时间:9月15日前。

(十)在小区预留场地安置健身体育器材。责任单位:市文化新闻出版和体育局,配合单位:市城建局。完成时间:9月30日前。

(十一)工程项目的立项审批及国家、省项目资金的争取。责任单位:市城建局、发改委。

(十二)国家、省、市资金的争取、拨付和监管。责任单位:市城建局、财政局。

(十三)出台供热计量价格和收费政策,实施供热计量收费。责任单位:市发改委,配合单位:市城建局、质监局。完成时间:9月30日前。

(十四)出台《通化市供热管理办法》,制定有关供热工作收费、测温、退费等一系列工作制度及困难户供热保障等相关政策。责任单位:市法制办,配合单位:市城建局。完成时间:9月30日前。

(十五)加强供热体制机制建设,加强供热管理人员及执法队伍的建设,增加供热管理人员及执法队伍编制并落实管理经费。责任单位:市编办,配合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城建局。完成时间:9月30日前。

(十六)启动供热信息化监管平台建设。责任单位:市城建局。完成时间:9月30日前。

(十七)低保家庭、城市低收入家庭的认定工作,并配合落实相关供热保障政策。责任单位:市民政局。

(十八)国土资源、环保、税务、人民银行、电力等有关部门负责行业指导及本系统相关优惠政策的制定和落实。

(十九)工程建设资金的审计监督。责任单位:市审计局。

(二十)组织相关部门对各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检查,对按时完成任务的单位给予表扬;对不能按时完成任务的单位给予通报批评。责任单位:市政府督查室、市暖房子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十一)工程实施各环节的监督检查。责任单位:市监察局。

四、工作要求

(一)“暖房子工程”是市委、市政府的民心工程,时间紧,任务重,各责任部门要加强领导,严把质量关,密切配合,加强协调,着眼大局,及时解决整治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确保工程顺利实施、按时完成。

(二)因地制宜,合理布局,突出重点,配套建设,整体推进,将“暖房子工程”同目前进行的旧小区综合整治工作结合起来,在城市总体规划和供热专项规划指导下,科学实施供热项目改造和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程。

(三)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进行宣传,营造“暖房工程,惠及万家”的舆论氛围,调动广大市民的积极性。对整治过程中的好做法、好经验要及时宣传报道,对态度不积极、行动迟缓、相互推诿的部门进行曝光批评。

附件:通化市市区“暖房子工程”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

通化市市区“暖房子工程”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田玉林市长

副组长:于锡梁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翟宪枝副市长

褚民华副市长

房维志市政府副秘书长

高海泉市政府副秘书长

乔久成市政府副秘书长

成员:洪学海市政府副秘书长、市信访局局长

田文华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韩秀媛市编办主任

邢本信市政府办副主任

刘业平市发改委主任

刘榆春市财政局局长

管青山市监察局局长

何江青市公安局副局长

徐国有市民政局局长

车玉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金维众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王桂林市环保局局长

刚振涛市城建局局长

汪润民市公用局局长

刘洋市规划局局长

王世谊市审计局局长

王崇峰市质监局局长

陈学伟市法制办主任

李红玉市卫生局局长

赵艳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局长

张玉霞市文化新闻出版和体育局局长

张立中市地税局局长

于钦三市国税局局长

徐孝君市爱卫办主任

孙立荀东昌区代区长

韩阳二道江区代区长

丛俊义中国人民银行通化市中心支行行长

都明亮通化供电公司经理

张洪光电信公司通化分公司经理

金巍移动公司通化分公司经理

张宏光联通公司通化分公司经理

王彬铁通公司通化分公司经理

郝军吉林广电网络集团通化市分公司经理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城建局,办公室主任由房维志、高海泉兼任,副主任由刚振涛、汪润民、刘洋、田文华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工作推进、部门协调、制定规划、方案审定、计划调度、监督检查、工程验收等具体综合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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