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11年全州项目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人民政府文号:延州政发〔2011〕4号
颁布日期:2011-03-03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关于印发2011年全州项目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延州政发〔2011〕4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政府各委办局:

现将《2011年全州项目建设工作方案》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一一年三月三日

2011年全州项目建设工作方案

为贯彻实施项目带动战略,着力提高项目建设质量和水平,保持固定资产投资稳步增长,努力实现“十二五”良好开局,特制定2011年全州项目建设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2011年,我州项目建设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坚持科学发展主题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主线,深入实施“开放先导、项目带动、城乡统筹、和谐保障”发展战略,推动《长吉图规划纲要》和《全州“十二五”规划纲要》的实施,统筹推进工业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加大项目实施和谋划力度,不断优化投资结构,提高投资质量和效益,促进全州经济持续快速发展。

(二)基本原则。

我州项目建设主要遵循四项原则:一是兼顾当前与长远,既要全力抓好当年建设项目的实施,又要着力谋划建设项目的接续。二是兼顾速度与质量,在着力扩大投入总量的同时调整投入结构、转变投入方式。三是兼顾存量与增量,在保障当前增量不断扩大的前提下,切实加强对原有存量的优化升级。四是兼顾全局与局部,积极适应投资政策、投资方向的转变,统筹城乡、区域协调发展,因地制宜上项目。

(三)工作目标。

按照新的统计口径,2011年,全州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安排490亿元,比上年增长27%。其中:工业投资占投资任务的40%以上。计划实施3000万元以上建设项目484个,总投资1862亿元,年度计划投资384亿元。其中:续建项目193个,计划投资174亿元;拟新开工项目291个,计划投资210亿元。重点推进实施254个投资亿元以上建设项目,今年计划完成投资321亿元。

二、重点工作

按照“基础设施再造、产业重塑、城市扩容、公共服务、民生工程、生态环境保障体系”的建设要求,突出以下投资重点工作。

(一)加快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建设。

围绕交通、电力、水利等基础设施和城市基础设施加大投入,实施亿元以上项目75项,计划完成投资130亿元,占计划投资的34%。交通方面,加快吉珲铁路客运专线、和龙至南坪铁路、汪延高速公路、图们至和平营子边防公路、延龙公路加宽等工程的建设进度,开工建设鹤大高速公路小沟岭至沿江段,力争汪延公路竣工通车、和龙至南坪铁路试运行;积极推进珲春至东宁铁路、白河经敦化至东京城铁路、延吉至大蒲柴河高速公路等重大项目的前期工作。电力方面,加快实施长安500千伏安输变电、安图大兴川水电站、和龙背压式热电机组示范项目等工程,争取开工建设大唐珲春电厂三期。水利方面,加大灾后恢复重建堤防、水库、灌区等工程建设力度,争取开工图们石头河、敦化香水水利枢纽工程和珲春城区河道综合治理工程。城市建设方面,重点推进延吉、珲春、安图集中供热工程和敦化、珲春、安图供水管网、污水处理等项目。

(二)加快工业经济转型跃升项目建设。

围绕矿产资源开发、农产品加工、特色新能源和支柱优势产业做强做大,实施特色资源产业和新兴产业项目102项,计划完成投资85.3亿元,占计划投资的22%。加快推进敦化塔东铁矿、大石河钼矿开发、吉林紫鑫药业人参加工GMP改造等项目建设,开工建设延吉新兴工业集中区人参深加工、安图长白山矿泉水生态园区、吉林敖东鹿茸深加工、汪清成大弘晟油页岩综合开发等项目。扶持特色资源产业做大做强,加快推进汪清泰平甲醇燃料电池一期工程、开工建设龙源和龙、敦化风电、丹峰纤维模压装饰板及武汉凯迪低碳经济示范园区等建设项目,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发展。

(三)加快现代服务业项目建设。

围绕现代物流、旅游业、文化创意、现代商贸等服务业发展,实施亿元以上项目36项,计划完成投资30亿元。突出抓好高铁公路客运中心、敦化现代物流仓储园区、延边义乌商贸城、国际家具建材城等项目建设,努力构建现代服务业体系;加快敦化六鼎山、安图雪山湖度假区、延吉海兰湖、和龙仙峰滑雪场等景区和项目建设,开工建设中国朝鲜族民俗风情园、屏风山旅游景区、法国卡斯尔科夫集团迎月山滑雪度假小镇、琵岩山旅游活动中心、中电绿科投资公司长白山快乐谷主题公园等项目,打造我州风光游、民俗文化游、边境游等特色旅游品牌。

(四)加快民生事业项目建设。

围绕保障性民生工程、社会、教育、卫生等公共事业及州庆六十周年献礼工程项目建设,实施重点项目16项,计划完成投资14亿元。加快实施中国朝鲜族博物馆、延边图书馆、延边文化艺术活动中心、延边体育中心、延边第二人民医院等献礼项目;扎实推进“六路安居”和“暖房子”工程,全力抓好灾后恢复重建项目。确保完成新建廉租房、农村泥草房、城市、林区、工矿棚户区改造目标任务,努力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五)重点工作时间安排。

为监督检验各县(市)抓项目建设的工作力度和实际成果,按照《2011年全州项目建设工作方案》和《2011年州级领导包保重大项目、重点企业、重点招商引资项目工作方案》要求,对投资重点工作做出具体部署和安排:

1.从4月开始到年末,按月份和季度统计、调度、通报各县(市)投资任务完成情况和重点项目进展情况。

2.7月份和9月份,根据项目建设进展情况和投资任务完成情况,适时组织召开调度会或现场办公会,深入实地协调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推动项目带动战略实施。

3.5月份和8月份,对列入本年度拟开工的建设项目进行综合督导。由州项目建设领导小组牵头,组织发改、工信、国土、环保等部门组成联合督导组,对各县(市)拟开工项目的开工条件进行会审,着力为拟新开工项目创造开工条件。

4.定期组织开展新增中央投资项目专项稽察或联合检查活动。由州纪检委、发改委、审计局、财政局等部门组织联合检查组,对全州新增中央投资项目进行大督导、大检查。同时,配合省和国家搞好项目稽查工作。

5.11月份,对全年建设项目实施情况进行调查研究。对投资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全面摸底和预测。年末,对全年项目建设工作进行严格验收和考核,对来年的投资和项目建设进行预安排。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坚持实行投资和重点项目工作目标责任制,围绕今年投资任务,层层落实,把责任落实到人头。继续实施州级领导包保重大项目责任制,由州级领导挂帅指挥,高位协调推进项目建设;县(市)党委、政府主要领导要发挥项目建设第一责任人的作用,组织安排本县(市)项目建设工作;各行业主管部门一把手要切实抓好本行业项目的指导和服务工作,确保项目落到实处;各级发改部门要充分发挥统领项目建设的重要作用,做好全州项目建设和投资任务的落实、指导、监测分析工作,适时组织调度会或现场会,衔接、协调解决项目建设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完成投资任务。

(二)注重谋划,增强后劲。

抓好“十二五”规划落实,围绕开放先导、城市扩容、民生保障、优化空间布局、基础设施再造、加快产业重塑和生态环境改善等重点领域,创新项目谋划思路,改进项目谋划方式,以特色资源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为重点,突出项目产业链延伸,积极谋划包装一批能够支撑我州未来发展的重大项目。全年争取新谋划亿元以上重大可行性项目40个,增强投资增长后劲。加大对县(市)、大企业项目谋划的指导力度,推进项目谋划工作上台阶。

(三)广开渠道,多方融资。

努力克服货币政策由“宽松”调整为“稳健”对项目建设资金来源带来的影响,进一步加强融资工作,实现投资与融资良性互动,扩大直接融资规模。加强银企合作,积极向金融机构推介项目,争取更多的信贷投放。提高现有融资平台的信用等级,切实发挥好融资平台的承贷作用。继续抓好招商引资工作,营造专业招商、以商招商、全民招商的浓厚氛围。鼓励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发挥政府性资金引导作用,认真研究国家投资导向,精心组织申报符合国家投资导向的项目,争取得到国家和省更多资金支持。

(四)强化考核,提高质量。

认真执行省制定的《新型固定资产投资目标任务考核奖励办法》,对各县(市)及相关部门完成投资任务或推进重点项目建设情况进行综合测评,年终参照省奖励各地的办法,对完成投资目标任务的县(市)和部门予以奖励。在加大投资拉动的同时,进一步优化产业结构,合理开发永续利用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不断增强投资和经济发展的协调性。

(五)强化措施,优化服务。

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搞好项目建设综合服务。对于续建项目,要突出抓竣工投产。有关部门要协调配合,加强跟踪指导,保证煤电油气运和重要物资供给,及时协调解决建设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工程如期竣工投产,尽早发挥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对于新开工项目,要突出抓落地开工。发改、国土、环保、规划、建设等部门,要开辟项目绿色通道,加快推进项目前期工作,积极协调落实各种建设条件,推进新开工项目落地实施,确保如期开工建设。州发改委要对3000万元以上建设项目进行跟踪调度,及时掌握项目建设动态,认真做好投资运行监测分析,实行重大问题直报和快报制度,为州政府决策提供依据。住建、工信、财政、统计、土地、环保、审计和纪检监察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州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做好建设项目征用土地、环境评估、招标投标、工程质量等方面的监管和服务,及时制止和纠正违规问题,督促项目单位认真整改。宣传部门和新闻媒体要加大宣传力度,对重大建设项目全程跟踪报道。努力营造全州上下合力攻坚、推进项目建设的良好氛围。

延伸阅读

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批转市地震局等6部门关于实施地震安全农居示范工程意见的通知

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白银市2006—2008年社区建设三年规划的通知

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地震安全农居示范工程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