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施淮海西路等市容景观提升十项工程的通知
关于实施淮海西路等市容景观提升十项工程的通知
| 颁布单位:江苏省淮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淮政办发〔2010〕4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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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0-04-15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关于实施淮海西路等市容景观提升十项工程的通知
淮政办发〔2010〕42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优化中心城市的市容景观,提升城市品位,改善人居环境,市政府决定实施淮海西路(淮海广场—西安路)、健康西路(淮海北路—西安路)、西安南路(里运河—淮钢大桥)市容景观提升十项工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市政府成立市容景观提升十项工程领导小组,清河、清浦区政府,市有关部门为成员单位,下设办公室负责提升工作。清河、清浦区政府、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也要建立相应的工作班子,明确专人负责,按照《市容景观提升十项工程任务分解表》的要求,层层落实责任,主动开展工作,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二、明确任务责任
2010年市容景观提升十项工程是:
1、建筑物立面出新及空调外挂机遮挡工程;
2、夜景亮化建设及提升工程;
3、店招牌、广告整治及卷帘门出新工程;
4、人行道板、道路整修工程;
5、跨街及沿街管道美化工程;
6、绿化提升工程;
7、交通秩序整治工程;
8、公交站台美化工程;
9、建筑工地围挡美化工程;
10、邮政报刊亭、电话亭改造工程。
建筑物立面出新、夜景观提升、店招牌及广告整治等工程由市城管局、规划局牵头;人行道板改造、建筑工地围挡美化工程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城管局牵头;绿化提升工程由市园林处负责;交通设施改造工程由市公安局负责;公交站台美化工程由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公交总公司负责;邮政报刊亭改造由淮安邮政局负责;电话亭改造由淮安电信公司负责;供电、有线、电信、邮政等各类交换箱出新由各设置单位负责;西安路跨街、沿街管道美化由清浦区政府负责。拆除沿街违章搭建由清河、清浦区政府负责。清河、清浦区政府做好协调服务工作。所有方案须经市景观提升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后实施,各项提升工程须在6月15日前实施到位。
三、加大考核力度
市软建办会同市容景观提升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做好跟踪督查,坚持每周一督查、10天一通报。整治提升任务结束后,市政府将对考核验收合格的单位,通过以奖代补的方式给予奖励,对措施不力、进展缓慢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必要时在媒体上予以公开曝光。
附件:
1、2010年市区淮海西路市容景观提升工程任务分解表(略)
2、2010年市区健康西路市容景观提升工程任务分解表(略)
3、2010年市区西安南路市容景观提升工程任务分解表(略)
淮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年四月十五日
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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