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关于表彰2013—2014年度国家优质工程奖获奖单位的决定

颁布单位:江苏省泰州市人民政府文号:
颁布日期:2015-02-25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市政府关于表彰2013—2014年度国家优质工程奖获奖单位的决定

泰政发〔2015〕41号

各市(区)人民政府,泰州医药高新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江苏永泰建造工程有限公司总承包的苏州市慈济园区项目工程荣获2013—2014年度国家优质工程奖,为进一步鼓励全市建筑业企业打造精品工程,根据《泰州市关于加快推进建筑业发展的意见》(泰政规〔2012〕21号)精神,市政府决定对江苏永泰建造工程有限公司予以表彰,奖励人民币25万元。

希望获奖单位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全市广大建筑企业要以获奖单位为榜样,认真学习获奖单位的好经验、好做法、好作风,打造更多的国家优质工程,为全市建筑业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泰州市人民政府

2015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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