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泰州市区2011年十佳社区产生办法和新社区达标验收办法的通知

颁布单位:江苏省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11-05-09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关于印发泰州市区2011年十佳社区产生办法和新社区达标验收办法的通知

海陵区、高港区人民政府,泰州医药高新区管委会,农业开发区管委会,市有关部门:

《泰州市区2011年十佳社区产生办法》和《泰州市区2011年新社区达标验收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为便于做好社区创佳争先和达标验收的组织工作,请海陵区、高港区、泰州医药高新区、农业开发区于5月底前将行政区划调整到位的新、老社区的基本情况(社区面积、人口、四址草图)报泰州市区村组(社区)股份合作制改革暨社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确认,联系人,朱叶翔;联系电话:86886162、13083580697;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二〇一一年五月九日

泰州市区2011年十佳社区产生办法

1.申报。5月底前,由各区从行政区划已调整到位的社区中优选1/5申报参与十佳竞评(高新区、农业开发区可各申报1个)。

2.过堂。6月上旬,对各区申报拟创佳的社区创佳方案逐一过堂,进一步明确年度和月度工作任务。

3.淘汰。7月份起,每月由拟创佳社区汇报月度工作,由市考评小组组织测评,末位淘汰。

4.评定。12月上旬,由各区从争先工作位置居前的社区中选择1-3个(高新区、农业开发区各1个,高港区2个,海陵区3个),作为十佳竞评的后备。12月中旬,由市考评小组分两轮组织评定。第一轮从参与创佳未被淘汰的社区中产生前7名确定为十佳社区;第二轮组织前7名之后的社区和12月上旬新申报的7个社区竞评3个十佳(逐社区实地检查、测评)。

泰州市区2011年新社区达标验收办法

1.组织申报。5月底前,由各区从行政区划已调整到位的新社区中选择拟年度达标的申报参与达标创建(申报社区基本情况、四址草图、菜单式的创建方案)。

2.确认方案。新社区达标创建重点解决(验收重点):(1)“两房”达标;(2)新社区干部的社区意识和社区工作能力、水平达到老社区的中等水平;(3)物业进社区或保洁等服务工作落实,社区环境让居民满意;(4)建立到户的工作体系,社区自治能力有较大提升(新社区内部管理也做到界线分明)。各申报达标创建的社区都要根据上述总体要求,结合本社区实际,拿出创建工作方案,6月上旬逐一确认。

3.检查交流。7月份起,由市工作领导小组每月组织一次汇报交流活动,检查创建工作方案落实情况,必要时,不定期逐社区组织检查推动。

4.验收确定。12月上旬,由市工作领导小组逐社区组织验收,确定达标的列入年度奖励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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