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泰州市2010年重点绿色通道达标验收办法的通知

颁布单位:江苏省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泰政办发〔2009〕173号
颁布日期:2009-12-24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关于印发泰州市2010年重点绿色通道达标验收办法的通知

泰政办发〔2009〕173号

各市(区)人民政府,市经济开发区、农业开发区管委会:

《泰州市2010年重点绿色通道达标验收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泰州市2010年重点绿色通道达标验收办法

一、达标验收道路

江海高速公路、宁靖盐(广靖)高速公路、新328国道、老328国道、S231(兴泰公路、泰高路)、大兴金公路、高兴东公路、沿江高等级公路、江平线、姜八线。

二、达标验收标准

1.绿色通道建设。

新建的绿色通道宽幅原则上不得低于高速公路、铁路每侧30米,国道、省道每侧20米。完善绿色通道参考上述宽幅要求,结合各条道路的实际情况,由各市(区)于2010年1月10前上报完善方案,2010年1月底前由市农委正式明确各条道路的验收要求。

2.绿色通道管护。

绿色通道的管护责任制、绿化带隔沟开挖、整形修枝和抚育间伐(间苗出圃)、缺株率控制在5%以下、保存率控制在85%以上等全部落实到位即为管护达标,缺一项未落实均不达标。

三、达标验收程序

2010年8月底前各市(区)在自查自验达标后向市农业委员会申请达标验收。

市农委初验达标后由市政府组织验收确认。

四、达标奖励办法

验收达标的绿色通道按实际新建面积(以小班为准,下同)和完善道路折算的面积计算奖励,同时以市农委对各市(区)面上年度林业绿化工作整体考核折算的系数计算奖金额,并列入对各市(区)的三个文明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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